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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0275 [交]楞嚴經正脉疏

9 X0275_009 楞嚴經正脉疏

△三、囑令保護。

汝等必須將如來語,於我滅後,傳示末法,徧令眾生開悟斯義,無令天魔得其方便,保持覆護,成無上道。

阿難所以結集流通,令普聞經,即其事也。

想陰魔相已竟。

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九

10 X0275_010 楞嚴經正脉疏

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十

想陰魔相已竟。

△四行陰魔相。

此陰前於二卷五陰科中,彼約迷位,故取其麤,譬如瀑流;此約修位,故取其細,喻同野馬。以前三已空,而所餘行陰最為深細。分三:

△一、具示始終又二。

△一。始初未破,區宇又二。

△一躡前想陰盡相。

阿難,彼善男子修三摩地想陰盡者,是人平常夢想消滅,寤寐恒一,覺明虗靜猶如晴空,無復麤重前塵影事,觀諸世間大地山河如鏡鑑明,來無所粘,過無縱迹,虗受照應,了罔陳習,惟一精真。

前來十種,若具透過,或始終不起愛求,或魔來便能先覺。如是久久,想陰自有盡時。故此科示想盡之相。寐即睡也,寤即醒也。寐中有夢,寤中有想。然夢乃寐中之想,想乃寤中之夢,皆獨頭意識所為,想陰之體相也。故想陰盡者,夢想皆滅。由寐無夢,而寤無想。故寤寐恒常,一念不生,自是性覺妙明之體。豈不恒常虗而無窒礙,靜而無喧雜,如雲散空澄。且麤重塵影,即是法塵,全依想陰為體。想盡塵自無依,故言無復麤塵等。此以上約心之自體妙,觀諸下約心之照境妙也。又上獨影先虗也,以下性境亦虗也。如鏡鑑明者,蓋言心照山河等,如鏡現影,無罣礙也。過者,離境之後也。無迹者,如鏡還空,無留滯也。虗受照應者,收束上文,言心之觸境,但虗受照應而已,明心境皆虗融也。末二句總言想盡真純以結之也。罔,無也。宿積深厚曰陳。習即習氣也。蓋浮想擾心,誠宿積難除之習氣。今乃一旦滅盡,故言了罔,謂了不可得也。惟一精真者,純一虗靜覺明之體也。

△二狀示行陰區宇。

生滅根元,從此披露。見諸十方十二眾生,畢殫其類,雖未通其各命由緒,見同生基,猶如野馬,熠熠清擾,為浮根塵,究竟樞穴,此則名為行陰區宇。

生滅,指分段生死而言。三界眾生,所以生滅無停,根元皆是行陰所遷。前三陰未破,則此根元終不可見。今前三盡除,第四自現。殫,盡也。十二類生,該盡天上人間四空,不出行苦,正謂此耳。故曰畢殫其類也。環師謂由緒為識陰,而生基為行陰,見二陰深淺之殊。圓師謂各命為別相,同分為總相,定二陰細麤之別。皆宜深玩之也。莊子註中,已辯野馬,但是陽焰,非是塵埃。且熠字從火,既表光明閃爍,足顯與焰為順。乃田間地氣,春晴伏地可見,狀如水而光如焰也。清擾,言動之細微也。焰喻,正表隱微難見。若通前後俱用水喻,則想陰尚如大浪,行陰乃如細浪,識陰則如無浪流水。真覺性體,當如湛然不動之水。故行陰為分段根元,識陰為變易根元。前後較量,麤細妄真,歷然指掌。故知惟一精真,亦縱許也。浮根塵,即浮根四塵,謂肉身也。究竟樞穴,謂遷謝老死之深,本全在於此矣。末結行陰區宇,蓋獨取熠熠清擾為其相也。

△二、終破顯露妄源。

若此清擾,熠熠元性,性入元澄,一澄元習,如波瀾滅,化為澄水,名行陰盡,是人則能超眾生濁。觀其所由,幽隱妄想,以為其本。

首舉行陰而稱元性,明其為生滅之根。元性,體也。水浪停息曰澄,元澄即識陰也。性入元澄者,蓋細浪之行水,收歸無浪之識海。元習即行陰種子,一澄元習者,永絕行陰之種,習更不起也。下喻可明全孚前之水喻。溫陵曰:生滅不停,業運常遷,名眾生濁,故行陰盡則超之。行陰密移,曾無覺悟,故曰幽隱。妄想具示,始終已竟。

△二中間十計。

變境言計者,顯此但是自緣定中所見,而生種種邪計,非有外境魔事之擾也。就分十:

△一、二種無因又為三。

△一、標由示墜。

阿難當知,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諸善男子,凝明正心,十類天魔不得其便,方得精研窮生類本,於本類中生元露者,觀彼幽清圓擾動元,於圓元中起計度者,是人墜入二無因論。

此下十計,既當想陰已破,行陰未破,中間所起,故此科牒敘想破行現,以為發端。是得正知者,即不遭邪慮也。奢摩他中者,即圓定發明也。凝,不動也,即始終不起愛求。明,不迷也,即魔來先覺。不惑正心,即雙承不動不迷,而頭正尾正也。如是則上來十類天魔,畢竟不得方便。方得精研者,始能力破想陰也。窮生類本者,初得徹至行陰也。此上方以歷述想破行現,竟於本下,却說正因行現,而遂起十種邪計。良以想破之後,天魔無可奈何,不復更至,惟是自心邪解作孽,所謂心魔也。本類,即十二類。生元,即行陰也。露,顯現也。圓者,徧十二類也。幽清擾動,即微細動相。圓元,勒成行名。二、無因論,乃先世外道修心邪解,所立違理背正之惡見耳。今行現之解,適與之同,故即墜彼論中。如後車蹈前車之覆轍,故即同墮一坑壍也。後文諸論,皆放此意。

△二、分條詳釋又二。

△一本無因。

此約過去不得達,因而立。又分三:

△一、據己見量。

一者、是人見本無因。何以故?是人既得生機全破,乘于眼根八百功德,見八萬劫所有眾生業流灣環,死此生彼,只見眾生輪迴其處,八萬劫外冥無所觀。

前二句標定,下徵釋之。生機,發動之本,即指行。陰破乃顯,意非盡也。見屬于眼,故乘眼功德八百八萬,其數相應而已,不必分約過未,數反不合。蓋乘眼根全分功德,合乎定力,能徹見於過去諸類業流,即宿命通也。

問:此何不為別相?

答:亦多總見類生展轉,生死無停而已,非一一各詳也。若能各詳,則不成自然之執。待下執自然處,再當明之。

其處者,八萬劫以內也。蓋其通力分量,止於此數,故數外冥無所見矣。

△二謬成邪計。

便作是解:此等世間十方眾生,八萬劫來無因自有。

以不見處而起無因之計,約此則名無因外道,岳師謂即冥諦是也。蓋眾生三道,展轉相因,窮極無始,惟佛眼能徹。菩薩尚有分限,何況凡小?故凡小極其通力,但此而止。岳師責其不知因識非是,縱知因識,亦豈能窮乎?

△三、失真墮外

由此計度,亡正徧知,墮落外道,惑菩提性。

邪計,故非正知。不了業道無始,故非徧知。末言已墮邪覺,終迷正覺矣。

△二末無因。

此約未來無後因果,分三:

△一、據己見量。

二者、是人見末無因。何以故?是人於生既見其根,知人生人、悟鳥生鳥,烏從來黑、鵠從來白,人天本竪、畜生本橫,白非洗成、黑非染造,從八萬劫無復改移。

標徵同前。據釋詞乃是詳推過去例定未來,生即劫內類生,根即劫外無因,蓋即以無因為類生元本。知人下,詳明皆本無因自然而然也,故此轉記名為自然外道。然此驗知但是總相,見於多分眾生長時不變輙起斯計,如人總觀閙市,但見人行不見坐立,若能一一別察,則少分坐立者亦應知之。良以十二類生惟人類易轉,而餘皆長時難變,今由總見不能別觀,故約多分而成自然之計,是以末二句結成無變。岳師註此意同,但引鶖子觀鴿之事應不盡同,彼能別相而見如來,故擇常不變者令其別觀,欲勉其進也。且四果羅漢行開識現便能別見,各命由緒終不執於自然。

△二謬成邪計。

今盡此形亦復如是,而我本來不見菩提,云何更有成菩提事?當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無因。

上科全是詳推過去,此科方以例定未來。盡形者,盡未來也。亦如是者,決定其皆不改移也。下釋成之。本來不見菩提者,言八萬劫前元不見其從菩提性起也。云何下,言例知八萬劫後亦終不成也。當知下,遂以判決執成邪計矣。岳師謂本字合是末字是也。末無因者,言八萬劫盡終成斷滅,無復因果而已。蓋以從無因而起者,還復無因返於冥初之意。但是推前而知,不言觀後而見,疑恐行陰未破,不能前後劫同,不然何用種種推前再詳。

△三、失真墮外

由此計度,亡正徧知,墮落外道,惑菩提性。

準上可知。

△三、結成外論。

是則名為第一外道立無因論。

二種無因已竟。

△二、四種徧常。分三:

△一、標由示墜。

阿難,是三摩中諸善男子,凝明正心,魔不得便,窮生類本,觀彼幽清,常擾動元,於圓常中起計度者,是人墜入四徧常論。

大意但因窮至行陰,尚猶被覆,而未見其幽隱遷流,遂於未徧未常者,早計徧常,是謂常見外道。然四種雖皆不離行陰起計,而前三皆兼窮他法,且以法之廣狹,而分劫之多少,惟第四則無所兼,而亦不言劫量,此其別也。長水曰:行陰生滅,相續不失,故名常。所計四種,徧一切法,故名圓。溫陵曰:徧即圓也。故此標名徧常,後結名圓常。

△二、分條詳釋分四。

△一心境計常。

一者、是人窮心境性,二處無因,修習能知二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,咸皆循環,不曾散失,計以為常。

首二句言是人想破行現,乘此心開,遂以窮研內心外境本元自何而起。然窮之不遠,但見二萬劫前無因自有,良以所窮之法麤略而狹,故其見量止此而已。修習者,即窮心境之修習。能知下,蓋言二萬劫外固冥無知見,而二萬劫內親見眾生生滅不斷,故不計劫外斷滅,惟計劫內相續為徧,常以是異。前後三準此。

△二四大計常。

二者、是人窮四大元,四性常住,修習能知四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,咸皆體恒,不曾散失,計以為常。

此亦乘心開而窮化元,見萬法皆從四大和合而成,故作意窮之,見其體性常住,洞照眾生生死劫量至於四萬,比上所窮之法稍為詳廣,故其照劫數倍於前。然計常之故,亦凖前人,但據劫內而已。

△三八,識計常。

三者是人窮盡六根末那執受心意識中,本元由處性常恒故,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眾生,循環不失本來常住,窮不失性計以為常。

根字決是識字之訛,不必能所曲釋。蓋末那執受既是七八,前是六識無疑。況下復以心意識逆次收束八七六識,猶可驗知。舊註諸師疑此處行陰未開,豈能窮徹八識。殊不知八識但是此人乘開心後所用進修法門,徹固未徹,窮乃許窮。例如聲聞窮四諦法,但盡生滅,豈能徹無作底。至於本元由處,岳師謂別指行陰是也。以彼尚為行覆,故所徹性元但止行陰而妄謂真常耳。特以所窮八識法門深廣詳切倍前四大,故所知劫數亦倍前人而遠窮八萬也。至於劫內觀生計常,不殊前計矣。

△四、想盡計常。

四者是人既盡想元生理,更無流止運轉,生滅想心今已永滅,理中自然成不生滅,因心所度計以為常。

斯人於想盡行現之後,無復窮研之力,便計為常,比之第一,尚為淺劣,何況二三。故不復立能知之劫量,度其所知,必不逮於二萬劫矣。以是推知,前文本無因中,所以照八萬劫者,亦應乘眼功德,更加窮研之力,方始能之,非想盡即能也。溫陵曰:想元,想陰也。生理,行陰也。妄謂流轉生滅,皆屬想心,今已永滅,則不生滅理,自然屬行,不知行陰即生滅元也。

△三、結成外論。

由此計常,亡正徧知,墮落外道,惑菩提性,是則名為第二外道立圓常論。

非徧圓而計徧圓,非真常而計真常,故墮邪覺而失正覺矣。此中不必取舊註強分屬於五陰而言,前廣後狹,反顛亂於本文矣。四種徧常已竟。

△三、四種顛倒。

合前二計觀之,二無因似觀劫外斷處而計無常,四徧常似觀劫內續處而計常,各皆單計而已。今此乃是雙計常與無常也。分三:

△一、標由示墜。

又三摩中諸善男子,堅凝正心,魔不得便,窮生類本,觀彼幽清,常擾動元,於自他中起計度者,是人墜入四顛倒見,一分無常,一分常論。

此於想盡行現之後,窮研自他,而起邪妄分別。更是或單或雙,不離自他而已,非一一雙兼也。首楞定中,須了一切事究竟堅固,方為正覺。今乃常與無常等分計之,故成顛倒見。

△二、分條詳釋分四。

△一、雙約自他。

一者,是人觀妙明心徧十方界,湛然以為究竟神我,從是則計我徧十方,凝明不動。一切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,則我心性名之為常。彼生滅者,真無常性。

吳興曰:觀妙下,重舉觀行。湛然下,正明起計。亦由不了行陰生滅,妄謂此處心性湛然,以為神我。言神我者,外道名主諦,謂一切法皆是我所,悉以此神而為其主。

○此蓋二十五諦中末後諦也。二卷說有真我徧滿十方,亦即此耳。當知自心無生滅,即計自是常。眾生於我心中生死,即計他是無常。故為雙計。

△二約他國土。

二者、是人不觀其心,徧觀十方恒沙國土,見劫壞處名為究竟無常種性,劫不壞處名究竟常。

既曰不觀其心,顯是單觀他法,即惟觀國土也。吳興曰:三禪以下,終為三灾所壞,名無常種性。四禪以上,災不能壞,名究竟常。

△三、約自身心。

三者、是人別觀我心,精細微密猶如微塵,流轉十方性無移改,能令此身即生即滅。其不壞性,名我性常;一切死生從我流出,名無常性。

身心皆自而別觀,心能細轉不變為常,令身生死變壞為無常。然外道所計我相有三:一、微細我,二、廣大我,三、大小我。此微細我也。精言非雜,細言非麤,微言非著,密言非顯,如微塵言細小難見知也。流轉二句,即計其自心常不生滅。能令下,即計其自身無常生滅也。末四句,牒定常與無常。上二句牒心,下二句牒身,豈非單約自而成計耶?

△四、雙非他自。

四者、是人知想陰盡、見行陰流,行陰常流計為常性,色、受、想等今已滅盡,名為無常。

此觀前四陰而起計,以自他不純,故言雙非。計行則非他,以行是自心故。計三陰則非純自心,以色有外六塵故。若約自多他少,以少從多,亦可科云約自四陰。今圖四義,不缺不重,故作是科。其分常與無常,文易可了。

△三、結成外論。

由此計度一分無常,一分常故,墮落外道,惑菩提性,是則名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。

此蓋所約自他,雖單雙不定,而所計常與無常,皆同雙計也。四種顛倒已竟。

△四、四種有邊。

文中雖雙計有邊無邊理實,但是邪計邊見而已,非真得於無邊理體。故以正教判之,但名有邊。詳其立意,殆以有邊為有限際,非勝法也。以無邊為無限際,是殊勝法。例如雙計常與無常,而惟取常為勝也。分三:

△一、標由示墜。

又三摩中諸善男子,堅凝正心,魔不得便,窮生類本,觀彼幽清,常擾動元,於分位中生計度者,是人墜入四有邊論。

溫陵曰:分位有四,謂三際分位,見聞分位,彼我分位,生滅分位。

△二、分條詳釋分四。

△一約三際。

一者、是人心計生元,流用不息。計過、未者,名為有邊;計相續心,名為無邊。

溫陵曰:生元流,用行陰也。因遷流計三際,以過者已滅,來者未見,故名有邊。現在相續,故名無邊。

○既取現心續處為無限際,則必以過未斷處為有限際。然現心無限際者,以當念觀心浩渺無涯岸之謂也。

△二、約見聞。

二者、是人觀八萬劫則見眾生,八萬劫前寂無聞見,無聞見處名為無邊,有眾生處名為有邊。

此與前計相反,岳師所謂回互倒計是也。前計過未為有邊,似計無見聞處也。計現在為無邊,似計有見聞處也。今却計劫內有見聞處為有邊,以其限於八萬之數也。計劫外無見聞處為無邊,以其無窮極而不可測知也。吳興曰:後八萬劫亦合如前,今恐存略。

△三、約彼我。

三者、是人計我徧知得無邊性。彼一切人現我知中,我曾不知彼之知性,名彼不得無邊之心,但有邊性。

首三句自任無邊之性,下言彼人現我知中者,謂彼性但在我性之中也。我曾不知彼性者,謂我於自性之中,不見別有彼之知性也。亦明彼性不能外於我性之意。末二句遂判彼為有邊性也。

△四、約生滅。

四者、是人窮行陰空,以其所見心路籌度一切眾生,一身之中計其咸皆半生半滅,明其世界一切所有,一半有邊、一半無邊。

窮行陰空者,蓋斯人窮至行陰不了,區宇未空,而遂謂真空寂滅之性,故下半生半滅,乃據見妄度眾生身中,自想陰以前半屬於生,自行陰以後半屬於滅,更判生為有邊,滅為無邊,而意取行陰空寂為無限際之勝性也。

△三、結成外論。

由此計度有邊無邊,墮落外道惑菩提性,是即名為第四外道立有邊論。

四種有邊已竟。

△五、四種矯亂。分三:

△一、標由示墜。

又三摩中諸善男子,堅礙正心,魔不得便,窮生類本,觀彼幽清,常擾動元,於知見中生計度者,是人墜入四種顛倒,不死矯亂,徧計虗論。

知見生計者,據彼定中所知所見而倒計也。溫陵曰:以邪倒故,於知見中狂解不決,遂矯亂其語也。今之邪人,妄謂得道,而中無主正,矯惑於人者,多類此。四資中曰:準婆沙論釋,外道計天常住,名為不死。計不亂答,得生彼天。若實不知而輙答者,恐成矯亂。故有問時,答言:祕密言亂,不應皆說。或不定答,佛法訶云:此真矯亂,故名不死。矯亂虗論也。

△二、分條詳釋又為四。

△一八、亦矯亂。

一者是人觀變化元,見遷流處名之為變,見相總處名之為恒,見所見處名之為生,不見見處名之為滅,相續之因性不斷處名之為增,正相續中中所離處名之為減,各各生處名之為有,互互亡處名之為無。以理都觀,用心別見。有求法人來問其義,答言:我今亦生亦滅,亦有亦無,亦增亦減。於一切時皆亂其語,令彼前人遺失章句。

長水曰:於一生滅行陰,分為八義別見,謂變恒、生滅、增減、有無也。答中略舉六義,以不能定其道理,但兩楹而答,故云亦生亦滅等。

○八義雖皆依行而起,而實約行陰中所見萬象以別計也。故言相續之因性不斷者,此是由象推性,方成增計,所以別於恒也。增者,多餘也。正相續中所離者。蓋凡言相續,必是前後相續,故中間亦必有缺乏之處。如出入二息相續,則必缺於中交是也。缺少,即減也。互互亡處,即各各滅處也。前人,即問義之人也。失章句有二意:一謂答者既自矯亂,聞者自難憶持,故隨聞隨失也。二謂言既兩持,是非不決,能令聞者番疑平日舊習經論,猶言喪其所守也。

△二惟無矯亂。

二者是人諦觀其心,互互無處,因無得證。有人來問,惟答一字,但言其無,除無之餘,無所言說。

岳師釋得證,謂悟一切法皆無也。蓋執拗而不順於理為矯,心無主正為亂。今詳第一、第四言皆兩可,亂意為多,而終非順理,亦兼於矯也。第二、第三言惟一偏,矯意為多,而終非主正,同歸於亂。故總名矯亂,勿疑一字為非亂也。

△三、惟是矯亂。

三者是人諦觀其心,各各有處,因有得證。有人來問,惟答一字,但言其是,除是之餘,無所言說。

不言有而言是,以所見既偏,於法法皆有,則隨所問莫不皆是,故作如是答也。

△四、有無矯亂。

四者、是人有無俱見,其境枝故,其心亦亂。有人來問,答言:亦有即是亦無,亦無之中不是亦有。一切矯亂,無容窮詰。

枝者,如木一本而分二枝,即空有岐二,兩楹不定之意。吳興曰:從二至四,於前八中有無分出也。二三單計,第四兩亦。有即是無,如冰是水也;無不是有,如水非冰也。四句之中,但涉三句,未見雙非,其計猶麤。

△三、結成外論。

由此計度,矯亂虗無,墮落外道,惑菩提性,是則名為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亂徧計虗論。

虗無,謂虗妄非實也。顛倒性,明其見非真正。末判屬於徧計執性,見其執繩為蛇,妄之至也。四種矯亂已竟。

△六十六、有相分為三

△一、標由示墜。

又三摩中諸善男子,堅凝正心,魔不得便,窮生類本,觀彼幽清,常擾動元,於無盡流生計度者,是人墜入死後有相,發心顛倒。

資中曰:無盡流,即行陰也。由見無盡,故言死後有相。

○真悟無生。了知初生本即有滅,是知生前尚空洞而無相,何況死後豈可妄計有相耶?

△二、詳釋其相又二。

△一正成本計又二

△一分條例顯。

或自固身,云色是我;或見我圓含徧國土,云我有色;或彼前緣隨我迴復,云色屬我;或復我依行中相續,云我在色。

此即外道六十二見中四計也。初、自固身者,堅持護養也。云色是我者,同彼即色是我也。二、我含國土,云我有色者,同彼我大色小,色在我中也。三、前緣隨我,云色屬我者,同彼離色是我也。前緣,沇師謂即目前之色是也。迴復,即運用也。既云屬我,顯是我所,與我為二,非即我矣。四、我依行中,云我在色者,同彼色大我小,我在色中也。沇師謂行相續相即色,故我行中即色中也。

△二、總勒名數。

皆計度言死後有相,如是循環有十六相。

環師謂於色作此四,於受想行亦然,故成十六相我,故科上名例顯也。敏師謂不言識陰者,所計之我,即識陰也。岳師非之,乃謂行陰未破,識不當情,故不言之耳。

△二更成轉計。

從此或計畢竟煩惱,畢竟菩提,兩性竝驅,各不相觸。

上因見行無盡,遂計前三已滅之陰,仍復無盡,而同成有相。此更轉計一切染淨諸法,無不皆然。故言煩惱攝盡染法,言菩提攝盡淨法,皆無盡而恒有。竝驅,即竝行也。各不相觸,猶言各不相礙也。

△三、結成外論。

由此計度死後有故,墮落外道惑菩提性,是則名為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。

吳興曰:言五陰者,通結五陰,正在前四。又雖在前四,義惟行陰耳。十六、有相已竟。

△七、八種無相又三。

△一、標由示墜。

又三摩中諸善男子,堅凝正心,魔不得便,窮生類本,觀彼幽清,常擾動元,於先除滅色受想中生計度者,是人墜入死後無相,發心顛倒。

此與上計敵體相番,故變有成無。蓋上覩未滅之行陰見其無盡,而因計前三并萬法皆當無盡;此覩已滅之前三見其無相,而因計行陰并萬法皆當無相也。

△二、詳釋其相分二。

△一正成本計又為二。

△一分條例顯。

見其色滅,形無所因;觀其想滅,心無所繫;知其受滅,無復連綴。陰性消散,縱有生理,而無受想,與草木同。

上總標無相,此分條一一明之。色為形,想為心,而受則雙以連持。色心今因皆滅,故形無因,心無繫,而受無連綴也。下乃例顯行陰,亦應同滅成無相也。溫陵曰:陰性消散,謂色受想滅也。生理即行,謂無受想,則行亦滅也。

△二、總勒名數。

此質現前猶不可得,死彼云何更有諸相?因之勘校死後相無,如是循環有八無相。

此質即指現陰色心不可得者。言今在定現見四陰皆無相之可得,因決死後豈有相邪。

問:此與前解中初生有滅等意何以別乎?

答:彼約即有而空,本自無生,前後一際,是佛正教。此約昔有今無,今滅後無,全是生滅顛倒邪計,何殊天壤哉?

勘校,即計度也。每陰各計現未,二無四陰,故成八無相矣。

△二更成轉計。

從此或計涅槃因果,一切皆空,徒有名字,究竟斷滅。

上由前三而推,行陰同滅為無。此更轉計,諸法皆然,同歸斷滅。涅槃以轉生死為因,故生死即涅槃之因,涅槃即生死之果。且生死攝世間法,涅槃攝出世間法,一切死後皆無,故曰徒有等也。吳興曰:涅槃因果,依現陰而修,後陰而證。陰既叵測,修證何有邪?

△三、結成外論。

由此計度,死後無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,是則名為第七外道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。

八種無相已竟。

△八、八種俱非分三。

△一、標由示墜。

又三摩中諸善男子,堅凝正心,魔不得便,窮生類本,觀彼幽清,常擾動元,於行存中,兼受想滅,雙計有無,自體相破,是人墜入死後俱非,起顛倒論。

於行存中者,見行陰未滅,區宇宛在也。兼受想滅者,見前三已滅,體相全空也。雙計有無者,於存計有,於滅計無也。自體相破者,以行陰之有,破前三之無,以前三之無,破行陰之有也。末言墜俱非者,以破無則成非無,破有則成非有也。

△二、詳釋其相又二。

△一正成本計又二

△一分條例顯。

色受想中,見有非有;行遷流內,觀無不無。

此科全是自體相破。色受想中者,前三滅境之中也。見有非有者,言正在滅境時,雖見行有,亦即同滅而非有矣。如暗夜中看皎潔之物,亦同暗而非皎潔矣。行遷流內者,行陰擾動之內也。觀無不無者,言正在擾動處,雖觀前三已無,亦即同動而非無矣。如動水中看靜定之影,亦同動而非靜定矣。互破以成雙,非正自體相破也。

△二、總勒名數。

如是循環窮盡陰界,八俱非相隨得一緣,皆言死後有相無相。

首三句標定八非。循環窮陰者,歷四陰而徧計之也。八俱非者,正以勒成名數。末三句釋成上八非之由也。隨得一緣者,言每於一陰也。皆言有相無相,乃出雙非之因,所以成立上雙非之宗。如云:因有相故非無,因無相故非有。每於一陰計此二非,歷四陰而成八非也。故知首科但言受想滅,語之略也。舊註不達以因立宗之旨,而釋為雙亦雙非,應成十六,何名八非邪?

△二更成轉計。

又計諸行性遷訛故,心發通悟,有無俱非,虗實失措。

此諸行乃指萬法,非謂行陰。如諸行無常,亦指萬法也。上但雙觀已滅未滅之四陰,而正計八非。此則更以例成轉計,而謂一切法無不皆然。性遷訛者,例皆死後有無交相破奪也。心發通悟者,增廣邪見解也。末二句結成一切雙非,虗實亦有無也。失措,不定也。

△三、結成外論。

由此計度死後俱非,後際昏瞢無可道故,墮落外道惑菩提性,是則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。

後際,即死後盡未來際也。昏瞢,猶言杳冥,即一切皆非也。道,言也。以有無俱不可定,故無可言也。八俱非相已竟。

△九、七際斷滅。

此之斷滅雖似第七無相,而起計不同。彼由前三,此由行陰。又彼推過去以定死後,此觀未來念念成滅,故計處處有斷滅處也。分三:

△一、標由示墜。

又三摩中諸善男子,堅凝正心,魔不得便,窮生類本,觀彼幽清,常擾動元,於後後無生計度者,是人墜入七斷滅論。

溫陵曰:見行陰念念滅處,名後後無。由是妄計,設生人天七處,後皆斷滅。

△二、具顯其相又二。

△一、分條詳釋。

或計身滅,或欲盡滅,或苦盡滅,或極樂滅,或極捨滅。

此計陰性,如無源之水,有流近而竭者,有流遠而竭者。今至近如人間即滅,至遠如有頂方滅也。

△二、總勒名數。

如是循環,窮盡七際,現前消滅,滅已無復。

七際,謂四洲、六欲、初禪、二禪、三禪、四禪、四空,共七處也。消滅,謂生理永無。無復,謂更不復有也。此方儒宗末流,惡聞輪轉,亦計似此。然但許人間即滅,仍不許有餘六處也。

△三、結成外論。

由此計度死後斷滅,墮落外道惑菩提性,是則名為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。

觀此亦總結於五陰,則知所謂消滅者,後陰全無也。七際斷滅已竟。

△十五、現涅槃。

此計與第五有相,甚大不同。彼計死後有相,此計現所生處,即常住極果。舊言從彼流出,甚無謂也。分三:

△一、標由示墜。

又三摩中諸善男子,堅凝正心,魔不得便,窮生類本,觀彼幽清,常擾動元,於後後有生計度者,是人墜入五涅槃論。

後後有亦應準前相番,前於行陰念念滅處起計,此却於行陰念念生處起計。後後有者,蓋觀見行陰念念相續,新新成有,故解其當有實果,必不滅無也。而曰現涅槃者,不待灰斷,即於現所生處,即是此果也。其數有五,下別列之。

△二、具顯其相。分二:

△一、分條詳釋。

或以欲界為正轉依,觀見圓明生愛慕故;或以初禪性無憂故;或以二禪心無苦故;或以三禪極悅隨故;或以四禪苦樂二亡,不受輪迴生滅性故。

或者,不定之辭,顯非一人徧計五處,各隨所見,或計一處而已。欲界,指六欲天上也。為正轉依者,妄計為真涅槃境也。以涅槃為佛轉依之果,而環師所謂轉生死依涅槃也。此如仙家計六欲天上無生死耳。以彼所計玉皇橫統三十三天,仍不知其即六欲之帝釋也。此句應通後四,每於中間皆當有之,而經家省文,更不重標,令準上也。觀見圓明者,以初得天眼,普觀天光,清淨明麗,逈離人間之濁穢而已。準下四,皆對本天勝境為言,非指性也。生愛慕故者,正出妄計之由,謂彼圓明即涅槃真境也。下四故字,皆準此說。按前色界天中,初禪苦惱不逼,二禪憂懸不逼,以苦重憂輕,序之宜也。今初禪無憂,二禪無苦,決譯人誤顛倒也。三禪極悅隨者,前云歡喜畢具,具大隨順是也。四禪苦樂雙亡,顯同前文。雙捨不受輪迴生滅者,由彼定中見此處三灾不壞,故起斯計也。

△二、總勒名數。

迷有漏天作無為解,五處安隱為勝淨依,如是循環五處究竟。

作無為解,即妄計為離繫自在之果,此誤濫涅槃之真我也。五處安隱者,以稍離下界之不安,而誤濫涅槃之真樂也。為勝淨依者,以稍離下界之濁穢,而誤濫涅槃之真淨也。結言究竟者,以稍離下界之短壽,而誤濫涅槃之真常也。此總判五處皆然。若分五處別判,初於六欲乍離人間之塵穢,而妄謂真淨。次於初禪二禪乍離下界之憂苦,而妄謂真樂。又於三禪乍得隨順自在,而妄謂真我。後於四禪暫得三灾不壞,而妄謂真常不生滅也。此正於無常苦空無我不淨中,而妄計常樂我淨,所謂前四顛倒耳。

△三、結成外論。

由此計度五現涅槃,墮落外道惑菩提性,是則名為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。

中間十計已竟。

△三結害囑護分三。

△一、示因交互

阿難!如是十種禪那狂解,皆是行陰用心交互,故現斯悟。

溫陵曰:前云禪那現境,乃天魔候得其便。此云禪那狂解,乃心魔自起深孽。凡見道不真,多岐妄計,皆即狂解,是謂心魔,最宜深防也。

○交互準前。悟即邪解也。然通論十種邪解,不出斷、常、空、有四字而已。且前五屬斷、常,後五屬空、有。第一斷見,第二常見,第三雙亦,第四、第五皆充廣雙亦也。

問:何無雙非?

答:斷常皆過。若雙非,則為離過正見,非外道也。

第六執有,第七執空,第八雙非。

問:此何不為離過正見?

答:有空不定屬過,偏始過生。且此雙非,蓋指後陰昏瞢,不定有無,非是雙遮之中道,故非正見。

第九推廣,畢竟斷空。第十推廣,畢竟滯有。若更以空有攝入斷常,仍惟斷常二見而已。

△二、迷則成害。

眾生頑迷,不自忖量,逢此現前,以迷為解,自言登聖,大妄語成,墮無間獄。

痴暗曰頑,正悟難發也。惑亂曰迷,邪解易生也。不自忖量者,大端由於不揣己之修證至何地位,輙敢自專,判決立論,且僭稱聖位,成大妄語,故墮極重之獄矣。

△三囑令保護又分二。

△一囑作摧邪知識。

汝等必須將如來語,於我滅後,傳示末法,徧令眾生覺了斯義,無令心魔自起深孽,保持覆護,消息邪見。

覺了斯義,謂迷解分明,不顛倒也。下復令其冥顯加持之也。孽者,禍之萌也。心魔自起者,言天魔不至,自心禍生也。猶曰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可活也。然此二句,蓋今未起者勿起,末二句是已起者令息也。

△二、囑作趣真導師。

教其身心,開覺真義。於無上道,不遭枝岐。勿令心祈,得少為足。作大覺王,清淨標指。

真義者,真心實義也。逈然不屬於斷常空有,即前離即離非,是即非即,一念不生,中中流入。木旁出曰枝,路旁出曰岐。夫遭枝岐,即墮外道。祈,求也。求少足,則流二乘。此二皆為極果。中途之險阻,心目洞開,方不為所惑,故須教示之力也。末二句,囑其作成佛指南。一邪不染,故稱清淨耳。

行陰魔相已竟。

△五識陰魔相分三。

△一、具示始終又二。

△一始初未破,區宇又為二。

△一躡前行陰盡相。

阿難,彼善男子修三摩地行陰盡者,諸世間性幽清擾動,同分生機倐然隳裂,沉細綱紐補特伽羅,酬業深脉感應懸絕。

諸世間性者,十二類生遷流體性也。同分生機者,即同生基也。基表生之根,機明動之始,其意一也。同分仍目總相,以上躡前,行陰向下,明盡相也。倐然,猶忽然也。隳裂,解散也。連下四字讀之,沉細極表深微,綱紐狀明總要,然即生機綱紐結縛之深根也。由前大定,堅凝正心,十計不墮,功夫徹至,故能於此綱紐,忽然解散矣。末三句,復明此處於三界分段生死,即應解脫,然亦約一類聖性,習種純熟者言之,餘不盡然。補特伽羅,此云數取趣,即中有也。眾生由此,能數數取於諸趣而受生也。且受生所以酬答宿業,而酬業深潛脉絡,即此行陰所為感應,即因果也。而言懸絕者,以行陰既盡,則深脉已斷,故分段生死,因亡果喪,不復受生,是謂懸絕。

問:證同則事同,此何別取於聖性熟者,而餘又不然耶?

答:按下佛言:各以所愛,先習迷心,而自休息。今言界內因果斷絕,顯是十執,後二聲聞、緣覺所能,他豈能哉?

△二狀示識陰區宇。

於涅槃天將大明悟,如雞後鳴,瞻顧東方已有精色,六根虗靜無復馳逸,內外湛明入無所入,深達十方十二種類受命元由,觀由執元諸類不召,於十方界已獲其同,精色不沉發現幽祕,此則名為識陰區宇。

溫陵曰:涅槃性天,為五陰所覆,昏如長夜。前三陰盡,如雞初鳴,雖為曙兆,猶沉二陰,精色未分。此行陰盡,如雞後鳴,惟餘一陰,故將大明悟也。

○六根虗靜,無復馳逸者,按圓通,此當聞所聞盡,已得六銷之時。亦即漸次中,塵既不緣,根無所偶,反流全一,六用不行之時也。內外湛明者,言根塵化為一味湛明之境。入無所入者,謂初心亡所,故言入流。既盡根塵,更何所入?受命元由,環師謂即識陰,然亦即是類生別相。所謂各命由緒,顯異前之總相而見,故曰深達也。觀由執元,諸類不召者,承上言,既以觀見受命由緒,必能執守受生元本,令不流逸。則盡十二類,皆不能牽引受生矣。於十方界,已獲其同者,界指情界。同有二解:一謂同者,一也。言其銷六和合,復一精明也。二謂同者,空也。言其根塵既盡,惟一空性也。此即已得六銷,猶未亡一。小乘涅槃,正齊於此。精色不沉者,如曉天可辯色也。發現幽祕,言其具見暗中之物也。即是行除識現,如脫盡外衣,方見最內貼體汗衫,故即結為識陰區宇。

△二、終破顯露妄原。

若於羣召已獲同中,消磨六門合開成就,見聞通隣互用清淨,十方世界及與身心如吠琉璃,內外明徹名識陰盡,是人則能超越命濁。觀其所由,罔象虗無,顛倒妄想以為其本。

首三句,猶躡未破。區宇羣召,即指類生。十二皆能牽引受生,故言羣召。同中,即識陰。區宇之中,所謂受命。元由空靜湛一,故稱為同。然自行陰盡後,已入此境,故曰已獲同中。消磨六門者,解其結而泯其異也。合開成就者,歸於一而融為空也。成就,猶言功成。此猶躡上以牒銷六成一,所以起下文亡一而用六也。故下方明圓通之用,不惟情界脫纏,而亦以情器交徹也。見聞者,略舉六根之二。通鄰者,其結已解,其體不隔也。互用者,體既無隔,用可互通也。謂眼家能作耳家佛事等,以其逈脫浮塵勝義二種根結,無障無礙,故曰清淨。此即情界脫纏。下文情器交徹,文易可知。即前所謂山河大地,應念化為無上知覺是也。名識陰盡一句,結定。故知行盡無過者,在七信位,齊小羅漢。識盡,乃十信滿心,住位初心,方以證入圓通。是知凡言羅漢獲圓通者,皆指初住。以圓住齊於別地,是大乘羅漢也。末復結其所超所觀。溫陵曰:性本一真,由塵隔越。性用之間,同異失準,名為命濁。故識盡則超之。識乃妄覺影明,元無自體,由顛倒起,故名罔象。虗無顛倒妄想,具示始終已竟。

△二、中間十執。

變計而言執,依經本文,以經文一一皆名為執故耳。就分為十:

△一因所因執又分三。

△一兩楹之間。

阿難當知,是善男子窮諸行空,於識還元,已滅生滅,而於寂滅精妙未圓。

夫行陰即是前楹,識陰即是後楹,而十執起處,正當此二之中,故十執皆以此科冠之。窮諸下三句,明已破行陰也。窮諸行空,照見行蘊空也。於識還元者,明行空而識現,則前之行相,泯然沒入識海之中。蓋元從識海騰躍轉生者,返本還元矣。已滅生滅者,仍結行破也,以初滅行之清擾也。末二句,明未破識陰也。所言寂滅者,即圓通中次第解結末後之寂滅也。不帶纖毫生滅曰精,惟餘一味寂常曰妙,始是純真性體。此而未圓,正明識陰未破,尚為所覆,似一似常,未精未妙也。若連上句讀之,宛是已得圓通中生滅,既滅而尚猶未得寂滅現前耳。後放此。

△二、邪解執背。

能令己身根隔合開,亦與十方諸類通覺,覺知通㳷,能入圓元。若於所歸立真常因,生勝解者,是人則墮因所因執,娑毗迦羅所歸冥諦,成其伴侶,迷佛菩提,亡失知見。

能令下,先舉起執之由。大凡起執,必覩大定中殊勝之象以發端耳。首二句,躡前銷六入一之境。次三句,明此境為羣心統同混一之區,如千燈共室,光通無二也。圓元,即識陰也。而圓表諸類徧含,元彰萬化托始。其言能入此者,意明四陰蕩盡,歸宿於斯,如諸浪已停,銷落於海,正識陰區宇也。若於下,方是所起之計。所歸,即此圓元。因者,依也。因所因執者,本非可依,而妄計能依之心、所依之境也。良以識乃無明幻影,罔象虗無,畢竟非實故也。如人夢見依歸得托之地,妄生慶幸,豈有真實哉?下明所墮同類,即黃髮外道所立冥諦,有二十五。第一,冥初生覺,遂計終亦還歸冥諦。前文云非色非空,拘舍黎等昧為冥諦是也。然計此者,非止一人,前後異出耳。伴侶,即同類也。迷菩提,昧正果也。亡知見,失真因也。放此。

△三、結名異種。

是名第一立所得心,成所歸果,違遠圓通,背涅槃城,生外道種。

溫陵曰:以心有所得,果有所歸,即因即果,皆墮所妄,所以違遠圓通,背涅槃也。

○內教究竟歸無所得。今有得有歸,如人夢見拾得金寶,歸於家中。所得所歸,皆非真也。違圓通,則失因地心。背涅槃,則亡果地證。後皆放此。因所因執已竟。

△二、能非能執。分三:

△一兩楹之間。

阿難,又善男子窮諸行空,已滅生滅,而於寂滅精妙未圓。

準前。

△二、邪解執背。

若於所歸覽為自體,盡虗空界十二類內所有眾生,皆我身中一類流出生勝解者,是人則墮能非能執,摩醯首羅現無邊身成其伴侶,迷佛菩提亡失知見。

上科已將識陰作所歸果,故今所歸二字,仍躡前識陰也。前但計為歸托之性,今復覽為自體,是其差別也。溫陵曰:執識元為自體,而謂一切眾生自此流出,遂執我能生彼,而實不能,故曰能非能。執摩醯首羅,即色頂魔王也,妄計我能現起無邊眾生,亦能非能類也。

△二、結名異種。

是名第二立能為心,成能事果,違遠圓通,背涅槃城,生大慢天,我徧圓種。

能為心者,能造化之心也。能事果者,能成辦所造化之事以為實果也。溫陵曰:大慢天,即摩醯也。不能謂能,故名大慢也。徧圓者,計我體圓徧空界也。

○問:此計識為自心,流出一切,何異內教萬法惟識?

答:內教萬法,惟識表如夢幻,生即無生,此計實生,安得一轍?又惟識正明無他心外之法,此計能生他法,宛是顛倒,奚疑乎?

能非能,執已竟。

△三、常非常執分三。

△一兩楹之間。

又善男子,窮諸行空,已滅生滅,而於寂滅,精妙未圓。

△二、邪解執背。

若於所歸有所歸依,自疑身心從彼流出,十方虗空咸其生起,即於都起所宣流地,作真常身無生滅解。在生滅中早計常住,既惑不生亦迷生滅,安住沉迷生勝解者,是人則墮常非常執,計自在天成其伴侶,迷佛菩提亡失知見。

此與上執皆從識起,而所計不同。上謂識即是我,能生萬物,此謂我從識出,彼是真常,是其差別也。溫陵曰:以識元為所歸依,故疑彼能生我及一切法,遂計生起流出之處,為真常無生之體。此則在生滅中妄計常住,既惑真不生性,又迷現生滅法,以非常為常,故名常非常執。既計彼能生我,即與計自在天能生一切者同矣。

△三、結名異種。

是名第三立因依心,成妄計果,違遠圓通,背涅槃城,生倒圓種。

溫陵曰:由依識元,妄計常住,故曰立因依心,成妄記果。前計我圓生物,此計彼圓生我,名倒圓。常非常執已竟。

△四知無知執分三。

△一兩楹之間。

又善男子,窮諸行空,已滅生滅,而於寂滅,精妙未圓。

△二、邪解執背。

若於所知知徧圓故,因知立解,十方草木皆稱有情,與人無異,草木為人,人死還成十方草樹。無擇徧知生勝解者,是人則墮知無知執。婆吒霰尼執一切覺成其伴侶,迷佛菩提,亡失知見。

溫陵曰:所知,即所觀識陰也。謂識有知,而一切法由知變起,因計知體圓徧諸法,遂立異解,謂無情徧皆有知。

○草木下三句,承上無異言。既與有情相同,則當互輪轉焉。無擇者,不分有情與無情,而徧皆有知也。是其謬計。無情有知,而實本無知,故言知無知執也。環師謂婆吒、霰尼,乃二外道。覺即知也,亦計徧知之類。

△三、結名異種。

是名第四計圓知心,成虗謬果,違遠圓通,背涅槃城,生倒知種。

溫陵曰:此謬計圓知以為因心,則果終虗謬矣。以無知為知,是倒知也。

○問:此與內教山河化為知覺,無情作佛之旨,何所簡別?

答:孤山亦有此辯,意是而辭欠明了。今詳內教,明見相二分,本惟一心。迷之為二,故妄見無情,不通知覺。大悟復歸一心,則通一知覺,更無外物。非謂各各有知,同他心量也。今計各各有知,互相輪轉,誠為虗謬。是知內教明訓,銷歸一心。此執謬計,成無數心,豈濫同哉?

問:今何草木為妖,亦有知乎?

答:此非草木有知,是彼依草附木之精靈有知,斯則仍是有情之知,非彼無情之草木能知也。知無知執已竟。

△五、生無生執分為三。

△一兩楹之間。

又善男子,窮諸行空,已滅生滅,而於寂滅,精妙未圓。

△二、邪解執背。

若於圓融根互用中已得隨順,便於圓化一切發生,求火光明,樂水清淨,愛風周流,觀塵成就,各各崇事,以此羣塵發作本因,立常住解,是人則墮生無生執。諸迦葉波并婆羅門,勤心役身,事火崇水,求出生死,成其伴侶,迷佛菩提,亡失知見。

環師謂識陰盡者,消磨六門,諸根互用。今此未盡,則纔得隨順而已。此解極是。然觀中之一字,足且互用之妙,含之未發也。且言已得隨順者,已能顯發隨心順意,神通變化也。如身上出水,身下出火,十八變等是也。岳師謂圓化,乃觀中所見圓融變化,惟識之境,固無不是。然詳便於二字,亦應即是隨順中圓化。又云一切發生,即四大之相。然亦即是覩圓化之四大,而種種起著也。下列四種,求樂愛觀是矣。三大可知。塵,即地大。而言成就者,即環師謂能成器界是也。大凡有形磈者,皆塵所為耳。崇,尊尚也。事,供養也。而言各各者,或有尊供於火者,乃至或有尊供於地者,各隨所見而徧執也。岳師謂羣塵,總指四大是也。然發者,出生也。作者,辦造也。本因者,根元也。邪計四大為出生一切,辦造一切之根元也。立常住解者,目為常司造化之真宰也。生無生執者,妄計能生萬法,而實不能生也。迦葉波,別姓也。婆羅門,總姓也。總有十八,迦葉其一也。求出生死者,以四大既為出生辦造之根元,則出因辦果,靡不由之。如果上依正清淨光明等,皆彼四大為之。故事之以求真常果也。

△三、結名異種。

是名第五計著崇事。迷心從物,立妄求因,求妄冀果,違遠圓通,背涅槃城,生顛化種。

計著,邪惑也。崇事,邪業也。迷心,謂迷己一真靈覺之心。從物,謂從彼四大無知之物。妄求因者,非因計因也。妄冀果者,無果望果也。反將無情之物以為生物之原,誠如環師所謂思果皆妄,顛倒化理,故名顛化種也。生無生執已竟。

△六歸無歸執分三。

△一兩楹之間。

又善男子,窮諸行空,已滅生滅,而於寂滅,精妙未圓。

△二、邪解執背。

若於圓明計明中,虗非滅羣,化以永滅,依為所歸,依生勝解者,是人則墮歸無歸執。無想天中,諸舜若多,成其伴侶,迷佛菩提,亡失知見。

圓明,即識陰區宇。計明中虗者,於此境中,初見前四陰盡,諸有皆空,即以虗無為究竟性,非毀也。非滅羣化者,便欲灰身滅土,纖塵不立也。以永下,復願常處虗空,永為依托也。歸無歸者,蓋謬計斷空為休歸處,不知幻滅虗境亦等空華,非實歸處也。無想天,略舉非非想以該四空,非取四禪無想也。諸舜若多,總舉趣空天眾為同類也。

△三、結名異種。

是名第六圓虗無心,成空亡果,違遠圓通,背涅槃城,生斷滅種。

圓虗無心者,以取空之心為因也。成空亡果者,以斷滅之境為果也。

問:此與後二乘何別?

答:棄有取空,見解志願皆同,但先心各別。此凡外種,伏惑取空。彼聖性種,斷惑取空。歸無歸執已竟。

△七貪非貪執分三。

△一兩楹之間。

又善男子,窮諸行空,已滅生滅,而於寂滅,精妙未圓。

△二、邪解執背。

若於圓常固身常住,同於精圓長不傾逝生勝解者,是人則墮貪非貪執諸阿斯陀,求長命者成其伴侶,迷佛菩提亡失知見。

圓常亦識陰區宇。歷觀上來,於此一境,稱圓元、圓融、圓明、圓常,義各有表。元表諸法統歸,融表萬化含蓄,明表徹體虗朗,常表究竟堅牢。各與本文關涉,細尋可見。然同是識海周徧,故皆稱圓。且均是識陰,似一似常之相。行人不達似而非真,故各隨所見而起異執耳。今觀圓常而欲身常住者,蓋因見性常而并欲命常,即仙家性命雙修之見。而又言同於精圓,長不傾逝者,精即性也,如見性轉稱見精之例。傾逝即死也,即欲身命與性同圓,長生不死也。貪非貪執者,言其妄起貪留,而不知生滅無停,本非可貪留也。良以所托之性,但惟識陰,已是似常而非真常。何況所兼之命,全是生滅虗幻,縱經多劫,終落空亡,豈真實常住哉?阿斯陀,此云無比,古仙名也。

△三、結名異種。

是名第七執著命元,立固妄因,趣長勞果,違遠圓通,背涅槃城,生妄延種。

執著命元,以識陰為長命之元。立固妄因者,以因中功夫,惟求堅固妄性妄命也。趣長勞果者,言所趣之果,徒以長勞,終非常住也。𤀹師謂勞應作牢,為聲之誤者,似為最順。妄延者,妄求身命延長也。貪非貪執已竟。

△八、真無真執分三。

△一兩楹之間。

又善男子,窮諸行空,已滅生滅,而於寂滅,精妙未圓。

△二、邪解執背。

觀命互通,却留塵勞恐其銷盡,便於此際坐蓮華宮,廣化七珍多增寶媛,恣縱其心生勝解者,是人則墮真無真執,吒枳迦羅成其伴侶,迷佛菩提亡失知見。

此命異前身命,以天魔不用前身故也。應如環師所謂以識為命元也。要之,亦住世壽者之相。且命以連持色心為名,今互通即連持之意,而塵勞不出,運心役色,諸欲叢擾也。今言觀命留塵者,以見命元既與塵勞連持,則存與俱存,亡與俱亡,故懼塵勞盡而元命必斷,由是妄起留塵之計,不令銷盡。且行盡識現者,圓化隨心,得大自在,故恣意化諸欲境,七珍美女於中放逸矣。真無真執者,妄執命元為己真宰,而實非真也。溫陵曰:吒枳迦羅,即欲頂自在天類也。

△三、結名異種。

是名第八發邪思因,立熾塵果,違遠圓通,背涅槃城,生天魔種。

熾塵果者,熾然恣縱塵勞,妄謂果中受用也。墜入欲頂天魔者,生以類聚也。真非真執已竟。

△九、定性聲聞分為三:

△一兩楹之間。

又善男子,窮諸行空,已滅生滅,而於寂滅,精妙未圓。

△二、邪解執背。

於命明中,分別精麤,疏決真偽,因果相酬,惟求感應,背清淨道。所謂見苦、斷集、證滅、修道,居滅已休,更不前進生勝解者,是人則墮定性聲聞。諸無聞僧增上慢者,成其伴侶,迷佛菩提,亡失知見。

命明者,環師所謂因窮識陰,深明眾生受命元由是也。分別精麤者,了達界外聖法為精,界內凡定為麤。疏決真偽者,揀擇內教因緣為真,外道斷常為偽。因果相酬者,雙明世出世間二種因果,感即是修,應即是證。惟求感應者,惟求實修實證,速出三界而已。背清淨道者,不順無修之修,無證之證,了義如幻之大道也。所謂下,躡上確實指陳也。苦集是世間果因,滅道是出世果因,即因果相酬也。知之與斷,是於世間則厭果除因,慕之與修,是於出世則欣果從因,即惟求感應也。居滅下,是化城止息,不趣寶所也。定性,聲聞。不迴心,鈍羅漢也。諸無聞下,言此一類多由愚法無聞,未證謂證,未得謂得者也。

△三、結名異種。

是名第九圓精應心。成趣寂果,違遠圓通,背涅槃城,生纏空種。

圓,滿也。專求曰精。滿其專求取證之因心,成其偏趣冥寂之斷果也。為空所縛,曰纏空種。良以有餘涅槃,位僅齊於七信,識陰所覆,尚不達圓通之因地,安能至無餘之果地哉。故均之違圓通而背涅槃也。下科辟支放此。定性聲聞已竟。

△十、定性辟支分三

△一兩楹之間。

又善男子,窮諸行空,已滅生滅,而於寂滅,精妙未圓。

△二、邪解執背。

若於圓融清淨覺明,發研深妙即立涅槃,而不前進生勝解者,是人則墮定性辟支諸緣獨倫,不迴心者成其伴侶,迷佛菩提亡失知見。

銷六入一為圓融,破有歸空為清淨,了見命元為覺明。發研深妙有二,獨覺觀物遷變,緣覺推審因緣,皆發深妙之悟,即以所悟之境,為涅槃歸息之地。諸緣獨倫者,即緣覺獨覺之同倫也。餘可準前例知。

△三、結名異種。

是名第十圓覺㳷心,成湛明果。違遠圓通,背涅槃城,生覺圓明,不化圓種。

圓即圓融,覺即覺明,㳷心即清淨湛明,果即以悟境為涅槃也。不化圓種者,不能融化透過所悟所執空淨圓影,祖家所謂隱人胸次自成情也。住此則障真寂滅,礙圓通用,終不達於寶所矣。

問:聲聞、辟支為內教正乘,號出世小聖,今何亦列魔數?

答,以魔羅害正之稱。今此經大定,以順圓通向涅槃為益,以違圓通背涅槃為損。而二乘宛然違背墮之者,則枝岐鈍滯,害正事均,非魔而何。然以定性簡之,是但取於不回心者。而能回心,固不墮斯數也。中間十執已竟。

△三結害囑護分三。

△一、示因交互

阿難!如是十種禪那,中途成狂,因依迷惑,於未足中生滿足證,皆是識陰用心交互,故生斯位。

文雖是總結,而亦可略分。中途一句,前八意多,蓋前八魔外,中途各起狂解,或所歸果及熾塵果等。於末二句,後二意多,蓋後二少乘,得小為足,不復前進。因依一句,意兼前後,蓋十執無非因迷而起,依迷而住。皆是下方總判,交互現前色陰文中。

△二迷則成害又曲為二。

△一、總標迷妄。

眾生頑迷不自忖量,逢此現前各以所愛,先習迷心而自休息,將為畢竟所歸寧地,自言滿足無上菩提,大妄語成。

頑迷不忖,解現前文。所愛先習者,各以積劫薰習,偏愛邪種也。今於定中,各境界相適,與先心相似者,投彼病根,發其痼疾,即以欣取依止,妄謂究竟極證。末句結為墮因,下科方判也。

△二分害重輕。

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墮無間獄,聲聞、緣覺不成增進。

岳師謂七是外道,八是邪魔是也。夫魔外既由先心而各墮其類,是業已成矣。及享其修禪福盡,墮獄何疑?圓人住前墮義,解現想陰中貪求善巧科矣。此害之至重者也。聲聞下,明其若於先心原有二乘種習,見其境界有相似處,即證小果。然二乘已能斷惑取證,必無墮義。但惟永閉化城,不達寶所,此害之稍輕者也。永嘉所謂一愚痴,一小騃是也。

△三、囑令保護。

汝等存心秉如來道,將此法門於我滅後傳示末世,普令眾生覺了斯義,無令見魔自作沉孽,保綏哀救消息邪緣,令其身心入佛知見,從始成就不遭岐路。

存心者,存如來大悲之心。秉道者,秉如來二利覺道。此法門即辯魔法門也。分別曰見,見魔即顛倒分別也。依岳師,七純是見,八具見愛,以留塵勞生勝解故也。至於二乘,界內見愛雖盡,而界外見愛仍存。如其於涅槃則迷真執似,於諦理則厭有著空,不達法空,惟求自利等,皆顛倒分別也。沉,亦深也。綏,安也。邪緣,即前倒見,全障正真知見。能消磨息滅,則障盡理現,於佛知見自證入矣。成就,即至終也。魔外二乘,皆違圓通,背涅槃,故皆岐路也。

詳分五魔境相一大科已竟。

△三結示超證護持分二。

△一、先示超證。

謂從識破超入後心果地也。又三:

△一、諸佛先證。

如是法門,先過去世恒沙劫中微塵如來,乘此心開得無上道。

此法門亦應總指五陰中辯魔法門,諸佛乘此心開者,每於一陰未開之時,要須依此法門以辯別之,不為十種魔境所惑,方得一陰破除,從色至識無不皆然,故云爾也。成無上道者,言乘此陰破入住,可以超證極果矣。

△二識盡所超分三。

△一識盡根融。

識陰若盡,則汝現前諸根互用。

此之單舉識盡者,將齊此以明超證也。互用解現識陰終破科中,蓋體固圓融,而用亦不隔,每一根中,皆兼具五根之用,此正初住圓通之位。舊註乃判七信,不思經文明言聲聞緣覺,位在識陰,交互未開,列於魔數,正齊七信,何乃識開仍是七信,理不通也。

△二、頓齊等覺分二。

△一法說。

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,圓明精心於中發化。

從互用中者,即從初住位也。能入金剛乾慧者,即一超直入等覺後心也。此蓋促舉始終也。金剛乾慧,解現八卷等覺位中。圓明二句,又以略表中間。廓周法界曰圓,寂照無邊曰明,此即知見菩提之實相。偈曰:現在諸菩薩,今各入圓明是也。而言精心者,揀異相似位中無明初伏之麤心也。於中者,於初住等覺兩楹之中也。發化者,以清淨禪那歷超於諸位也。

△二、喻說。

如淨琉璃,內含寶月。

琉璃,譬圓明精心。含月,譬於中發化之諸位也。

△三、示超諸位。

如是乃超十信、十住、十行、十迴向、四加行心、菩薩所行、金剛十地、等覺圓明。

此即於中發化一切諸位,而確指列名也。蓋識陰破後,信滿入住之初,一超直過,以至後心。然既當信滿,而復超十信者,全顯此經十信,乃初住十心也。於地而特言所行者,意表入地乃真修聖位耳,皆以金剛利智修斷,故言金剛十地。於等覺而復言圓明者,見始終惟此一心,但至等覺,則發化之極也。按天台言圓教有利根者,一生超登十地,清涼言解行在躬,一生圓曠劫之果,皆從初住超之。蓋初住名發心住,以是義言,從初發心,即成正覺。故舊註謂從七信超之,未敢聞命。大抵詳究圓家,只有二位:一斷前通惑,從滿觀行,一超直入初住,中間更不取證;二斷後別惑,從入初住,一超直至等覺,中間亦不取證。而佛於圓家,仍列多位者,有二意:一者引為漸機,令欣從圓頓也;二者見佛眼明極,能於至迅速者,能見能析也。譬飛隼上山,雖至迅疾,然亦自下歷上,但眼鈍者,終不能徹見而分析之,故須佛眼也。

△三、圓證極果。

入於如來妙莊嚴海,圓滿菩提歸無所得。

孤山曰:金剛乾慧是妙覺無間道,轉入解脫道即妙覺也,故云入於如來等也。妙莊嚴海是福究竟,圓滿菩提是智究竟,歸無所得是理究竟。福即解脫,智即般若,理即法身,不縱不橫,三德祕藏於茲具顯。

○妙莊嚴海者,具足萬德莊嚴之果海也。圓滿菩提者,完復一切種智也。歸無所得者,一一契合性真本有,而不從外得也。上二句顯修成,末句顯性具。蓋從性起修者,而修還契性。離性真外,無片法可得矣。先示超證已竟。

△二、後示護持,又分三:

△一首明遵古辯析。

此是過去先佛世尊,奢摩他中毗婆舍那,覺明分析微細魔事。

止觀性修說現前文覺明二句,言此乃諸佛因中始覺智明,詳分魔事也。

△二、正令諳識護持。分二:

△一、先令自己諳識。又三。

△一、諳識魔邪。

魔境現前,汝能諳識,心垢洗除,不落邪見。

成害雖似由魔,致魔實因心垢。前云各以所愛,先習迷心,即心垢也。今能諳識魔境,豈但不墮魔奸,兼亦洗除心垢,不陷邪宗。

△二、諸魔不現。

陰魔銷滅,天魔摧碎。大力鬼神,褫魄逃逝。魑魅魍魎,無復出生。

陰魔即心見兩魔也。發雖在於最後,今由即屬心垢,故首先言其銷滅,有以深況淺之意。如云汝能依此明誨,識魔除垢,陰魔早已銷滅絕根,何況外魔,焉敢留難。是以天魔及鬼神精魅,悉摧心喪魄以逃遯矣。

△三、二果無障。

直至菩提,無諸少乏,下劣增進,於大涅槃,心不迷悶。

首二句言自初因以至無上智果,中間略無缺乏。於辯魔之法要,後三句作一氣讀。大涅槃是佛究竟無餘斷果,所謂五百由旬之外真實寶所。前行識中二十種魔外,小乘皆下劣,得少為足,或迷馳險路,或悶閉化城,不成增進。今惟諳識魔境,則諸下劣皆增進,於寶所無迷悶矣。是此法門,後二尚賴如此,何況前三陰中利賴可知。

△二、轉令呪護眾生,分為三:

△一、正教勸持。

若諸末世愚鈍眾生,未識禪那、不知說法、樂修三昧,汝恐同邪,一心勸令持我佛頂陀羅尼呪。

未識禪那者,不能明悟於諸魔境也。不知說法者,缺多聞性也。樂修三昧者,好獨領簡便之法,而樂於靜修,如直修反聞之定是也。

△二、兼通寫帶。

若未能誦,寫於禪堂,或帶身上。

△三、總結魔伏。

一切諸魔所不能動。

此全顯呪力,極勸行人當持也。

△三叮囑欽古教範。

汝當恭欽十方如來,究竟修進最後垂範。

論自利之智,則究竟之修進,非中路化城之止息也。論利他之悲,則最後之垂範,非始教不了之權義也。可不敬承以利己利他哉。無間問說五陰魔境已竟。

△二因請重明五陰起滅分二。

△一躡前請問又三。

△一領前請後。

阿難即從座起,聞佛示誨,頂禮欽奉,憶持無失,於大眾中重復白佛:

憶持無失者,於己諸法不漏落乎毫髮也。

△二、具陳三問就分三。

△一問生起妄想。

如佛所言,五陰相中五種虗妄為本想心,我等平常未蒙如來微細開示。

指前每於終破妄原,各有所觀妄想以為根本,今總舉之以重問也。我等下,申罕聞以求細示也。蓋聞之熟者可一舉而便見,今由曾未蒙示,故乍聞未得其詳也。

△二、問滅除頓漸。

又此五陰,為併銷除?為次第盡?

併銷者,五陰齊除也。次第者,五陰漸破也。

△三、問陰界淺深。

如是五重,詣何為界?

淺深,即各陰邊際也,後文自見。

△三、願利現未。

惟願如來發宣大慈,為此大眾清明心目,以為末世一切眾生作將來眼。

發宣大慈者,於三問一一詳示大慈無倦也。下求開現未道眼可知。

△二酬請具答分二。

△一、具答三問。就分三:

△一、答生起妄想又三

△一標說妄想之由又三。

△一推原生起元虗又三

△一、明真本無陰。

佛告阿難:精真妙明本覺圓淨,非留死生及諸塵垢乃至虗空。

精真者,純真全體也。妙明者,惟有寂照雙融也。名之以本覺者,揀非修成也。而特言其圓淨者,即彌滿清淨也。非留下,即表中不容他也。亦即心經空中無色等義。死生,即界內分段也。塵垢,即界外涅槃也。所謂想相為塵,識情為垢也。乃至者,超多之詞。如正報依報,皆在其中。極於虗空,盡色邊際矣。取要言之,但是本覺中元無五陰而已。蓋界內分段,即受想行之三陰。界外涅槃,即識陰。依正等乃至虗空,即色陰也。

△二、表陰皆妄生。

皆因妄想之所生起。

皆字,總躡上死生塵垢乃至虗空,應以伏難起之。如云:既本覺中元無生死涅槃乃至虗空等五陰實法,奈何即今眾生宛然現有耶?答:此等皆但因於五種妄想次第生起而已,豈性真本有耶?當知此句正乃確答妄想生起。

△三、喻妄生非實。

斯元本覺妙明,精真妄以發生。諸器世間如演,若多迷頭認影。

元字似是緣字之訛,作元頗無情味。若強釋之,元者,總統也。蓋總統前之真妄,以為法說,起下喻說而已。言真本有,而妄迷如失,如演若頭本在,而妄驚其失也。妄本空,而誤迷為有,如演若影非實,而錯認為真也。意表五陰從本,虗妄不實矣。

△二、判決倒計非是。又二:

△一、直示二計俱妄。

妄元無因,於妄想中立因緣性,迷因緣者稱為自然。彼虗空性猶實幻生,因緣、自然皆是眾生妄心計度。

此中所以必斥二計者,良以五陰始從妄想而生,雖有恒無;終依倒計而住,雖無恒有。所謂從畢竟無,成畢竟有。是故二計不忘,則五陰牢不可破矣。所以如來欲掘妄想之原,先斥所依之計也。初五句,先以雙舉二計。妄元無因者,惟此一句是其實義也。於妄二句,明其迷無因而方立因緣也。迷因二句,又其明迷因緣而方說自然也。彼虗空下,例明二計皆妄也。蓋虗空宛似不動不壞,猶是虗幻非真,何況二計本出眾生顛倒分別,豈有真實義哉?

△二、縱奪況顯必妄。

阿難,知妄所起,說妄因緣;若妄元無,說妄因緣元無所有,何況不知推自然者?

上科直斷其妄,此顯其所以為妄。而縱奪況顯之間,仍見二計之妄,有淺有深。首二句,縱許因緣也。言汝果能知妄起處,則許汝說因緣也。次三句,斥奪因緣非真也。若妄元無者,言妄若本無起處可得,則說因說緣,本非實有,而為不了義矣。以上先以縱奪因緣非真,何況下方是況顯自然,愈妄之甚也。何況不知者,何況竝因緣而亦未通達也。推自然者,復更違因緣而謬說自然,可謂迷執中之迷執矣。

△三、結歸故說妄想。

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妄想。

承明我所以說五陰同是妄想者,一欲眾生了見五陰真正本因,而破除無難。二欲眾生捐捨五陰徧執情計,而達妄無惑矣。若約三性分之,則精真妙明,圓成本實也。皆因妄起,依他已虗也。二計俱非,偏計愈妄也。標說妄想之由已竟。

△二、詳示五重妄想。就分為五:

△一色陰妄想分三。

△一、示體因想。

汝體先因父母想生,汝心非想,則不能來想中傳命。

色陰雖兼五根六塵,今圖易顯其與想相應,故且單就內身而言。先因父母想生者,以父母俱動染愛之想,而後有赤白二陰也。汝心非想則不能來者,言汝之父母染想雖具,而汝之中陰不作愛憎之想,亦不能來入胎中,是則全乘父母竝己三想成就,而後結胎中命根,故曰想中傳命也。

△二、引喻詳釋又二。

△一、雙引二想。

如我先言:心想酢味,口中涎生;心想登高,足心酸起。

先言者,二卷想陰中言也。口涎足酸,全顯虗想,能感通實體也。

△二、辯顯虗妄

懸崖不有酢物未來,汝體必非虗妄通倫,口水如何因談酢出?

首二句言二物但是空談,非是實有。汝體下反言以顯體乃妄倫也。言汝之身體若不與虗妄通為一類,空談酢崖而口水足酸,何為妄出耶?

△二、結妄想名。

是故當知,汝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。

堅固妄想者,言此想之體,取著有力,固結而不可解也。如父母交遘染心,并己憎愛深心,其交固有力,不待言矣。

問:內根固然,若兼外器,何關三想?

答:如前世界相續中,言堅明立礙,及與堅覺寶成等,亦堅固妄想也。

△二受陰妄想分二。

△一轉想成受。

即此所說,臨高想心,能令汝形真受酸澀。

首二句躡前想陰,亦即躡前喻中臨高虗想。次二句但取受酸澀處以為受陰,所謂轉想成受也。而言真受者,意明想雖無實高險,而形乃受真酸澀。諸受皆可例知其妄。

△二、推廣結名。

由因受生能動色體,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驅馳,名為虗明第二妄想。

首二句牒前妄受動體,例下諸受皆是妄動。吳興曰:汝今現前下,正示受想也。順益即樂受,違損即苦受,合有非違非順即不苦不樂受,但是文略耳。溫陵曰:臨高空想而酸澀真發,違順皆妄而損益現馳,則受陰無體,虗有所明,故名虗明妄想。

△三想陰妄想分為二。

△一、身念相應。

由汝念慮,使汝色身,身非念倫,汝身何因?隨念所使,種種取像,心生形取,與念相應。

此科全舉想陰之虗,能使色陰之實,而虗實相應,以見想陰之妄也。溫陵曰:念慮,虗情也。色身,實質也。虗實不倫而能相使者,由想融之也。心生虗想,形取實物,心形異用而能相應者,由想通之也。

△二、推廣結名。

寤即想心,寐為諸夢,則汝想念搖動妄情,名為融通第三妄想。

寤想寐夢,皆獨頭意識為體,故即想陰而言。搖動妄情者,顯其皆非寂靜真心也。溫陵曰:寤寐搖變,使心隨境,使境隨心,皆融通妄想也。

△四行陰妄想分三。

△一體遷不覺。

化理不住,運運密移。甲長髮生,氣消容皺。日夜相代,曾無覺悟。

此亦例前明虗妄行陰能遷實體也。首二句舉行陰也。化理猶言變化之性,即指行陰以遷流為相,故曰不住。運運猶言念念也。密移者,表其動之隱微也。莊子喻以夜壑負舟,正此密移之意。但彼謂造化,此言行陰也。次二句正表能遷實體也。蓋遷少至長,遷壯成老也。日夜相代,即剎那剎那不得停住也。曾無覺悟,言不能念念了知,正以見遷移之密也。

△二、雙詰是非。

阿難!此若非汝,云何體遷?如必是真,汝何無覺?

此字即指行陰。此若非汝者,言此遷流之行陰,若果非汝心耶,云何體遷者,詰其何能遷變汝之實體耶?以見不非汝也。如必是真者,言此遷流之行陰,若果真汝心也,汝何不覺者,詰其何不念念覺知耶?以見不即汝也。非汝是汝,二不可定,足知虗妄而非真矣。

△三、推廣結名。

則汝諸行念念不停,名為幽隱。第四妄想。

幽隱者,固以遷流難知,是非莫定為義,亦以前三覆藏,非修莫見為相也。大抵受想行之三陰,雖皆屬心,而文中皆要顯與色身通貫。受則能令色身領境,想則能驅使於身,行則能遷變乎體。又雖說三陰通貫色身,而實要顯身為念倫,非真實有也。

△五識陰妄想分四。

△一、縱奪真妄又二。

△一、約性縱真。

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,於身不出見聞覺知,若實精真不容習妄。

迷位識陰,雖通收八識,而修斷位中,前四陰盡,無復麤浮遷動,更何論於前七?應知此惟目於第八也。故此首三句,先用縱詞,牒定恒常。精明不搖,即指第八識也。純一不雜,而橫竪洞照,曰精明,所謂似一也。浮想已盡,而遷擾俱停,曰湛不搖,所謂似常也。名恒常者,正是牒定之詞。言若即以此精明不搖之識,為真常不變之性耶?於身下,縱其應不習妄也。於身不出見聞覺知者,益顯經前所示根中之性,即是第八實體無疑矣。但前帶妄顯真,此則研真斷妄也。若實精真,不容習妄者,如云若實精金,不應混沙也。習妄之事,下科方以見之也。

△二、驗憶奪妄。

何因汝等曾於昔年覩一奇物,經歷年歲憶忘俱無,於後忽然覆覩前異,記憶宛然曾不遺失,則此精了湛不搖中,念念受熏有何籌筭?

此但約記持多年,不忘舊見,為八識習妄之過。蓋最初熏習,雖由前六,而憶持不忘,非前六所能。前六如聚斂之臣,第八似庫藏之吏,第七同出納之官。故知此論收執不忘,惟約第八也。理實此識尚能憶持多劫,無量種習,次第成熟,豈止現生之多年乎?舊註不達,濫收前七,失旨甚矣。湛不搖中,念念受熏者,言見物之後,雖似忘情置過,而實念念熏持,無有剎那間歇。如其不然,於後覆覩,豈能宛然現前耶?有何籌筭者,言此方是驗一物之不忘,而實持種之無量,積習以無邊,故云爾也。

△二、正申喻示

阿難當知,此湛非真,如急流水,望如恬靜,流急不見,非是無流。若非想元,寧受妄習?

急流水,須取無波平流之急水,望如恬靜者,以其無波浪之參差,無飛湍之上下也。次二句,明其正因流急,故不可見,非真無流也。嘗對此水,閑驗其流,拋一草葉於其水面,草葉迅疾而去,方覺其流之最急,非無流也。故佛前驗其記物,如拋草葉也。末二句,判定仍想元也。蓋前想陰之盡,但盡麤想,其實此陰,仍是細想,所以仍受此妄習也。大抵究本惟一妄想,但麤而著者,極於色陰,細而微者,極於識陰也。

△三、的指滅時。

非汝六根互用合開,此之妄想無時得滅。

此言識陰既非確實精真,猶屬妄習,然則此妄何時而方滅耶?要須六根互用之時,根隔合開之後,此之妄想方以滅除也。但經用反言以顯,故云若非根解入圓,此妄終無滅時也。蓋互用合開,正當寂滅現前,獲二殊勝,十信滿心,十住初心之際也。

△四、推廣結名。

故汝現在見聞覺知中,串習幾則湛了內罔象,虗無第五顛倒細微精想。

現在見聞覺知者,即就阿難現前六根中性,一念不生之體,如佛前十番開顯,不動不滅等,識精明元也而言。中串習幾者,即覩物不忘,念念受熏也。湛了內,即精明湛然不搖之中也。罔象虗無者,謂其本是無明幻瞖,似實而虗,似有而無也。顛倒者,迷真執似也。細微者,陀那細識也。精想者,識精明元也。簡異前想陰中瀑流麤想耳。

詳示五重妄想已竟。

△三、總結妄想所成。

阿難!是五受陰,五妄想成。

溫陵曰:五受陰,亦曰五取蘊,由一念迷妄,受此取此,以自蔽藏也。

○承上總言。由是觀之,五陰雖淺深麤細不同,而要之皆妄想所成,悉非真心本有也。

答:生起妄想已竟。

△二、答陰界淺深。

汝今欲知因界淺深,惟色與空是色邊際,惟觸及離是受邊際,惟記與忘是想邊際,惟滅與生是行邊際,湛入合湛歸識邊際。

阿難前第三問云:如是五重,詣何為界?佛今於第二答中答此問也。因界者,舊註以空色相因等義釋之,頗無情謂。今考古訓十八界,乃云界者因義,謂出生諸法,如地生物,而地為物因也。今五陰即界之開合,故名因界,但是陰之別名而已。淺深即邊際之淺深,歷五陰而各有也。如色陰中有相為色,無相為空,若離諸色相而棲心空淨,祖家謂之一色邊,惟識謂為空一顯色,是知盡色而不盡空,皆未出乎色陰邊際,而一切空忍皆非究竟也。受陰中取著曰觸,厭捨曰離,斷諸取著而不忘厭捨,是猶住捨受之中,故佛於離幻之後,復教離離,是知盡觸而不盡離,亦未出乎受陰邊際,而一切背捨皆非究竟也。想陰中有念為記,無念為忘,除諸念而不忘無念,是仍住於靜念之中,故佛言:有念無念,同歸迷悶。祖云:莫謂無心是道,無心猶隔一關。是知盡記而不盡忘,亦未出乎想陰邊際,而一切無想皆非究竟也。行陰中以迷位散心麤行為生相,如二卷喻如瀑流者是也。以修位定心細行為滅相,如此卷喻如野馬者是也。然此細行,似滅非滅,仍是清擾細遷,如定中人,不免爪生髮長,足以驗之。是知盡生而不盡滅,亦未出乎行陰邊際,而一切滅定,皆非究竟也。識陰中以有入為湛入,蓋泯行流而沒歸識海。經云:性入元澄,一澄元習,如波瀾滅,化為澄水是也。以無入為合湛,經云:內外湛明,入無所入是也。蓋合字有不動之意,即流急不見其流也。然此合湛境界,分劑非淺。良以始言湛入,特表行陰方消,識海初入,按位已當七信,齊於四果,而圓通正在聞所聞盡。終言合湛,更名識海久停,湛明淨極,區宇漸啟,將通未通,按位可當八九十信,而圓通應在後三結中。雖視湛入有加,居然仍在識境,咸不免於最細四相所遷。是知盡湛入而不盡合湛,終未出乎識陰邊際,所謂清光照眼,猶似迷家,而一切明白法身,俱未究竟也。

問:識陰盡時,畢竟何位?

答:入初住證圓通也。經云:非汝六根互用合開,此之妄想無時得滅。是其明徵也。

問:此之識陰既惟第八即是業識,而別經論皆謂無明生相等覺後心方盡,今言初住即盡,而後位依何住持耶?

答:彼是漸教所談,初住等覺,尚隔天淵,豈遽說盡?此是圓頓之旨。經文明言,從互用中,頓超諸位,能入金剛乾慧,非等覺後心而何?應知勝義中,真勝義性,大不思議,不應以漸而難圓也。

然以此總較因界之淺深者,若但知色為色,而不知空亦是色者,知色界之淺者也。知空色之皆色者,知色界之深者也。如是乃至但知湛入為識,而不知合湛亦識者,知識界之淺者也。知湛入合湛皆識者,知識界之深者也。是則發揮五重妄想,可謂極盡其境界矣。

△三、答滅除頓漸。

阿難!前第二問云:又此五陰為併消除?為次第盡?故如來今於第三答中答此問也,分為三:

△一、生滅次第。

此五陰元,重疊生起。生因識有,滅從色除。

此五陰生滅次第,即六根結解次第。將明五陰雖頓悟,而須漸修,故先陳五陰生起滅除,本有兩重次第,豈得併消除哉?元,本也。重疊生起,言本由積壘,非頓成也。孤山曰:約生則由內造外,從細至麤,如著衣也,故迷理有識乃至有色。約滅則由外至內,從麤至細,如脫衣也,故悟理色盡至識盡。

△二頓漸始終。

理則頓悟,乘悟併消。事非頓除,因次第盡。

上科雙舉生滅二種次第,此則單陳滅除次第,而仍兼始悟則無次第,而終修須次第也。其言理則頓悟者,理謂妄理,頓悟謂了達五陰惟一妄想,妄則本空,一念悟徹,焉有次第。乘悟併消者,即銷其億劫顛倒之想也。如暗夜驚杌為鬼,奔馳荒越,一旦被人說破,鬼想全消。事非頓除者,事謂破除修斷之事,不頓除者,言不能一時俱除也。因次第盡者,要須歷五陰次第而漸除之也。如鬼想雖以全消,馳途豈能遽返,要須歷返前途,方歸舊處矣。總是頓悟漸修之意而已。

△三、責忘前教。

我已示汝劫波巾結,何所不明,再此詢問。

已示巾結者,即五卷佛取劫波羅天所獻華巾綰結以示倫次之文。何所不明者,言前法喻昭然無不明了,汝當即彼悟此方為善領佛誨,何乃忽略於彼而再問於此哉?研究斯貴則的知前觀音解六結而入圓通,全同此處破五陰而入初住,但法數前六此五開合參差難以細對,略作兩節麤分攝之,從色空乃至湛入攝前三結,惟合湛二字攝後三結,舊解誤以六根為六結,而不達一根分具六結,今解既已不從,故此處舊註中橫竪之辯皆無用矣。具答三問已竟。

△二、結勸傳示。

汝應將此妄想根元,心得開通,傳示將來末法之中諸修行者,令識虗妄,深厭自生,知有涅槃,不戀三界。

開通者,於一一陰皆了達其根元全是妄想,非性實有矣。此教其自利也。傳示下,勸其利他也。令識虗妄者,令其達陰妄本空,如己無二也。深厭自生者,自之一字有二意:一者自然意,謂既達全妄,則深切厭離之至,自然生發矣。二者自己意,謂既悟五陰元無,便發深心厭此,皆由自己妄生,還須自力滅除。末二句言,便知自性本有,無蓋覆,無集聚,常樂我淨之果性,不復更戀三界生死有漏因果矣。蓋厭戀相反,既厭而豈復戀哉。自談七趣以至於此,名超有出魔周。

正宗分一大科已竟。

△三、流通分

此於法華既為一轍,法華較顯經功,流通勸讚之文,品品有之,至後流通大分,仍延數品,而斯經流通之文,何甚少耶?

答:此與法華同一轍者,義理分劑同也。至於流通多少,略以二義推之:一者疑信差別故。法華廢立之初,疑深信淺,故洗蕩疑情為詳,而發揮理行為略,如知見實相等,但標名字而已,而顧重重較讚勸通者,意在決了滯疑,且令信受也。此經開顯之久,疑消信定,故發揮理行為詳,而洗蕩不信為略,如知見實相等,詳確搜揚,竭盡不已,而不多勸通者,知其領受易也。二者以約該博故。蓋流通之文,雖比法華為約,實以約辭而收博義,非真缺略,由佛語微妙故也。該博入文,自見分為二:

△一極顯經功又分二。

△一、開二利而況顯福報。

蓋舉少示以況顯廣示也。又二:

△一舉利他況顯又二科。

△一舉多功較定。又二。

△一、如來舉功令較。

阿難,若復有人徧滿十方所有虗空盈滿七寶,持以奉上微塵諸佛,承事供養心無虗度。於意云何?是人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不?

此中據佛所舉,財田各極其盛。蓋十方虗空本無邊量,滿空七寶豈有量耶?若是則一閻浮徧世界皆不足論,凡稱財勝者,縱重壘其詞,終不能過於斯矣。法界微塵本自無盡,塵數諸佛豈有盡耶?若此則三四五佛百千萬億皆未可比,凡稱揚田勝者,縱增崇其語,終不加於是矣。承事供養者,即以盈空之寶承供也。心無虗過者,即於微塵諸佛一一無遺也。是人下,令其較量也。然較量且從獲福以滅罪,尚未及言故也。

△二、阿難較定無量。

阿難答言:虗空無盡,珍寶無邊。昔有眾生施佛七錢,捨身猶獲轉輪王位,況復現前?虗空既窮,佛土充徧,皆施珍寶,窮劫思議尚不能及,是福云何更有邊際?

首二句單以牒言財勝。昔有下,雙以況顯財田俱勝。蓋以七錢而施一佛,財田俱劣也,而猶得轉輪勝報,況顯徧空佛土即田勝也,皆施珍寶即財勝也。窮劫下,決其獲福不思議而無邊際也。

△二、況顯經功超越。

當知況顯之意,全在言外。分為三:

△一、示誠言起信。

佛告阿難:諸佛如來語無虗妄。

此因向下弘經之功至少,而滅罪獲福至多,恐難信及,故此先明佛無不實不真之語,令當諦信之也。

△二、明滅罪往生,又三:

△一、極言惡因惡果。

若復有人身具四重、十波羅夷,瞬息即經此方、他方、阿鼻地獄,乃至窮盡十方無間,靡不經歷。

若復有人者,設言有此一人也。四重即殺、盜、婬、妄,十波羅夷或即十惡,未見的據。然波羅夷五篇第一義當極惡,集云三意釋之:一、退沒;二、不共住;三、墮落,亦譯名棄;五、刑如斬。按下惡報極重,則此四重十惡應必集至無邊,此上惡因向下惡果。瞬息即經者,言臨墮至近也。阿鼻即五無間,獄之至重也。窮盡十方皆經歷者,獄之至多也。

△二、略舉暫爾弘經。

能以一念,將此法門,於末劫中,開示末學。

能念之人,即前臨墮獄者。一念者,暫時發心也。此法門須確指大定圓通,超出深入之一門也。末劫者,聖遠魔強之日也。末學者,難進易退之人也。須知弘經既惟一念,經必非多,所謂四句偈等。人必非眾,所謂竊為一人等也。

△三、因之離苦得樂。

是人罪障應念消滅,變其所受地獄苦因,成安樂國。

罪障,即上最重最多之惡報。應念,即應弘經之一念銷滅者。如星火之爇積草,無有不灰燼者矣。變其下,更言不但只消罪業,仍以轉見樂邦,而往生其中。夫一念微功,而能離極苦以生極樂者,良以應觀法界,一切惟心,實華嚴破獄之偈。而斯經圓彰法界,極顯惟心。一念持此,是以能令無量阿鼻,隨處滅盡。難思樂土,當處發生。然須自信,方以剋功。自信不及,深孤妙利。痛哉!

△三、明獲福勝前。

得福超越前之施人,百倍、千倍、千萬億倍,如是乃至筭數譬喻所不能及。

言不但離苦得樂,仍當獲福無量,超勝無比。而言超前施人者,即超前以虗空剎寶,供塵數諸佛之人也。其超越之數,不但一倍二倍,蓋百千萬億倍,乃至筭喻不及也。正以斯經,開如來祕密之寶藏,獲本然周徧之家珍,成塵剎互融之佛果。故非財施之多,執相之供,有為之果,所能及矣。

問:全經雖有是功,一念豈能盡義?遽滅多愆而頓膺廣福,胡不為濫賞乎?

答,圓融不思議境智,剎塵齊量,而念劫相收,豈以大小短長情量而測之哉。宜深忍樂佛言,勿自疑阻於本真之妙利也。又復應知,言外況顯之意,此處當明。蓋極重罪人,一念弘經,尚能滅罪獲福如此,何況輕罪無罪,乃至有福多福之人,弘經果報,殊勝可知。一念尚能如此,何況久弘,乃至盡形。一句一偈,尚能如此,何況一卷半部,乃至全經。竊謂一人尚能如此,何況多人,乃至在大眾中,廣為人說,其果報殊勝,益可知矣。舉利他況顯已竟。

△二、舉自利況顯。

阿難!若有眾生能誦此經、能持此呪,如我廣說窮劫不盡。

誦經,持顯文也。持呪,誦密經也。如我廣說者,謂以佛八音四辯稱揚斯人,滅如上罪獲如上福,窮盡劫數尚不能盡,應知此中亦具有言外況顯之意。良以誦經持呪方得聞慧,其功其報已至佛說不盡,何況進於思修如解義,習定作觀反聞自性,乃至達於六度萬行,其功其報益不可盡說之矣。

問:廣如上說,而更加窮劫不盡,豈自利反勝於利他耶?

答,互影略耳。前詳較量超越,要之由經勝妙,故使二利均之超勝無比,均之演說不盡矣。開二利,而況顯勝報已竟。

△二、合二利而深許極果。

依我教言,如教行道,直成菩提,無復魔業。

此科雙承上二利而合言之。依教行道,即謂遵佛。以此法門,自利利他,方為如教行道。良由斯經,元以具足二利。而況無上菩提,必須二利圓滿,方為證極故也。直成菩提者,從初發心,以至成佛,中問更無諸委曲相。如水赴壑,似箭穿空,更無留難。固非如小乘化城之中止,亦非如漸教歷證之遲延。所謂不歷僧祇,一超直入者也。末句略出其由。蓋中間凡有退屈紆迴,皆因魔業肆擾。斯經顯密加持,永無魔障。所以直成菩提,更無留滯也。是則此之流通,據文無幾。而研究辭旨,雖重篇累帙,亦不能過。豈非以約收博,無所遺餘。所謂我為法王,於法自在。信不誣矣。極顯經功已竟。

△二、結眾法喜。

佛說此經已,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,一切世間天、人、阿修羅,及諸地方菩薩、二乘、聖仙童子,并初發心大力鬼神,皆大歡喜,作禮而去。

此科與序分相為首尾,皆經家所設。首句竝結正宗流通,以二皆佛說故也。比丘下,先列歡喜之眾。然此與序分列眾各有所兼,故分二分:前兼嘆德時會,故為序分列眾;此兼歡喜禮散,故為流通列眾。且序分列眾雖詳而缺,此科列眾雖略而全,請別詳略缺全之相。如此科首列四眾,而序分但列比丘,是缺三眾也。次略陳八部,辭雖略而具顯八部之相,序分則盡缺焉。次標菩薩,次標二乘,皆總略而未如序分之別而詳也。後加聖仙力神二眾,非但序分缺之,諸經未多見也。然於仙而特加聖童者,明其雖居仙趣而修行內教三乘聖道,以希童真妙果,所以揀餘仙眾也。於鬼神特加發心大力者,表其建志護法而具大神通力洞無畏,所以揀暴惡及羸劣者也。此之二眾皆能弘護流通,八部收之未盡,故增列之。末二句正結法喜謝辭。大歡喜者,既聞正宗而獲本妙圓心,復聞流通而知究竟弘益,近無墮惡之憂,遠有證真之望,非同人天三乘微利得大饒益,故慶非常大歡喜也。去者,歸也。各離隨相法會,各歸自心不動道場,或修習,或弘通,非如世人離法會而遂成散亂也。

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十(終)

No. 275-B 刊楞嚴正脉後䟦

予寓上黨,制斯疏時,妙峯、澄印輩數子,清譽振於寰宇,著作流於海內,心祈稿成得一證明,足驗乎不乖聖意,但慮其值之不偶。稿將半,妙峯忽至潞,已甚異之。將往拜,師已及門,一見即傾倒肺腑,如三生好。咨其來意,曰:鑄萬固塔頂耳。予曰:茲有佛頂,當呈似君。即出其稿,再拜請證,師亦拜受。讀未竟,驚曰:當代僧英,指摘舊解,若易梁柱。然茲如革故鼎新,大番昔按,非細事也。已領其槩,未盡其詳,乞携歸旅寓,一研味之。予唯唯別去。次日,往答拜,師乃稽首謝曰:昨披妙註,抵暮徹曉,不能釋手,新意疊現,聞所未聞。楞嚴本旨,如日初出,非諸聖冥加,決不至此。願師專志速成,恐時不逮,刊刻之事,某甲效勞。予承斯證,許亦稽首謝之。私念此或聖心𠃔若,何遇之奇而獲證之早耶?別日,師復諄諄。予感時光不逮之警,日夕孜孜,復三載而稿完。歲逼除,師又忽至,慶慰無量,請稿如蒲。予謂非躬理之不可,容緩圖之。元日後,復別去。仲春,予遂有五頂飯僧之行,轉至蘆芽華嚴寺過夏,寺亦師所建也。冬,寓於汾。次春,復應臺山之請,說觀經疏鈔。夏,游雲中,留西巖寺講楞嚴。值妙師應宣城之招,過西嵓,促予歸蒲,事亦甚奇,予乃繼行。仲冬,始達萬固,承師厚遇種種。次年二月一日,命工就刊,王公大人莫不與力。師復吹噓於隣郡及上谷,乃至自鬻所乘以足之,是以周歲而畢。夫經疏科釋過四十萬言,而速成如此,固不無默相之者。而師之法眼道力,所願成就,尤不可測。其亦多生有大因緣於是經,而鑑蒙翊助,非茲一世也。否則,安能不期而至,而緣之輳際如是乎?因紀顛末,以見法有所證,功有所歸焉。

時萬曆庚子八月望日沙門真鑑謹䟦

No. 275-C

不肖(梃)育斯叔世,宿性庸愚,雖嗜道真,恨乏指授。此生何幸,值我王兄殿下,研精貝典,洞燭玄微,深荷磨礲,僅通一綫。稔聞交光尊師潞陽掛錫,改註楞嚴,(梃)數數神交,願祈親炙。戊戌歲, 妙峯師約師過萬固,刻楞嚴新疏,(梃)謁之,領誨無量。次春,師講華嚴懸談,(梃)侍坐與聞,不啻撥雲覩日,出井觀天,頓覺身心,擴周法界。踰年,新疏工竣,荷師頒示,焚香披閱,始知識心為無量障源,根性即真心實體,反聞乃無功用道。捨障源則妄盡,見實體則心安,用無功則頓入華嚴,固無盡寶藏,斯經其入華嚴之捷逕矣乎。法乳汪洋,粉軀莫報,蕪言謬贅,敢告同心。

旹萬曆庚子中秋日,持菩薩戒門下弟子體玄子朱俊梴和南謹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