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中
X0275 [交]楞嚴經正脉疏 7 X0275_007 楞嚴經正脉疏 若推論此生,原為懷冤圖報而來,故曰:非無想也。而輪迴顛倒,皆以冤殺為名。且以父母生養至恩至愛,而被吞食之苦,以子蒙至恩至愛,而返逆吞食,若有快於雪恨者,此誠不忍聞見而恠之甚也,故曰:恠成食,父母想。此若推論因果,必是蒙人至恩至愛,而反以負恩讐害世間,現見此事亦甚多也,而被冤對來酧此恨,故成斯生。舊註獨此生推原不甚明爽,故別解之。 孤山曰:土梟破鏡。按史記孝武本紀云:祠黃帝用一梟鏡。孟康曰:梟,鳥名也,食母。破鏡,獸名也,食父。黃帝欲絕其類,使百祠皆用之。破鏡如貙而虎眼。今云鳥者,恐譯人誤,或鳥字合是等字,後人妄改耳。別列類生已竟。 △三、勒成名數。 是名眾生十二種類。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七 8 X0275_008 楞嚴經正脉疏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八 別以詳列已竟。 △三、申結互妄,又二: △一、正申互具喻明 阿難!如是眾生一一類中,亦各各具十二顛倒,猶如揑目亂華發生。 孤山曰:各具,即互具也。以一一類心,妄種皆具。一則現起,名事造。餘則冥伏,名理具。 ○揑華,喻其虗妄也。亂發,喻其互具也。 △二、推結倒真成妄。 顛倒妙圓,真淨明心,具足如斯,虗妄亂想。 上喻虗妄,此推即真。但由顛倒本真,故即具足眾妄也。具足者,言總括種現互具,當成一百四十四生。是雖生死無邊,畢竟顛倒非實。而淨明真體,固自若也。番染成淨,而進階聖位,復何難哉。此固對示二緣起之本意也。詳示染緣起,則徧成輪迴已竟。 △二、詳示淨緣起則歷成諸位。 以真如有不變之體,故能隨緣不定。前既隨染緣而徧成眾生,今豈不隨淨緣而徧成聖位乎?分四。 △一、正答因果諸位。 此之因果,有縱有奪。若縱之,則前前皆為後後之因,後後俱為前前之果。若奪之,則惟佛為果,而等覺以前皆因也。故知舊註於此判證,而不言修,非為確論矣。 問:約奪則因有諸位,果惟一位,何以通言因果諸位乎? 答,圓融果相,從初發心,即自具足,何妨說諸,但有性具修成之別而已。 分為十科。 △一漸次三位 前問至何漸次得修行目,斯言修習等,正修行目也。此中應知乾慧以前三漸次位,則圓家五品十信盡攝於中。乾慧以後所立十信,乃是初住開出十心,經文顯然。葢圓家住前不取證,故不列位,所以此經與華嚴皆於信位不分十也。至文再指分二: △一教立位番染又分二 △一法說。 汝今修證佛三摩地。於是本因元所亂想,立三漸次方得除滅。 觀此立位之初,便以修證平言,豈可分判前為修而此為證乎。三摩地即經耳門三昧,舊註不達經文一貫,此處全不知是重敘圓通,以為諸住最初方便,往往別判,致令經文脉絡永不通也。本因亂想,即前飛沉等各八萬四千也。三漸除滅,即教其番染成淨也。 △二、喻說。 如淨器中除去毒蜜,以諸湯水并雜灰香洗滌其器,後貯甘露。 既貯毒蜜,何言淨器?葢須取於本來元淨,而又毒所不能染者,如金玉之器是也。用比根中不生滅性,本來元淨,而又具不變之體也。毒蜜喻五辛婬殺等,湯灰喻忘塵盡根,甘露喻所安立聖位也。三、漸次法喻可了。 △二、示所立之位又二 △一、徵起列名 云何名為三種漸次?一者、修習,除其助因;二者、真修,刳其正性;三者、增進,違其現業。 首二句徵起,一者下六句列名。每各二句,皆上句明修,下句明斷。修指研真,謂入三摩地,漸取耳根圓通也。斷指斷妄,謂除五辛,戒三重,及消十二處也。今初。第一修習者,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時也。葢始以習學收拾,循聲散心,數數反聞自性,而有間斷,未成一片,故曰修習位也。如其不然,則斷除五辛,言除足矣。而說修習者,修習何事耶。下二放此。除其助因者,寄此位以明五辛之當斷。葢五辛非惟但助婬恚,展轉力能引魔,則何惡不至,實乃四重之助因也。故應於此初修,即首除之。第二真修者,即所入既寂,動靜不生時也。葢忘動功夫,入手已成一片,乃至靜塵,亦將漸忘,故曰真修。葢自來持戒,不足以當真修之名,而真三摩地,始克當耳。刳其正性者,寄此位刮剔淨絕四種根本重罪,乃諸惡之正性,故應此位刳之。良以帶四心而修禪,皆似而非真,必落魔鬼等道故也。第三增進者,即如是漸增聞,所聞盡時也。此與前之圓通增修字同,愈無可疑。且前漸次修斷異體,而猶未顯明,此則修斷一相,更何疑異哉。良以此中所修者,固聞性,而所斷者,即根塵故。違其現業者,以流根奔塵,即名現業。忘塵盡根,即名為違。 問:此中方以忘塵盡根,前二位何以遽說忘塵返聞耶? 答:前二位漸以修學,此位收功,根塵圓泯,非前漸習,豈能遽至是哉? △二、條分別釋。就分三: △一、除其助因又為三。 △一徵起 云何助因? 此惟徵助因,而不徵修習者,以修習在前圓通中說明,而列名處但表當此位,以除助因而已。故至此止,惟徵釋助因,不復重徵修習,亦如道場中惟詳說戒之例也。下放此。 △二、詳釋又三。 △一、標依食住。 阿難!如是世界十二類生,不能自全依四食住,所謂段食、觸食、思食、識食,是故佛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。 既言十二類生,即局界內不能自全者,不能如法性身人,無庸於食也。然標必依食住者,見界內眾生,身命慧命,安危所係,修習者不可不知所檢擇而戒斷也。溫陵曰:四食者,人間段食,謂所飡必有分段。鬼神觸食,但歆觸而飽。禪天思食,食至或但思之而飽。識天識食,既無形色,但以識想。 ○歆觸,謂但觸其氣也。禪天無飲食法,宜但取於思之而飽。仍恐但以禪悅為思,非思食物。識想何異思食,殆是惟以識定續命義言。以識為食,此約勝者而言劣。如地獄餓鬼,歷劫但以業識不能斷命,是亦識食思食類也。俟更考之。 △二教斷。辛,毒。 阿難!一切眾生食甘故生、食毒故死。是諸眾生求三摩地,當斷世間五種辛菜。 無毒曰甘,非局甜味也。首三句,舉身命安危,係於食之甘毒,引明慧命所係,尤宜慎擇也。求三摩地,足見當於修習圓通時也。五種辛菜,正危慧命之大毒,故應絕之。孤山曰:五辛者,楞伽經云:葱、蒜、韭、薤,興渠也。應法師云:興渠,梵音訛也,正云興宜。慈愍三藏云:根如蘿蔔,出土辛臭。慈愍冬至,彼土不見其苗,則此方無,故不翻也。 △三、深明其過又四。 △一、發婬增恚過。 是五種辛,熟食發婬,生噉增恚。 熟食必壯相火,故發婬;生噉必動肝氣,故增恚。佛智所鑑,不爽毫釐,物性必然,宜敬信而戒之。 △二、天遠鬼近過。 如是世界食辛之人,縱能宣說十二部經,十方天仙嫌其臭穢,咸皆遠離。諸餓鬼等因彼食次,䑛其唇吻,常與鬼住,福德日消,長無利益。 今以世人具齋戒者,尚於食辛之人多畏避之,何況天僊餓鬼,歆於不淨,故常親近。天遠故福日消,鬼近故長無利益。常見天時疫厲,世人咸謂辛能避瘟。由經觀之,斯蓋招瘟之端,而世人業力所使,顛倒滋禍如此,不可不知所警也。 △三、無護遭魔過。 是食辛人修三摩地,菩薩、天僊、十方善神不來守護,大力魔王得其方便,現作佛身來為說法,非毀禁戒、讚婬怒癡。 上天仙不聽經,此聖善不護定,上招餓鬼。此引魔王見過轉深也。非禁戒繫縛為小乘,讚三毒無礙為大道,則四重等無惡不造,是誠助諸惡之因,痛宜戒之。 △四、成魔墮獄過。 命終自為魔王眷屬,受魔福盡,墮無間獄。 上皆現在惡因,此屬當來苦果。是則世人緣一臭惡之味,引致阿鼻極苦,有何難捨而不勇斷之哉。 △三、結成。 阿難!修菩提者永斷五辛,是則名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。 觀此首標修菩提者,而後言斷辛,足見第一漸次必兼修習圓通。若徒斷五辛,何以遽謂之增進修行乎,而又何以目為修菩提乎。 △二刳其正性 正性,謂婬、殺、盜、妄等。上之五辛,但能助發於此而已。今此正彼本惡之體也。分為三: △一徵起 云何正性? △二、詳釋又二。 △一、教令持戒又三 △一首示定因戒生 阿難!如是眾生入三摩地,要先嚴持清淨戒律。 反聞功夫入手,方為入三摩地,所謂真修之位,見其深於前文修習言求也。然要先云者,承前位功夫聞斷不能入手,故示特加嚴戒,而後能功夫入手得三摩地,所謂因戒生定也。 △二、次示先斷婬殺,又三: △一、正教永斷。 永斷婬心,不飧酒肉,以火淨食,無噉生氣。 婬殺為諸惡上首,故令先斷而後可從。諸律婬須從心止絕。不飲酒,預遮昏亂毀犯。不飱肉,即是斷殺。六卷四重律中,皆以食肉屬於殺生。以火淨食,又戒殺之至也。凡生鮮之物,不經火者,皆不敢食。示無情生長者,尚不忍損,況有情生活者,豈忍殺害乎? 問:至此方斷,豈前位猶許食酒肉乎? 答:此為根利,而自來未秉齋戒者,故作如是漸斷耳。若先具齋戒者,不在此例。又西天權小,未斷者多,故令迴心漸斷。此方純秉大乘,凡修行者,無不先斷,故無俟後斷也。 △二、反言決定。 阿難!是修行人若不斷婬及與殺生出三界者,無有是處。 相生相殺未已故也。 △二、特教觀婬。 當觀婬欲,猶如毒蛇,如見怨賊。 婬為生殺之深源,且根心慣習,最難頓捨,故偏令觀之。溫陵曰:婬如毒蛇怨賊者,能害法身,殺慧命故也。 △三、後教漸進戒品。 先持聲聞四棄、八棄,執身不動;後行菩薩清淨律儀,執心不起。 此處方全該四重四棄,即婬、殺、盜、妄,而尼加觸八覆隨,亦多妨婬也。執身謂禁,七支猶麤,下進菩薩律儀方細。準前道場中說,菩薩亦但於四重律從心止絕,一念不生為細,非三千八萬也。 △二、戒成利益分二科 △一生死解脫又二。 △一、斷婬殺所脫。 禁戒成就,則於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。 斷婬則不相生,斷殺則不相殺。蓋無生殺業因,則無生殺果報也。 △二、斷偷劫所脫。 偷劫不行,無相負累,亦於世間,不還宿債。 偷謂竊取,劫謂強取。無負累者,無負債之業累也。據經文似惟說盜,吳興補大妄語及判觀行,似有理據。其略曰:不妄故不還宿債,以大妄語貪其供養故。約位言之,此應在圓家觀行之中,即別十信而小七賢也。 △二、業報清淨。 是清淨人修三摩地,父母肉身不須天眼,自然觀見十方世界,覩佛聞法親奉聖旨,得大神通遊十方界,宿命清淨得無艱險。 清淨人,躡前持戒三摩提,次表大定。然定是正行,戒但助行耳。肉眼觀見十方,即色陰盡相。後文云十方洞開,無復幽暗是也。按位當在初信,齊小初果。舊判觀行,於後違經,至陰魔中詳辨。今竝別判,勿泥舊聞。次四句,受陰盡相。後文云去住自由,無復留礙。又云得意生身,隨往無礙。今言覩佛聞法,又言親奉,則須親到,非遙見聞。而下更言得通游界,則愈與後文合也。按位當在二、三兩信,齊小二果。末二句,想陰盡相。後文云於覺明心,如去塵垢,一倫生死,首尾圓照。今言宿命清淨,則明是去塵垢而照生死也。又言得無艱險者,既以徹通宿命,除己願力,永不誤入惡趣,所謂離諸生死險難惡道也。按位當在四、五兩信,對小三果。此之業報,略假戒為助行,全本耳門。妙定修發,通該十信。前五備顯六根清淨。 (觀見十方,則眼根清淨。聞法親奉,則耳根清淨。得通游界,則鼻舌身根清淨。以三皆合知,相依遠到也。宿命無艱,則意根清淨。) △三、結成。 是則名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。 此中前半以諸戒助成正定,即觀行位;後半業報,即齊五信并小三果,在圓通中方至動靜不生。 △三違其現業分三。 △一徵起 云何現業? △二、詳釋分為三科。 △一、根塵雙泯又為二。 △一、牒前持戒離塵。 阿難!如是清淨持禁戒人,心無貪婬,於外六塵不多流逸。 前文屢牒三摩地,而此不牒者,以前初心全假戒扶,則戒相顯著,而定相隱微。恐人忘定,故屢牒之。此中全彰旋根妙定,故不勞牒定。但惟牒戒為後定因,以見因戒生定之妙旨也。故首舉清淨持戒之人,即牒前半所持諸戒。而特申無貪婬者,固因其為四重之首,壞定之魁,以警人必除之意。然亦自此句下,正牒後半果報中五信三果諸人,以印許其力量所至也。蓋五信三果,則欲界九品思惑已盡,豈留婬心?故許其心必無貪婬也。仍是忘塵極功,故復許其六塵不多流逸。然許其不多,而不許其絕無者,以根未盡,而相待仍存。故但以無漏而薰有漏,從多漸少而已。非全無漏,故不全許耳。全分無漏,在下科中。 △二、進獲塵忘根盡。 因不流逸,旋元自歸。塵既不緣,根無所偶。返流全一,六用不行。 首句躡上忘塵功夫也。蓋心無貪婬猶是戒相,而塵不流逸即顯定成,但淺而非深。今復躡之以進銷根性,故深於前,即圓通漸增位也,應是六信。次下表彰反聞契性也。中二句正明因忘塵而必至盡根,以根全倚塵而立故也。末二句結成入一忘六,所謂但得六銷猶未忘一,小乘涅槃正當此際。準圓通即聞所聞盡時也。按位當在第七信位,齊小之四果。 △二、妙性圓彰。 此中三子科,即應是圓通中覺空滅之三結。而前二科語不相類者,以菩薩所談,是解結功夫。此中表彰,即彼功夫所證境界。惟第三科語意全同,足驗前二亦不謬矣。分三: △一、依報明淨。 十方國土皎然清淨,譬如琉璃內懸明月。 此即盡聞不住所證境界。首二句即山河大地應念化為無上知覺,正由不住內自覺境,法執蕩然,故融及世界,無復情器之分。皎然,洞開之貌。下喻但表明徹,蓋明月在有礙物中不能透徹,便如二乘但明內境,不與外法融通也。今菩薩覺所覺空,表裡洞徹,故如月在琉璃,豈有不透徹者乎?此當八信相似色自在也。 △二、正報妙圓。 身心快然,妙圓平等,獲大安隱。 此即空覺極圓所證境界。前方空智,此復空空,既不為智所勞,亦不為空所縛,故身心快然,極為脫灑。蓋是法身蕩然,真心廓爾之意。妙圓者,無縛故妙,無礙故圓。平等有三:一、身量心量,俱周法界;二、有情無情,同體不分;三、自心生佛,脗無高下。此當九信相似,心自在也。以身心一如,身亦心也。 △三、諸佛理現。 一切如來,密圓淨妙,皆現其中。 此則顯然全同寂滅現前。但彼約自心,此約佛理,二義平等也。密謂祕密,深固幽遠,無人能到之境也。圓謂圓融,交徹互攝,重重無盡之境也。淨謂清淨,明相精純,纖塵不立之境也。妙謂神妙,一切變現,皆不為礙之境也。此四佛境,現菩薩依正之中。此當十信相,似慈雲覆涅槃海也。蓋圓頓理融,故令似位全似地上耳。 △三、許速證位。 是人即獲無生法忍,從是漸修,隨所發行安立聖位。 此之結尾,是預許後之諸位,故言從是漸修。即者,速也。即獲者,猶言不久當證也。無生法忍,即初住所證聖位,通指徹於等覺也。溫陵曰:華嚴十忍第三曰:無生法忍,謂不見有少法生,不見有少法滅,離諸情垢,無作無願,安住是道,名之曰忍。吳興曰:此中別指初住以上,名為聖位。若下文云:以三增進故,能成五十五位真菩提路。 △三、結成。 是則名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。 漸次三位已竟。 △二乾慧一位 此位分明束前漸次中所含十信總成一位,而孤山說合十信為乾慧,理在不疑,但亦有圓滿成就之意。 (舊註非之者,秪因彼見通教乾慧名同,務欲同之。不知此名若同通教,餘名當同別教。今餘位既皆借別名圓,此位亦應借通名圓。何得名實皆同於通教乎。當知通教乾慧在於信前,但對五品。此圓乾慧乃在信後,圓收十信。豈惟於文為順,而實於理大通也。) 分三 △一、不受後有。 阿難,是善男子欲愛乾枯,根境不偶,現前殘質不復續生。 此科束前七信,而顯其圓滿成就也。由前心無貪婬,故至此而欲愛乾枯。蓋前位但得身心俱斷,此則復將斷性亦無,故曰乾枯。是欲界生緣,逈不相及也。由前六用不行,故至此而根境不偶。蓋前位但得六塵初泯,此則復至心境絕待,故曰不偶。蓋根塵雙絕,種現俱銷,是三界生緣,逈不相及也。末二句,正明不受後有也。現前殘質,果縛僅存也。不復續生,子縛永絕也。蓋續生以根境為因,欲愛為緣。乾枯不偶,則因緣雙絕,果報無托,不受後有,復何疑哉。此顯實分段身已盡,無界內繫縛也。 (問,菩薩不取涅槃,何言不受後有。) (答,此言不受業縛之後有,非如羅漢并無悲願自在之妙身也。) (問,此與前永無相生相殺等何異。) (答,大不同也。彼但且免生殺,酧償惡報而已。善淨生緣,尚未絕也。觀下淨報,猶云父母肉身,蓋可驗矣。此則二十五有,無復生緣,無復業牽之身。但隨悲願,自在去住,自在受生而已。舊註強以抑同五品,故不得不以彼而濫此耳。況在根境不偶之後,顯是七信。顧乃執言名義雖同,麤細有異。豈有名義全同,而猶分麤細者乎。甚非的確之論也。) △二定名乾慧 執心虗明,純是智慧。慧性明圓,鎣十方界。乾有其慧,名乾慧地。 此科束後三信,而顯其圓滿成就也。執心,岳師謂即人法二執之心是也。若爾,豈合在十信前耶。由前身心快然等故,至此則二執惑盡,雙空智純也。由前國土皎然等故,至此則慧體圓明,而照用徧界也。由前佛理全現故,至此則成就慧身,不由他悟也。末二句遂以結成乾慧之名,釋義在下科中。 △三、出其所以 欲習初乾,未與如來,法流水接。 現種習,三習氣最細。今言欲習初乾者,謂欲愛最細習氣(即斷性也),初得乾枯也,而未得如來真如法流之水以潤之,故曰乾有其慧也。入初住分真,則與真如法流水接矣。又說結名元承多義,而釋義單約欲言,似偏缺也。或可欲作欲愛,習作二執習氣,乾即盡也。詳之此位,分明相似等覺金剛心中初乾慧地,而名亦相同,益可見也。通論三漸次位,第一位名字位中初向觀行,第二位合五品及前五信,第三位後五信耳。然此信等諸位,皆依天台圓位,非取別教。又經文但分三漸,本不曾分信等,今因有三了簡,故須指明。一者顯後非信,以經文於此位後別有十信,名借常途,義開初住,却將常途十信暗含三漸次中。若不分明釋出,鮮有不將後信濫於常途,如舊註所云也。二者顯牒圓通,此三漸位但是重束圓通,助正始末,以為後位初心方便。然圓通歷證三空,實居十信,若不此處指明,人見經文後有十信,將屈圓通墮於觀行,因茲所以一一指明也。舊註錯亂,惟孤山說乾慧合十信為是,然亦不說三漸中已含十信。乾慧合之,前別後總,成四位耳。乾慧一位已竟。 △三信位十位 此中論名全與常途信名不差一字,論義則與常途信義逈不相同。況後初住明言發此十心,又云十用涉入圓成一心,故孤山說為初住開出,理無可疑。且於中六位皆標住字,更是可憑,舊註非之不當。其引金剛十八住,而云何必住位方受住名,即應五十五位通名為住,何獨於住前十位特特以加之乎?其為住位開出,愈無疑矣。故今立科名從十信,而義惟遵經銷歸初住耳。就分十 △一信心 即以此心,中中流入,圓妙開敷,從真妙圓,重發真妙,妙信常住,一切妄想,滅盡無餘,中道純真,名信心住。 此心者,躡前乾慧心。中中流入者,按修圓通初心,雖直觀聞性,不著空有,是亦絕待靈心之中道,而麤垢先落,人法雙消,未免任運趨於圓明之空性,非中道純真也。至此位俱空不生,前之中道於斯益純,故曰中中流入。蓋言中而復中,順法流水而深入也。六根互用曰圓,情器雙超曰妙。開敷者,如華始開也。次二句,明乘此心開益增進也。從真妙圓者,言此非同前位妙真似圓,乃似妙真圓也。重發真妙者,略一圓字字,蓋使真妙者益進於妙,真圓者益進於圓,應是根塵互周,身土重重漸廣,如華正開也。妙信者,親見心、佛、眾生三無差別,非同比量之信。常住者,堅固不動,非同前位輕若鴻毛也。妄想滅盡者,固是我想、法想及非法想俱時蕩盡,亦是聖凡見息,因果情忘耳。末二句,總攝前意,結成信心,蓋純中道,非同前位兼帶趨空也。親見此理,深忍樂欲,故名修心,乃成就之相。住,即常住不退也。後皆放此。此即五根中之信根。又此位既攝前乾慧所成,而乾慧合前三漸所含十信,故知此位乃究竟前之十信,而抵於成就,所以獨標信住。若作常途十信初心,豈能當此圓妙常住無餘等義乎? △二念心 真信明了,一切圓通,陰、處、界三不能為礙,如是乃至過去、未來無數劫中,捨身、受身一切習氣皆現在前,是善男子皆能憶念,得無遺忘,名念心住。 初二句全躡前位真表,非似明了由親見也。圓通即前圓妙,以根根塵塵無不交徹,故稱一切圓通,下文方成本位念心。由前一切圓通,故陰不覆,處不局,界不隔也。因此遂能遠憶過未,至無數劫。習氣者,業力所熏,隨眠種習也。按惟識不出三種,謂名言、我執、有支也。今言捨受,多是有支,即異熟識也。然一切之言,亦兼餘二。又在我執位中,即是種子;若在法執位中,乃種子所遺微細習影,如畢陵之慢,身子之嗔是也。今過去多,我位麤者;未來多,法位細者。且捨受與習氣二事,若未來習氣已盡,而獨憶捨受;若悲願習氣出三種外,亦盡未來。 問:入住菩薩何有捨受之事? 答:圓頓人不取變易,常於分段得大自在故也。 此屬宿命、漏盡二通,五根中念根,故結念住、常途二信,圓通尚遠。今斯位即云一切圓通,豈是常途?在住位無疑矣。又前位是深信本有佛性,此位是憶念近習種性,此二位所以別也。 △三精進心。 妙圓純真,真精發化,無始習氣,通一精明,惟以精明,進趣真淨,名精進心。 首四句,躡前二位,以成就一精字。初二句,躡信心。初句正躡,解在本位。次句明其積久而能化也。真精者,言妙圓純真之觀力,漸久精明也。發化者,觀智強而能起鎔妄之力用也。葢由精故化,至化益精耳。次二句,躡念心。上句正躡,解在本位。下句明其并前習影,鎔盡無餘,而皆成智慧也。故曰通一精明。葢前位本有近習,未融為一,至此盡鎔為一精明智體矣。次二句,躡前精字,加以進字,而雙以成就精進二義。葢精明即菩提體,亦如如智體。真淨即涅槃體,亦如如理體。今言以精明而進趣真淨,葢純以如如智契如如理矣。 問:理智一,如何言進趣? 答:體雖無二,而方便隨順,不無趣相,所謂不趣之趣,性不礙修之旨也。末句結名精進,五根中進根也。 △四慧心 心精現前,純以智慧,名慧心住。 溫陵曰:妄習既盡,故心精現前。 ○前位雙兼智理而成,此位別約智成。上位方言轉惑習而成智慧。此惑破故,真心顯現。心現故,菩提之體,無復妄雜矣。末句結名。 △五定心 執持智明,周徧寂湛,寂妙常凝,名定心住。 此位別約理成,以寂照分屬,寂定屬理故耳。首句躡前位也。前位以見心朗徹,故智慧純明,而此智明,若無定力以執持之,則妄念起而偏局不徧,正念失而間斷不常,所謂無寂之照,如風中之燈矣。故第二句明徧寂,第三句明常寂,皆大定之相也。末句結名,五根之中定根也。以上屬五根,如果木之種,初插根於地也。 △六不退心 定光發明,明性深入,惟進無退,名不退心。 自此以下屬五力,如果木結根既久,有不可拔之力用也。此科進力也。首二句復雙躡定慧,葢定慧偏枯,多遭退失。首句定以發慧,心不動而理畢現也。次句慧以入定,鑑既徹而定愈深也。定慧互資,交發無盡,故有進無退。末句結名。 △七護法心。 心進安然,保持不失,十方如來氣分交接,名護法心。 此定力也。首句躡前進力,而言心進者,明非麤行事相可見者,乃自心寂照雙流之精進也。而又安然者,申前位雖云不退,而勤勇無間,尚覺涉於功夫,此不覺用力,故曰安然。保持同前執持,顯屬定門,葢進安已成定力,故恒保持無所漏落。如來氣分,即法身氣分,不出妙覺真精,此亦由定境冥周,故能與諸佛心精通脗。末句結名護法者,有二義,若約保持為護,則是內護心法,若約定力伏魔,亦能外護佛之法輪也。 △八迴向心。 覺明保持,能以妙力,回佛慈光,向佛安住。猶如雙鏡,光明相對,其中妙影,重重相入,名迴向心。 此慧力也。首句躡前定力所持覺體妙力,即慧力也。次二句葢言前位如來氣分初接已,即蒙佛慈光攝受,而尚有自他之分,此則久與融一。他佛慈光即己心佛慈光,然不妨自他歷然,故復迴此慈光,仍向他佛智境朗然安住,而亦實無二體。然約不妨歷然,故如二鏡相寫,傳耀無盡。葢惟兩鏡對照,影中含影,即已重重,不必多鏡。故惟喻自他二佛,而諸佛在於言外可知,亦不必加。末句結名回向,亦有二義:若向他佛,是向佛道;若向自佛,是向真如。前位二義與此位二義,皆以前一義為正,而後乃餘義亦所必有也。 △九戒心 心光密迴,獲佛常凝無上妙淨,安住無為得無遺失,名戒心住。 此信力也。首句躡前位,明自心與佛光脗合,得佛不動之體。次二句明得理。次二句明不動常凝,即佛大定,屬心。無上妙淨,即大寂滅海,屬境。得佛此理,心境恒一如也。安住無為者,遠離有為功用,住持無功用道。無遺失者,毫髮不漏落於有為之境,總是不動之意。末句結名戒心者,以不犯遺失之過,故名為戒。然此以一念有為,即名破戒,可謂甚深戒乎。又奉戒依於篤信,故五力中屬信力。 △十願心 住戒自在,能遊十方,所去隨願,名願心住。 此念力也。首句躡前戒心,而言自在者,以前位尚局不動之體,至此漸發自在之用也。中二句即隨願往生淨土,無所留難,乃得大自在之意耳。結名願心,屬念力者,願即心念,而生淨土者,全憑想念故也。前位住佛法身,此位參佛色身。又通論十心,前六修自心,後四合佛德矣。信位十位已竟。 △四住位十位 住有二意:一者堅固常住意,對前漸次中所含諸信,雖不同別教輕如鴻毛,然亦未同斯位行念皆不退也。二者生住佛家意,以今現文全顯生法王家也,亦是安住華屋,非同三摩提三漸次中方得入門,故大科名令住圓定,實自斯位始矣。就分為十: △一、發心住。 阿難,是善男子以真方便發此十心,心精發輝,十用涉入,圓成一心,名發心住。 以真下二句,總躡前十位之言也。真即真如心也。葢真如心中本來具足十心妙用,不以方便發之,終不顯現。故今即依本真如心方便發起十種妙心。然謂之真方便者,亦顯非比常途十信相似方便而已。次句心精發輝者,即十種心光顯現也。十用涉入圓成一心者,葢初從一心而發十用,後攝十用圓成一心,則十心一心安有二體?且斯位元因發此十心,名發心住,則知離前十心無此住體。又知此位合十為一,便知前位開一為十,何言非開出乎?此當即如中陰攬先業而初成陰體也。 △二、治地住 心中發明,如淨琉璃內現精金,以前妙心履以成地,名治地住。 初句躡前所發之心而言。心中發明者,葢心為能發明之智,理為所發明之境。下琉璃喻智,精金喻理。而言以前妙心者,即以前十用所成初住之心。履以成地者,智契於理,令理精明,結名治地住也。此如中陰,乘彼業力,結為境界,於中妄成依止處也。 △三、修行住 心地涉知,俱得明了,遊履十方,得無留礙,名修行住。 首句躡前心地而言涉知者,葢心與地互相涉知也。以心即智亦即始覺,地即理亦即本覺,同一覺體,故曰俱得明了。遊履無礙者,以見之明而行之到也。此如中陰見遠,如在目前,所去速疾,山壁不礙也。末句結名。 △四生貴住。 行與佛同受佛氣分,如中陰身自求父母,陰信冥通入如來種,名生貴住。 首句躡前修行也。言與佛同者,以依理起行,行不越理,本始同一正覺故也。此如中陰,與父母業同,故相會合矣。孤山曰:分真智與究竟智等,名行與佛同。分證理與究竟理等,名受佛氣分。如中陰下,以喻明之。究竟權智如父,實智如母。任運相合,名自求父母。密齊果德,如陰信冥通。斯即秉佛遺體,初託聖胎也。 △五、具足住。 既遊道胎,親奉覺胤,如胎已成,人相不缺,名方便具足住。 首句躡前入胎。而言遊者,如永嘉云:潛幽靈於法界。又云:常獨行,常獨步,達者同遊涅槃路。此正遊道胎時節也。如有福中陰處母胎,見華林殿堂。親奉覺胤者,謂攬佛權實二智,凝結聖胎也。如中陰攬父母赤白二陰,而結凝滑等也。形成不缺者,謂見聞等圓通妙用,具足一切方便善巧,克肖於佛,無所乏少。如中陰六根成就,克肖父母也。末句結名。華嚴釋名言:此菩薩多諸方便善巧也。 △六、正心住 容貌如佛,心相亦同,名正心住。 孤山曰:容貌喻應用,心相喻理智。 ○首句躡前外貌同佛,而加以內心亦同,以成此正心之位。然圓師所謂理智,固指真中二理,權實二智。而法界無障礙之理智,亦應分同。 △七、不退住 身心合成,日益增長,名不退住。 首句躡前外貌內心而言。合成者,謂表裏如一,成佛身心也。日益增長,謂深以擴克,漸成熟也。末句結名前第六信定慧不退,此相性不退也。 △八童真住 十身靈相,一時具足,名童真住。 雙躡前外身,內心增長,至此皆已具足。以十身中,除菩提法智屬於內心,餘皆屬於外身故也。溫陵曰:十身者,菩提身、願身、化身、力身、莊嚴身、威勢身、意生身、福身、法身、智身也。資中曰:十身靈相,即盧舍那也。聲聞身、緣覺身、菩薩身、如來身、法身、智身、國土身、業報身、眾生身、虗空身。則師云:溫陵所解菩提身等,即是資中所解如來身中之所開出者也。 △九王子住 形成出胎,親為佛子,名法王子住。 形成二字,躡前十身具足也。而言出胎者,以前位十身初成,未大顯著,至此赫奕熾盛,故說出胎。親為佛子者,按華嚴,此位菩薩習學法王十種親密之事,自善巧以至讚歎,故云爾也。末句結名,是知凡稱法王子者,皆須九住後也。 △十灌頂住。 表以成人,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。彼剎利王世子長成,陳列灌頂,名灌頂住。 首句躡前,出胎之後,又以長成也。孤山曰:表以成人,堪行佛事也。太子、世子,異其文耳。春秋曰:會太子於首止。禮云:文王、世子,皆天子之子也。陳列灌頂者,華嚴云:轉輪聖王所生太子,母是正后,身相具足,坐白象寶妙金之座,張大網縵,奏諸音樂,取四大海水置金瓶內,王執此瓶灌太子頂,是時即名受王職位。菩薩受職亦復如是,諸佛智水灌其頂故,名為受大智職菩薩。彼第十法雲地,名灌頂菩薩。今此十住亦分得也。然圓教分真以來,悉有應用,論智力不無優劣,故初住百佛世界,現十界相,利祐眾生,位位竪入,倍倍增勝。經中所明,各就一義。若論一位,具諸位功德,則十義俱徧。十住既爾,下去皆然。 ○約位至此,統界實多。華嚴此位,世界眾生,皆稱無數。而斯經文,如分委之喻,似亦可分統藏海之剎種也。其所謂智水灌頂者,按華嚴此位,菩薩其已成就,及當習學,共二十種智,故云爾也。又若對權教,此齊十地。而彼妙覺,密齊二行。於四禪天,諸佛智光,悉灌其頂。今此位鄰近,而加以圓人智強,故即灌頂矣。溫陵曰:自發心至生貴,名入聖胎。自方便具足至童真,名長養聖胎。至王子住,名出胎。 ○至此乃名灌頂王子。 (再通上喻之十信。前六心,如人迴心,初造善業。後四心,如人加以念佛,造往生淨業。初住,如以一生十種善淨之業,圓成報終徃生之中陰。二三住,如往生陰,無繫縛也。四住,如中陰求佛,接引入蓮胎也。五住至八住,如華中長養也。九住,如華開見佛。十住,如親蒙授記也。以喻詳法,歷然可見。) 住位十位已竟。 △五行位。十位 前十住方生佛家乃至領佛家業,此十行乃攝行佛事也。又大乘初心固即二利兼行,而信住位中利他未勝,故此經前二十四位中竝無顯標度生事業,今十行中利他之事漸彰顯矣。以華嚴對校明是六度,而後五度乃開智度為五,亦不與常途十度同也。就分十 △一歡喜行。 阿難!是善男子成佛子已,具足無量如來妙德,十方隨順,名:歡喜行。 此施度也。華嚴首標此菩薩為大施主也。成佛子已躡上出胎灌頂也。具足諸佛妙德者,按華嚴此菩薩學習諸佛本所修行,乃至演說諸佛本所修行,如是十句皆言諸佛本所修行是也。十方隨順者,即廣行布施也。華嚴云隨諸方土有貧乏處,以願力故往生於彼,豪貴大富財寶無盡,行財施乃至身肉不悋,行法施則與說三世平等,乃至菩提涅槃,是為十方隨順也。結名歡喜者,華嚴云眾生乞求菩薩倍復歡喜,曰此眾是我福田、是我善友等也。亦云令諸眾生歡喜滿足是也。而餘文亦有體達三空不著相意,無煩備引矣。 △二饒益行 善能利益一切眾生,名:饒益行。 此戒度也。華嚴此行首標護持淨戒,而以不著色聲等五欲為本,乃至不生一念欲想,何況從事。善能利益眾生者,華嚴云:令一切眾生住無上戒,乃至菩提涅槃。又自得度令他得度,乃至自快樂令他快樂,凡有十句,皆雙標二利,故結名饒益,以戒德而饒益也。 △三無嗔行。 自覺覺他,得無違拒,名無嗔恨行。 此忍度也。華嚴首標此菩薩常修忍法,彼名無違逆行,即無違拒也。凡有辱來,違拒不受,即是不忍。今無違拒,當即是忍。華嚴謂無量罵辱打辱,皆能歡喜忍辱是也。今言自覺覺他,得無違拒者,亦如華嚴云:菩薩思惟自身與苦樂,皆無所有。即自覺也。又云:我當解了,廣為人說。即覺他也。又總結云:自得覺悟,令他覺悟。與今經文全同,皆謂覺悟毀辱虗妄,應無違拒也。結名無嗔行者,如金剛云:若有我相人相等,於支解時,應生嗔恨。是知無嗔恨,方為真忍也。 △四無盡行。 種類出生,窮未來際,三世平等,十方通達,名無盡行。 此進度也。華嚴首標此菩薩修諸精進,且自第一精進,乃至普徧精進,共十種精進,種類出生。華嚴謂阿鼻盡出,皆得成佛,皆入無餘涅槃,然後自果方成。夫眾生極至阿鼻成佛,則盡其種類,即如金剛所謂十二類生,皆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謂也。出生,即出生諸佛也。盡未來際者,謂海滴剎塵,盡劫苦行,終無一念悔恨是也。三世平等者,文云但為知三世平等性故而行精進是也。十方通達者,文云但為知一切法界而行精進是也。以十方即十法界故耳。夫種類出生,即第一心。盡未來際,即常心。三世平等,即不顛倒心。十方通達,即廣大心。四皆無盡,故結名無盡之行。然華嚴無屈撓行,直表精進而已。此申四種無盡,見精進之殊勝也。 △五、離痴亂行。 一切合同種種法門,得無差誤,名離痴亂行。 此禪度也。華嚴首言此菩薩心無散亂,堅固不動等是也。一切合同種種法門,即以一念定心持一切法也。華嚴云能持出世諸法言說,乃至能持建立受、想、行、識自性言說,又云善入一切諸禪定門,知諸三昧同一體性是也。得無差誤者,如云菩薩聞無量法,經無量劫,不忘不失是也。結名無癡亂者,良以定中不能持諸法門,是為痴定;於諸法門不免差誤,仍是亂心。今持種種法而又無差誤,是痴與亂俱離也。又梵語禪那,此云靜慮。今離痴是慮,離亂是靜,故屬禪度無疑。 △六、善現行。 則於同中顯現羣異,一一異相各各見同,名善現行。 此智度也。此下五行,與華嚴名雖多同,而義貫不類,亦與常途後五度逈殊。細詳乃是總一智度,而開之為五種甚深般若。例如六根本惑,而開見為五也。所以融前五度中萬行,皆令成至德矣。今此一行,乃理事無礙智,亦二諦融通智也。同中現異者,即理不礙事,亦真融通於俗也。異相見同者,即事不礙理,亦以俗融通於真也。而結名善現行者,明此菩薩於一一行,事理雙顯,真俗竝融矣。 △七、無著行。 如是乃至十方虗空滿足微塵,一一塵中現十方界,現塵現界不相留礙,名無著行。 此事事無礙智,即十玄門中廣狹無礙自在門也。然亦略舉一門,而此菩薩應亦十玄竝融也。十方微塵現十方界者,如經云:華藏世界無數塵,一一塵中見法界是也。溫陵曰:此由善現行充擴圓融也。塵中現剎名現界,不壞塵相名現塵。 ○不相留礙者,界入塵而界不小,是小不留礙於大也。塵含界而塵不大,是大不留礙於小也。結名無著,行者明此一有執著,安能小大竝融如此。三祖云:極大同小永無邊,表極小同大,忘絕境界。永無與忘絕,即無著也。 △八、尊重行 種種現前咸是第一波羅蜜多,名尊重行。 此究竟彼岸智也。種種現前等,躡前二無礙智,而明其取證究竟自利之極果也。梵語波羅蜜多,此云到彼岸。葢生死為此岸,涅槃為彼岸。今言第一,即佛無餘大涅槃也。又種種咸是者,如四卷云:種種變現,皆合如來涅槃妙德是也。然全屬般若者,以前五度若無般若,皆墮事相,惟招果報,不達涅槃。今五度萬行,皆以法界無障礙智融之,所以皆達彼岸,莫非第一波羅蜜也。結名尊重行者,以大涅槃是佛極果,亦即如來頂相故也。華嚴名難得行者,行行皆到彼岸,誠不易得矣。 △九善法行 如是圓融,能成十方諸佛軌則,名善法行。 此軌物生解智也。華嚴此行,專名說法無礙。如是圓融等,亦躡前二無礙智,而明其建立究竟利他之教法也。而諸佛軌則者,即開示眾生無量法門。然既躡二無礙之圓融,則惟取六相十玄等。所謂一字法門,海墨書而不盡者也。末句結名可知。 △十真實行。 一一皆是清淨無漏,一真無為,性本然故,名真實行。 此不違實相智,亦會緣入實智也。一一者,固躡二無礙自利利他諸行,而實總前九度俱該也。清淨無漏,謂非貪染於凡外欲有無明;一真無為,謂非劬勞於權小肯綮修證。性本然故者,作二句之由,意明從性起修,不妨全修即性,所以清淨不屬諸漏,本然不墮有為也。又解:清淨無漏,揀異三界有漏;一真無為,揀異二乘有為;性本然故,揀異權漸修成。亦通結名真實者,由無漏則非離妄修,究竟成真因也,故名真行;由無為則非所作性,畢竟有實果也,故名實行。又通論智度所開五行,前二是般若之體,以二法界無障礙智,乃甚深般若故也;次二是般若之用,謂波羅蜜乃趨果自利之用,佛軌則乃說法利他之用故也;末一攝前體用,并前五度萬行,總以銷歸自性,會性歸元也。行位十位竟。 △六回向十位 準華嚴,回向即是發願。圭峯謂不過三處,即眾生、佛道、真如也。華嚴文極浩汗,意多徧兼三處。今經文簡,各有隱顯。如眾生顯,餘二則隱。佛道、真如,顯隱亦然。顯者正當發揮,而隱者亦以意含,非全無也。故此經與華嚴文雖不類,而旨無不合也。又華嚴位位多明菩薩修證德業,故文義汪洋。此經多推得名所以,故文詞省約也。此二經差別之意,就分為十。 △一、離相回向。 阿難!是善男子滿足神通成佛事已,純潔精真遠諸留患,當度眾生滅除度相,回無為心向涅槃路,名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回向。 此與次位,皆回向眾生也。是善男子,指已修十行人也。滿足神通,總攝前八行也。葢從初行以至第八,現塵現界,神通已極,無少欠缺。成佛事已,躡第九行也。葢成佛軌則,即成佛事。純潔精真,躡第十行也。葢清淨無漏即純潔,一真無為即精真。遠諸留患,總攝十行而結定也。葢十行備成,則界內不為諸有留患,界外不為滯空留患,即雙超世出世間也。此上皆躡前文,向下方屬本位。華嚴首標六波羅蜜,全同今經躡上十行之意。當者,正也。葢言正度眾生之時,即滅度相,表非前後也。度,即滅度之度。然此二句,全同金剛經云: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,實無眾生得滅度者。次二句,乃釋成回向二字,專承滅除度相而來。夫既度盡眾生,不取度相,則回有為行,入無為心,是回入真因也。背生死途,向涅槃路,是趨向真果也。二句各說,同成一趣真之意,非以上句成就下句。若作成下之意,當云回入無為,以趨向涅槃。良以常處有為,而不回入無為,終不能達涅槃之路故也。此之十位,理應圓滿中道,以從賢向聖故,方言度生而隨滅,度相彰中道也。舊註謂回真智而向俗悲,既不順其文,而亦不得其意也。十向之後,更當詳申。結名救護眾生者,如華嚴始於救離三塗,而極至住佛所住,當亦是破五住,離二死,方為畢竟救護也。末句同於滅除度相,華嚴亦謂不著眾生相,以至想見不顛倒是也。二經旨同,斯經取要言之耳。 △二、不壞回向。 壞其可壞,遠離諸離,名不壞回向。 壞,即上文滅除也。可壞,即上文度相也。諸離,即上文離眾生相也。葢離眾生相時,則於眾生之四相五蘊皆離,故曰諸離,應即是我法二空相也。今復遠離於此者,蓋不畢竟取著於我法二空相也。如云雖滅除度相,而超乎愛見之境,亦不取著二空,而壞乎度生之悲。華嚴云雖知一切法空寂,而不於空起心念是也。結名不壞者,即不壞度生事業也。華嚴此位依舊廣興布施是也。合上位論之,上位言雖度生而不著生相,此位言雖不著相而不妨度生,正悲智雙運,自他二利之中道也。 △三等佛回向 本覺、湛然覺、齊佛覺,名等一切佛回向。 此下四位,皆回向佛道也。此位先明智同佛智,蓋即本覺智同佛究竟覺智也。本覺湛然者,心佛顯現,覺海澄停,如華嚴謂廣大清淨是也。覺齊佛覺者,謂與一切如來心精通脗,稱合妙覺法身圓滿無二。結名等一切佛者,謂與諸佛法身平等,所謂我與如來寶覺真心無二圓滿也。 △四、至處回向。 精真發明地如佛地,名:至一切處回向。 此位次明境同佛境,蓋即因地境界同佛果地境界也。精真即本覺體,發明即發揮妙用。地如佛地者,正表發揮自己因地心中所含無邊境界,全同諸佛果地理上所現無量剎土也。結名至一切處者,即盡佛境界之意。華嚴此位說菩薩廣修供養徧至佛處,而後言三業普入一切世界以作佛事,乃至於一毛孔中普入一切世界等是也。 △五、無盡回向。 世界如來互相涉入,得無罣礙,名:無盡功德藏回向。 此躡前二位而成互融也。世界即所至之處,如來即所等之佛。前二位中猶分自他,故說自覺佛覺、自地佛地。今此融一不分,故但言世界如來,即自他渾具也。互涉之意,如云以世界而涉如來,則一一毛孔中有無量寶剎莊嚴微妙;以如來而涉世界,則一一微塵內有無量如來轉大法輪。得無罣礙者,言世界正涉如來時,不礙如來即入世界;如來正涉世界時,不礙世界即入如來。 問:前二位中元以智境分釋,似以性相為對。今既雙承,何又變為依正互涉之對耶? 答:佛於智同之位結名處,即言等一切佛已,即取於證智人身。故此位但承二結名語,以言如來身與世界涉也。若取智性與境相對言,則一無形,一有形,說涉不便。況依正之相,非智性不融。故說互融時,智性在其中矣。 結名無盡功德藏者,以佛身佛界各具無量莊嚴,備表無盡功德,故云爾矣。華嚴明此菩薩以普賢大願行為根本,以華藏無邊世界莊嚴顯功德,故其文如雲如林。此經乃復言簡而盡,義富而妙矣乎。 △六、平等回向 於同佛地,地中各各生清淨因,依因發揮,取涅槃道,名隨順平等善根回向。 此佛地即躡前功德之藏,菩薩證此,即同如來果地,則是因前已先具足佛果。蓋圓頓上乘,先以頓同如來果地,法應爾也。地中各各者,以此藏中功德無盡,如六度萬行,萬德莊嚴,皆其本有,故言各各爾。生清淨因者,依彼本有,一一隨緣,各起無修之修。譬如依金造器,器器皆金,豈不純一清淨?故云生清淨因。依因發揮,取涅槃道者,蓋前則從果生因,此復乘因剋果,實乃因果互徹,性修雙即之旨也。涅槃是佛究竟極果,故此地與前住位所履之地不同。彼是自心理地,此是如來果地。結言隨順平等者,順自心與佛心平等也。足見不達自心與佛果地全同,不是從果修因者,皆非順性之修。言善根者,表此方是成佛真因,必生實果矣。華嚴名堅固善根,文與斯經稍不類,多言布施身命,回向眾生而已。 △七等觀回向。 真根既成,十方眾生皆我本性,性圓成就,不失眾生,名隨順等觀一切眾生回向。 此位文似回向眾生,而實是回向佛道。首句躡上清淨因及平等善根,即真根也。此根全修即性,而此性攝盡眾生,故曰皆我本性。然我根既成,眾生齊成,故曰性圓成就。蓋成就真根,即成就佛道也。不失眾生者,以若觀見生非心外,一成皆成,則無生可度,失大悲心不可也。菩薩雖見自他圓成,不妨仍度苦惱眾生,是以華嚴此位,依舊廣行二施。結言隨順等觀者,順自心與生心平等也。足知不見一成,一切皆成,不於成就而仍行悲度者,皆非隨順自性也。然謂之等觀眾生者,觀其自他同根,而仍以見智悲無礙而已。合前位,則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之理彰矣。 △八、真如回向 即一切法離一切相,惟即與離二無所著,名真如相回向。 此下三位皆回向真如也。即一切法者,如華嚴初文不過世、出世間諸法,所謂世界、眾生、法門、業行等也。離一切相者,即後文云不著世間,不取眾生,知一切法無有自性,皆悉寂滅等也。即離無著者,如後文又廣陳譬如真如一百七十相。細詳其意,但以此經不即不離,似便該盡,足見斯經以約收博之妙。蓋不著即超有也,不著離超空也,乃雙超空有之中道也。華嚴於真如相後說十平等,即中也。結名真如相者,真如以無著為相故也。若準前相躡而解,則前之度生成佛,攝盡萬法,即一切法也。離眾生相,同本來佛,離一切相也。下方是本位,於此即、離二無所著,方契真如相矣,足見入理轉深之意。 △九、解脫回向。 真得所如,十方無礙,名無縛解脫回向。 首句躡二無著,已得與真如一相也。十方,即十法界也。無礙,即法界無障礙大解脫。蓋前位理無礙,此位則理事事事二無礙也。華嚴以六十二番無著無縛解脫心,修普賢行,彌滿法界,且得一百五十六種甚微細智,其餘法界,安往而不自在乎。結名無縛解脫者,即入法界不可思議解脫。良以前位方得離繫解脫,此位轉得自在解脫,故結名 △十、無量回向。 性德圓成,法界量滅,名法界無量回向。 首句躡前二位而來,蓋無著獲性德之全體,無礙獲性德之大用,體用備具,故言性德圓成。若依孤山所謂三德妙性圓成,亦躡前合後,則無著即般若,無礙即解脫,無量即法身矣。法界量滅者,良由體無不徧,而用無不周,是以一塵一毛,皆等法界,無復限量,是則量滅者,即無量也。華嚴此位,專以法施善根,莊嚴一切佛剎,從徧法界無量自在身,乃至徧法界無量利生善根,共二十句,皆言法界無量。復有住法界無量,及安住法界無量,共三十六句,皆法界量滅之意,結名可知。 問:八結真如,九、十不結,何以俱言回向真如? 答,九之無礙,十之無量,皆真如相,故三同一處也。三處雖以區分,而實位位圓滿中道,一悲不礙智,二智不壞悲,三本妙合覺,四因果同地,五依正互融,六性修雙即,七自他同根,八即離雙超,九真俗自在,十體用圓極。所以華嚴說位,至此動地雨華,諸天供養歌讚也。又此名位,在別教稱為外凡,而此圓實位中,自初住已,即齊彼地,上至此,更超彼佛一十八位,大非別教所仰視也。回向十位已竟。 △七、加行四位 擕李曰:據瓔珞等經,皆不別列四加行位,若惟識等論,則以地前四十心為外凡資糧位,十回向後別明煖等為內凡加行位焉。吳興謂借別名圓者,名意略同而實不同也。惟識謂加行者,加功用行,以近初地見道,從凡入聖,是大關節,須加功行,此即名意略同之處。 問:此經佛判六十聖位,何同惟識復分凡聖? 答,與奪同別,二俱無礙。若約圓初頓悟本佛,故與其同是聖位。若斟別淺深,則信解之視真修,不妨有凡聖之別。但此圓凡,已超別聲遠矣。 分為二: △一、結前起後。 阿難!是善男子盡是清淨四十一心,次成四種妙圓加行。 溫陵曰:四十一心者,乾慧一,信、住、行、向各十。小乘通教,皆有四加,而非妙非圓,故此特標妙圓加行。 ○以先悟本成,而後起無修證之修證,故曰清淨。然特謂之妙圓者,以從初位至於住滿,雖皆純用中道,而文中未甞顯言利生之事,是則趣真之智居多。十行位中,始以明言度生,是則出俗之悲最勝。十回向文中,顯然真俗互融,悲智等運,位位願願,圓滿中道。故今躡十向而談加行,最為妙圓。謂於諦理,非三非一曰妙,即一即三曰圓。 問:華嚴位位俱有度生,何無真俗中之次第? 答:二皆佛言,各有所主,當互發明。前不云乎:華嚴演功業,故詞泛廣而渾同;楞嚴原立名,故詞切要而區別。相資而不相礙也。 問:既由純中而趍真出俗,又由真俗而圓滿純中,即應極證此位,何以復加?而十地何以復修乎? 答,十信似修,而實但滿其信心。三賢似修,而實但極其解心。皆非真修也。今信解滿極,將入真修,故說加行矣。是則尚非真修,豈可輙言證極乎。 問:信前豈無信解修耶? 答,皆似信似解而已。縱有修相,亦但發似信似解之功夫耳。尚非似修,豈濫真修。又未入五品,與既入之位,復有散定二心之別。然則進修次第,思過半矣。夫歷六十而均稱聖位者,尊其頓悟也。列十科而區分諸位,不廢修成也。達性修之無礙者,斯可與議道哉。 △二、別明四位。 此異惟識,位位各有能發、定所發觀及所觀法。今詳經文,但以心、佛二字對辨四句而成四位,蓋是以心攝眾生,以佛攝真如,即是總躡前三處也,不止第十開出。就分四: △一煖地位 即以佛覺用為己心,若出未出,猶如鑽火欲然其木,名為煖地。 據相攝之義,固十向總躡;據顯然之文,仍有別躡之處。此位似躡覺齊佛覺而來,則師云:前之佛覺,雖曰能齊,未能正證。今將趨聖果,故即用佛覺為己因心,復加功行以求正證。初入因位,未即得果,故譬鑽火,方得煖相。 ○前但發願希求,此則實用進取。又前佛見未忘,未能泯為己心。此方泯佛見,而但惟一心,猶云佛即心也。因位即指本位,果則指初地也。 (惟識此位入明得定,發下尋思觀,創觀名義自性差別皆空而已。)。 △二頂地位。 又以己心成佛所履,若依非依,如登高山,身入虗空,下有微礙,名為頂地。 此位似躡地,如佛地而來,以所履即地相也。吳興曰:依煖地心,修佛果智,智觀於心故。如足履地,心相垂盡故。若依非依,高山喻當位之心,虗空喻所依之理。 ○心相未盡,故下微礙。礙至於微,明心相無多也。葢前位佛見雖泯,心見猶存。至此則復泯心相,而但惟一覺,猶云心即佛也。 (惟識此位,入明增定,發上尋思觀,重觀名等四法,皆惟心變也。) △三忍地位 心佛二同,善得中道。如忍事人,非懷非出,名為忍地。 此位但以總承前二位,雙存心佛,故曰二同,猶云即心即佛也。因果交徹,故曰善得中道。溫陵謂因果兩忘,乃濫下位矣。其以將證未證配非懷非出,不差於忍事。而言非懷非出者,葢既能容忍,非如常人之懷恨,故曰非懷。然尚存忍受,非如至人之頓忘,故曰非出。其於所忍之事將忘未忘,比於忍地菩薩將證未證,恰相似也。 (惟識此位入印,順定發下,如實觀印前四法是空。) △四世第一位 數量銷滅,迷覺中道,二無所目,名世第一地。 首句標此亦總承前三位,而雙泯心佛,故曰數量銷滅。葢有心有佛,因果位別,皆是數量。此則方是因果兩忘,猶云非心非佛也。次二句釋數銷也。以迷覺二字,雙貫下之中道。然迷中道者,非謂迷了中道,葢迷即未覺位也。故迷中道者,即未覺位中因人所修之中道耳。覺中道者,亦非謂覺了中道,蓋覺即大覺位也。故覺中道者,即大覺位中果所證之中道也。是則迷中道仍是菩薩因心,覺中道仍是佛之果智。於此二無所目者,蓋下不見自心,上不見佛智,而心佛兩忘,不存數量,於世間法中,最為第一。是顯登地方為出世,成佛方為出世第一也。 (惟識此位,入無間定,發上如實觀,印二取空,伏除二障,俱生分別也。) 夫初位佛即是心,次位心即是佛,三位即心即佛,四位非心非佛,故不離心佛二字,而四位章章矣。 (然此中特引惟識者,有三意。一令人就明惟識,以彼名既同此,安可不察其義。二顯彼不同此,蓋既達彼義,便見名同義別。三明此深彼淺,蓋彼初地,方齊此之初住。故彼地前四加,即此住前十心。所以四定四觀,略似十心中定慧根力,而實偏圓異旨。況此四加,已超彼佛一十八位之上,豈可同年語哉。) 又孤山謂此十向開出,義亦無差,理猶未盡。蓋凡進證一位,必有入住出之三心。今四加在向地兩楹之際,應是十向出心。而初地入心,倘不另開,合前合後,無不可者。後之等覺金剛,放此推之。加行四位已竟。 ○八地上十位 溫陵曰:十地者,蘊積前法至於成實,一切佛法依此發生,故謂之地也。 ○約此則有二義:一者成實義,蓋地以堅實為體故也。二者發生義,蓋地以發生為用故也。據前四卷末,如來但立因果二地。文云:得元明覺無生滅性為因地心,然後圓成果地修證。則是但以初住圓通本心為因地,而以佛究竟妙覺為果地,中間皆圓成果地之位也。今考禪那聖位本文,二住即名治地,而以前妙心履以成地。又回向第四云:精真發明,地如佛地。至四加位,位位稱地。此皆因地也。蓋地亦訓階,良以十地方是真因,而地前說地,乃此真因之階地也。今此十地,應亦果地攝也。雖佛地方是真果,而此十地,乃進證真果之階地也。又以修證而言,則十地既稱真修,影顯地前皆是似修。佛位既是真證,則十地但惟似證。是則初心究竟,理雖頓同,而歷位淺深,序仍不濫。圓融行部,二無礙矣。就分為十科: △一歡喜地。 阿難!是善男子於大菩提善得通達,覺通如來,盡佛境界,名歡喜地。 大菩提者,五菩提中應是無上菩提。據本經四卷,佛自結名無上菩提者,乃以非一切即一切及雙離雙即三如來藏為全體,以一多相即,大小無礙,乃至徧包融攝為大用是也。此位方以通達而未證極,仍是明心菩提見道位也。前云三有眾生出世,二乘以所知心不能測度,今則惟許此位菩薩不惟通達而且善通達也。然此二句似方標定,次二句乃釋此也。覺通如來者,即自心本覺與佛心妙覺圓融無二,所謂惟妙覺明圓照法界,即覺通也。盡佛境界者,亦以三藏四義四相全體大用攝盡佛之妙境,此二句表其正由覺通如來盡佛境界,所以通達無上菩提。然通之一字乃實證親見,非同文字比知。又當知覺通二句乃躡前四加中即心即佛,彼方將證未證,此則實證。又彼縱覺通而未盡境,此則不但通而且盡,所以增勝而為聖位矣。華嚴說此菩薩善知諸地障與對治等十句,皆言善知,亦似通達。末後結以轉入佛地,方似盡境。然通達地上修因之事,恐未合此無上菩提,二經之旨似稍別也,智者詳之。結名歡喜者,於所希望初得通達故也。金光明云:初證得出世之心,昔所未得而今始得,於大事用如其所願悉皆成就,生極喜樂也。 △二、離垢地。 異性入同,同性亦滅,名離垢地。 躡前位,則覺通如來,即九界異性,入一佛境,名異性入同,始證必不忘於佛境。而佛境當情,即此便為清淨本然中之微垢也。是須將此同性,亦復滅除,方所謂離垢清淨。又若躡前四加中,非心非佛,彼方加功,此亦實證也。又彼非心非佛,數量銷滅,方是異性入同。此復將此同性亦滅,進證體垢亦見增勝,而成二地聖位矣。華嚴金光,皆表離諸破戒之垢,旨似頗異,不必強同。若以墮異墮同,即名破戒,此固甚深,而亦似強合矣。 △三發光地。 淨極明生,名:發光地。 淨極二字,全躡離垢而言。前位方以離垢,未至離離,今復將離垢之離,亦復遠離,是為淨極。真覺顯露,是為明生。譬如古鏡,離垢之後,更加拂拭,則淨而生明,自然之理。蓋生佛異同,情垢細障,既淨無餘,則本有照用顯洩,而不容遏密,所謂淨極光通達也。華嚴明此菩薩大發真淨六種神通,意相似也。結發光即生明也。 △四焰慧地 明極覺滿,名𦦨慧地。 明極,躡前明生。蓋前位如火始然,光明始生,未至明滿。此位則如火熾然,成大猛聚。惟識與金光,皆言燒煩惱薪。此雖理深,亦必有微細惑障,為其所爍絕也。而言覺滿者,蓋明稱性,故言覺滿,所謂寂照含虗空也。華嚴此位,全修助道。三十七品,所謂菩提分法,似正燒薪之意。然文中乃表生法王家,似同此經四住,不可不詳細玩。此諸地上文,多約其所證理之淺深,以立位次。不同彼經,多陳修斷。來哲無黨,但究義而較分劑,不可秪觀文之廣略,而分勝劣也。結名焰慧者,表如𦦨之慧,有𦦨絕之勝用而已。 △五難勝地。 一切同異所不能至,名難勝地。 首二句以初地覺通,如來異性滅而惟一佛境,二地同性滅而佛境亦忘。初復清淨本然了無罣礙,自此復經兩地,由淨而明、由明而滿,則前之異同遠離之久,故至此杳不相及。蓋理極圓融,無復同異之可見。結名難勝者,一切世出世間逈不能齊,況能過勝乎?惟識謂此地真俗兩智行相相違,合令相應極難勝故,是彼真俗似類同異。然彼合之最勝,此則逈脫難齊,權實偏圓旨趣有殊,但相似而已。 △六、現前地。 無為真如,性淨明露,名現前地。 夫自地前加功用行,由賢希聖,乃至入地,銷異滅同,明生覺滿,由是逈超同異,而有為功用最勝,勝極無能勝者。然而極盡有為,則無為真如性方顯現,故以現前名地。良以圓頓人發心,即頓悟真如妙性,忘情佛境,然而五住未破,心垢未除,其於真如尚屬比知,豈即親證?今由似修而歷真修,極盡有為功行,將至無功用行,故於斯地真如方始顯現,初得親證。然而真如全體大用,當在八、九兩地,而八地真無功用,此地方到無為,始顯真如而已。又此但約性顯而名現前,華嚴、金光多明功行顯現,似亦殊旨,故不煩引也。 △七遠行地。 盡真如際,名遠行地。 前位真如方得顯現,尚未全彰,況能行盡?此則盡其實際,莫不徹至。溫陵曰:同異不至,則真如淨性明露現前矣。真如現前,分證則局,盡際乃遠,逈超極造,故名遠行。吳興曰:盡真如際者,斯是無際之際。理既無際,行豈近乎? ○此經從五地同異不至,則有為功用,即已畢竟。六地無為真理,即已現前。至此則真際全彰。華嚴此地,方明功用極至。且但言功用殊勝,而總不言本理顯現,似亦殊旨。智者詳之。 △八不動地。 一真如心,名不動地。 溫陵曰:既盡其際,乃全得其體,一真凝常,故名不動。 ○六地真如,方以顯現。七地方以全彰。而實未即用為己心。今言一真如心者,己心佛心,二俱圓泯。惟一真如本心,即一真如法界而已。名以不動者,動即變也。而如理精真,一無變異,故云爾也。菩薩當住此地,根身器界,一塵一毛,悉是真如自心。所謂徹法底源,無動無壞,故以不動名之。蓋自初心領悟者,至此而親證不謬矣。華嚴此地,方明十身互作。又於此地,而列十地別名,亦有童真之號。至偈明乎八住,頗似同此經八住,合前四住生貴之意,推度不可不甄別也。更俟後文,以通伸詳辯。 △九善慧地又二 △一、正明本地 發真如用,名善慧地。 前位是得真如全體,此位是發真如大用。稱體起用,自然之理。華嚴、金光多指功行,而此經似說本真自體自用。前位如一塵一毛,皆清淨本然,周徧法界。此位則一一互攝互入,即徧即包等十玄業用,皆真如用也。結名善慧,應即法界無障礙智也。 問:七行之塵界互現,五向之依正互涉,與斯何異? 答:七行方有是行,五向方有是願,未說親證本真自體自用法爾。本具者,顯現發揮此真修位中相似親證,故大不同。詳此十聖行相,與華嚴多所不同,故推聖言以求至理,非敢妄生去取。若華嚴惟識金光,皆言此地具四無礙辯,為大法師,最善說法。然華嚴發明說法境界,亦大不思議,謂其能令有情無情徧演法音等。資中曰:華嚴名此菩薩具四無礙智,作大法師,演說無量阿僧祇句義,無有窮盡,故名發真如用。 ○予謂說法固亦可以說為發用,然方是大用中一用耳。故明用不遺說法,而說法豈盡大用耶。餘地皆不盡同,此何必同乎。故須具足十玄,方為稱真之用。然亦豈遺說法。 △二、結釋通名。 阿難!是諸菩薩從此已往,修習畢功功德圓滿,亦目此地名修習位。 諸之一字非但只指九地已往者,乃通指上位或惟四加以至九地,以佛於四加前總結過四十一心,顯彼是修位前諸方便心也。此復總結,故宜但從四加顯修位耳。修習下二句,以自初心頓悟妙真如性,由是歷位修斷以至於此,真如全體大用親造實到無欠無餘,故云爾也。又若二句別以分屬,自四加至六地修習畢功,以次位即入無為故也。自七地至九地功德圓滿,謂真如本具性功德畢顯,又後位但惟取證故也。末二句明標自此地以前通名修習,而實彰顯後三位修意少而證意多也。此亦不違相宗,但以十地總修習位也。 △十法雲地。 慈陰妙雲,䨱涅槃海,名法雲地。 舊解多種,似各偏缺,而名義亦不相顧。 (吳興以上句屬於慈,而次句以眾生本寂滅相為涅槃海,是但利生也。溫陵亦以上句總屬於慈,而但標為自己果德,却以下句為如來果海。謂兩相稱合,是乃人分自他,而法惟目果也。又法雲二字,惟識謂大法智雲,含眾德水,充滿法身。金光明謂法身如虗空,智慧如大雲,皆能徧滿覆一切故。華嚴謂受大智職,增長無量智慧功德,名為住法雲地。是皆似以法為法身,雲為智雲,總是理智孚契之意。) 今別解之。上八字為義,末四字結名。義中慈妙是法,慈目利他之悲,妙旨自利之智。陰雲是喻,陰取庇潤之相,雲取充滿之體。悲如陰而智如雲,二者俱有蓋覆之意。故下句覆者,稱合圓徧也。良以悲智陰雲,是十地圓滿因德。涅槃海,是十地將證未證之果德。涅槃略取圓寂為義,真無不圓,而妄無不寂之謂。海者,喻此果德之量,橫亘竪窮,廣無邊而深無底。菩薩悲智圓滿,切隣斯果,故於斯地,方以稱合,而無少欠闕也。故知前非無智無悲,但至此而稱合涅槃為勝耳。然亦不說稱合佛德,恐濫等覺。結名法雲地者,以名召義,則法之一字,雙含悲智。雲之一字,該攝於陰,而攝用歸體。以此二字之名,召上八字之義,可謂名義相孚矣。 (通上經論考之,經固佛言,論亦佛意。豈敢妄生敬慢,輕起抑場。但旨寓於文,而聖語錯綜,實無定相。固不可私於所習,而失其公評。亦不應避嫌,而隱佛實義。夫惟識金光,文義皆同。雖華嚴事用洪廣,語意亦無大殊。獨此經文辭簡而義逈殊,了無符同之相。且華嚴四地,方說生法王家。而此經四住,明言譬如中陰,自求父母。陰信冥通,入如來種。似全同彼生法王家。至於四地,但言明極覺滿,了無生貴之意。又華嚴八地,方說十身相作。而異名中,亦言是童真住。此經八住,已云十身靈相,一時具足,名童真住。至八地,但云一真如心,了無十身童真之語。又華嚴九地,明言法王子住。而此經獨於九住,受法王子名。至九地,但云發真如用,杳無王子之稱。又華嚴十地顯言灌頂受職,而斯經十住明言如國大王分委太子陳列灌頂等,至十地但云慈陰妙雲覆涅槃海,了無灌頂之相。是華嚴四八九十地位,皆同斯經住位,餘地亦但名字多同,義亦不類。至於兩經住位,亦但名字多同,而義各差殊。凡若此者,豈可謾不加察哉。吳興遽以地住十身之同,而抑華嚴為別,固大不可。以二經皆但借名別教以誘彼而已,而義實皆天淵也。管見責之固當,然但高推華嚴,亦不詳訂異同之由,似亦未盡理也。今有比度,試與智者商之,非敢執為定說也。斯經具二無礙,法界各一分,意旨頗同華嚴,但辭有廣略耳。然亦未有更比華嚴超越之理。) (問,今何現以十住同華嚴之十地耶。) (答,佛語自在,應有兩途。一者融攝意,蓋圓旨一攝一切,則初住即應攝初行初向初地,如是乃至十住即應攝十行十向十地。若此則應十十各同,何止住地四位之同耶。二者開合意,蓋佛語無定,或開前而合後,或合前而開後。今楞嚴恐或合華嚴住行向為十信,亦如天台合別家二十三位為後三信是也。) (請言其相。) (答,以五根初植為住義,以進定二力收定散諸行,以第八慧力明言迴向,九戒十願皆向意也。由此十信合彼三十,故得以此經十住,遂對華嚴十地。) (問,若是,則住後諸位,復是何位。) (答,俱應是等覺開出耳。) (問,等覺一位,安得有此多義。) (答,華嚴十定十通十忍,與斯後位,法數正均,但建立異耳。楞嚴分取同他,謂每於十位,皆分取定通忍三。而同他權教,立行向加地之名,亦所以誘引於彼也。) (請明其相。) (答,如十行中,前四度是忍,皆須勤勇無間故也。禪度是定,後五智度是通,神通與智,互相資發故也。十向則初二是忍,蓋十忍中,無生最勝,二向無生,可以意得也。中五是通,一總四別,總意可知,至一切處,不過十方三世,乃眼耳宿命三通也。次三向,神境漏盡他心,如次三通也。後三真如,皆自性定,可以意得。加地則三別,一總四加,全作於忍,勤勇無間意也。初地至四地是通,蓋通達盡境,則眼耳神境宿命他心,皆極增盛,離垢可當漏盡明生,明極仍是最勝三明。五地至九地是定,前一引起後四,皆自性增勝定也。十地是三之總,慈悲無緣忍也,智慧無障礙通也,稱合涅槃定也。此之開合,但因二經住地之位既同,恐須如是開合,理或然矣。又華嚴等覺一位,含攝甚多,恐是楞嚴行等諸位。然上聖境界,惟證乃知,終不執定,姑存之以供智者玩適,取捨隨心,亦不必深誚也。) 地上十位已竟。 △九等覺一位。 起信等諸經論中,亦有於十地後不開此位者,乃合入十地耳。或目為果合入妙覺,然而因有多分,果惟一位,合入十地為正,總不若今經另開。 問:行、向、地等既即定通,忍應即等覺,憑何又開? 答:等覺義長攝廣,前義不攝。覺際入交,何妨另開。 分為二科。 △一、正明本位 如來逆流,如是菩薩順行而至覺際入交,名為等覺。 此位將明菩薩始覺等於如來妙覺,故先舉如來。而言逆流者,葢謂如來已先證入妙覺果海,無復進取,但惟不捨眾生,倒駕慈航,逆流而出。而此菩薩乃言順行而至者,謂其進取未竟,方趣果海,順流而入也。覺際入交者,菩薩始覺與佛妙覺分劑正齊,但有順逆之不同耳。譬如入海採寶者,前商已得諸寶,逆流而出,到於海門;後商方以進取,順流而入,亦到海門。是二船恰齊,但前商船頭向外,後商船頭向內,為不同耳。吳興曰:瓔珞經云:等覺照寂,妙覺寂照。即其義焉。溫陵曰:十地菩薩混俗度生,與如來同,但所趨逆順與如來異。葢如來逆流,出同萬物;菩薩順流,入趨妙覺。已至覺際,故名入交;與佛無間,故名等覺。即解脫道前無間道也。 △二、出所得慧 阿難!從乾慧心至等覺已,是覺始獲金剛心中初乾慧地。 首二句通前總躡,見始終同名乾慧,而實名同義別耳。言從乾慧至等覺者,中間所攝五十四位,并能攝二位,共五十六,總以結盡是覺,即指等覺。金剛心者,解脫道前,無間極力,至堅至利,能斷無明生相微細惑體,故云爾也。然連此以稱乾慧者,顯是究竟乾慧,揀異前之初心乾慧也。溫陵曰:前名乾慧,以未與如來法流水接;此名乾慧,以未與如來妙莊嚴海接。吳興曰:以障妙覺無明初乾,未與究竟如來法流水接故也。 ○初乾即是始獲。蓋表前位皆未能得此慧,至此始得初乾矣。諸師於此,或但合入等覺,或更別開一位。愚謂詳玩是覺始獲四字,則合於等覺,固無不可。然更玩至已二字,斷是等之後心,則別開亦通。今但取五十五位,則合之為是。取單複十二,及六十聖位,則開之乃宜。以佛語自在,類多開合無定,不應執於一也。 △十妙覺一位。 如是重重單複十二,方盡妙覺,成無上道。 初八字,結上因位盡也。一字但局一位為單,一字總包十位為複。十二者,或單或複,共成十二也。當依溫陵,取一乾、二信、三住、四行、五向、六煖、七頂、八忍、九世、十地、十一等十二金也。於中乾、煖、頂、忍、世等金七位為單,信、住、行、向、地五位為複也。末八字,正明究竟果位。總前位皆趨此果,至此方收成功,獲無上正真之實果也。盡妙覺者,謂因位初心,圓人始覺。雖漸次而深,以本始未一,能所未忘,皆未盡妙。乃至等覺,亦但至齊,而尚未能一。今於最後一剎那間,證入斯位。但惟本覺,無別始覺。能所淨盡,寂照一如。萬事萬理,劃然一體。故稱為妙也。究實其體,不越前四卷中三如來藏。其用不越彼四義四相。所謂十玄德相,十玄業用,一時具足。而窮玄極妙,不可思議矣。無上道者,以圓頓初心,雖與如來同一覺道,而圓融不礙。行部位位,皆以前前為下,後後為上。則知因中諸位,莫不有上。斯位則證極,而無復加上。故云無上道也。所謂無上菩提,無上涅槃等,皆其異號。 正答因果諸位一大科已竟。 △二、總揀非實非染。 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如幻十種深喻,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毗婆舍那清淨修證,漸次深入。 種種地,即指上因地與果地也。果地雖一,因地重重,故言種種。金剛者,即前所謂金剛王寶覺。蓋自初住圓通之位,已即分證,位位轉深,至等覺則究竟金剛心也。故知金剛乃甚深般若之名,是即實相之觀照。所謂如珠有光,還照珠體,前劣後勝,一體而已。觀察者,即以金剛寶覺照之也。溫陵曰:種種地,單複十二位也。十喻者,幻、人、陽、𦦨、水、月、空、華、谷、響、乾、城、夢、影、像、化也。 ○深喻者,喻此金剛所照之修,皆如幻等。所謂如幻三摩提,無一實體,終不著相。永明云:修習空華梵行等是也。總表無修之修,正以揀彼凡小執於事相之實修也。奢摩他,前文考佛答處,已作自性本具圓定,而以照見於此,為微密觀照。至於毗婆舍那,前文問答,皆無是名。按深密經,佛以無分別觀為奢摩他,以差別觀為毗婆舍那,似分照真俗之意。今詳味斯經語脉,似不全同彼意。良以無分別之語,固不違於性定。而差別云者,仍可參詳。今言奢摩他中,顯是於自性定中。又言用諸如來毗婆舍那,而下復贅以清淨修證,顯是從性起修。則毗婆舍那,全歸修意。蓋是不離自性定中,雙用即定之慧,與夫即慧之定,而定慧圓融之意也。然更須知,仍是合性修兼定慧,雙收前二,以結歸禪那而已。末言漸次深入者,蓋是圓融不礙行[*]部,而務臻究竟寶所,終不化城中止矣。 △三歸重初心勸進。 阿難!如是皆以三增進故,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。 此之歸重初心以勸進,欲人由下學以上達也。良以圓人頓悟,雖窮盡因果,而發足進取,須重初心。故今此經談位,既始於三種漸次,而學者豈可不從此以䇿力哉?故此節深意,誠在此耳。吳興曰:三增進者,即漸次也。前三文下,皆結示云:是名增進修行漸次。又云:從是漸修,隨所發行,安立聖位。五十五位者,除前乾慧,由信至等覺是也。 問:何故除乾慧而又不取妙覺? 答:既言真菩提路,則顯乾慧非真,妙覺非路。 △四、判決邪正令辨。 作是觀者名為正觀,若他觀者名為邪觀。 欲人捨邪而歸正也。吳興曰:須知圓教之外,三乘所修,皆屬邪觀。 ○此對勝揀劣為邪,非叛道之邪也。孤山曰:圓教地位,以六即配,則十信為相似即,初住以後為分真即,妙覺為究竟即。 ○此天台所判,圓教所獨。漸教有六無即,頓教有即無六。今行部不礙圓融,故六而常即,所以六位皆佛。圓融不礙行[*]部,故即而常六,所以六位不濫。至於諸位所斷無明,所證真如,隨佛自在分合而為多少,何敢定數?華嚴百界倍增,但可準知,未必定依其數也。良以斯經位次,不定依彼故耳。 一、正說經一大科已竟。 △二說。經名: 夫義者名之實,而名者義之表,是故因義以定名,由名以表義,名義常相須也。今正宗委談三分,所詮經義略備,而能詮經名不彰,則何以辯義而成總持耶?故即說經名焉。溫陵曰:正宗未終,而遽結經名,由初示密因,次開修證,而卒乎極果,則經之正範畢矣。結經後文,尚屬正宗。舊名助道分者,特助道而已,故後別列,乃正助之辯也。分二: △一文殊請名又二。 △一具禮陳白。 爾時,文殊師利法王子,在大眾中即從座起,頂禮佛足而白佛言: 初以阿難當機者,欲進多聞人於大定也。而終以文殊為請名,表總持全經,非根本大智不可也。 △二、請名問持。 當何名是經?我及眾生云何奉持? 凡問經名,必兼請持法,而答名之後,多不詳答,奉持略結而已。良由名以略文,總攝多義,得其名,即得其總持之要矣,故不別答受持之法也。 △二如來備說分五。 △一、從境智為名。 佛告文殊師利:是經名大佛頂悉怛多般怛羅無上寶印,十方如來清淨海眼。 首句標告及是經二字,文局第一,義通五題,下不重標。詳玩五題,皆顯密雙彰,而義則互通,以顯密無二,但廣略持解,力用異宜而已。今第一名初十三字,彰密楞嚴也。分雖各屬,而釋則合用,下皆放此。密題全當科之境字,境即諦也,為智所對。文用三重喻表:一佛頂,二白傘,三寶印。雖亦是喻,而直以稱法,非待法合,此之謂表法也。首三字表理體,屬真諦。前總題中通表,蓋是因題立意,此對下文,但表理體也。大之一字,貫下白傘,仍作稱讚之詞。佛頂具二義:一無上而最尊,二無見而最妙,正以表一真法界,故以大稱。悉等六字,此云白傘,蓋七卷中元有摩訶二字,故亦應有大意,今因上大字貫下,故不重標。傘蓋雖亦可作二物,今以含覆用同,故但為一。此對佛頂,當表事用俗諦。若連摩訶,即當體大,而以白傘異相用二大,今緣佛頂表體大已代摩訶,故得六字皆但屬於相用。白眾色之本,今表萬用清淨,乃即真之俗,非同染著之用也。傘蓋正表萬德張施慈悲普覆,為佛果要用作眾生依怙也。末句總攝上體用真俗而為第一義諦,以圓融絕待更無法能過之,故云無上也。寶印者,即海印、心印也。華嚴云:二諦融通三昧印。又云:海印三昧威神力。法句經云:森羅及萬相,一法之所印。即諸佛祖以心印心,相傳之心印也。末八字顯題也。十方如來,明諸佛同證也。清淨者,離分別絕能所之意。海即心海,眼即智也,謂照心海之智眼也。上密題中所詮表之三諦,是即心海全體大用,以智圓照此之心海,名曰海眼。然須離諸分別一念不生,方以默契,又如珠之有光還照珠體,體即照而照即體,始為清淨海眼。 △二、從機益為名。 亦名救護親因,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,得菩提心,入徧知海。 諸題顯密分明,獨此題似乎惟顯無密。然準四推之,當亦意具。良以救度慶喜性尼,皆憑呪力。故此題前十八字,當是稱祕呪之功能也。而阿難登伽,正以舉此經之當機也。故凡務多聞,而未全定力者,皆準阿難。凡欲惑熾然,不思出要者,皆準登伽。末八字,表利益也。菩提心,即前三諦圓融之心。徧知海,即前徧照三諦之海眼也。此蓋但於前題中,加當機獲益,勸人欣此入此也。 問:前總題中不許立諦,只言三藏,今何說諦而不說藏? 答:前為斥絕三觀,故竝諦不許。今為明境用諦,而三諦仍即三藏而已。 △三、從性修為名。 亦名如來密,因修證了義。 亦名下。上四字為密,下四字為顯。總題中分屬明白。以如來密因為性具者,蓋諸佛須見自心果性本有,依此起修,方成真因。權小皆所不知,故曰密因。修證了義者,言雖知本有,不墮無修無證,不妨有修有證。然依無修證而起修證,故曰了義。非同染實之修不了義也。又盡理顯談,非就機覆相也。廣如總題中解。蓋密因仍是前之境智,但加修證而已。恐悟人具見自心理智天然,而不加修證,亦終不能究竟。所以勸人不可徒欣,仍當修此證此也。 △四、從要妙為名。 亦名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呪。 亦名下。上七字為顯,為最妙大方,廣取起信釋,乃一心所具三義。華嚴作所證之法三字,以次為體相用之三大。此乃三字竝列,不同總題之讚詞也。此大乃直目性體,橫亘竪窮,無邊無底。相乃義相德相,具足恒沙性功德故。大方二字,即性相對也。廣指用言,以上性相,皆屬於體。稱體之用,無盡無量,無障無礙,如十玄妙用是也。益以見斯經旨同華嚴矣。蓮華取義甚多,且略取於方。華即果處染常淨二義,亦即表於一心三大之法。因果交徹,本具而非修生。染淨不二,融即而非擇滅。王以自在為義,因果染淨,俱得自在,故稱為王。益見斯經指同法華矣。然則性相體用交徹,圓融至妙,無以加焉。末八字為密,為最要佛母,表其有出生義。陀羅尼,此云總持,明其具含攝意。七卷說呪利益中,亦稱其能出生一切諸佛。顯文中亦言十方薄伽梵,一路涅槃門,俱佛母意也。陀羅尼既總一切法,持無量義,合於上佛母,一表出生多佛,一表舍攝多義,豈非至道要術哉。此蓋復於有志希修證者,具示以最妙最要之處。信乎,可以彈指超無學也。 △五、依因果為名。 亦名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,汝當奉持。 亦名下四字為密,餘皆顯也。吳興曰:此經從天竺灌頂部中流出,蓋約密言,名灌頂章句。有誦持者,則如來智水灌其心頂,亦如剎利之受職也。 ○此中所取因果有二:一者密題為果,以灌頂受佛職故。職即果也。下皆屬於因行,以諸菩薩萬行為別行。如前四度,首楞嚴三字,為大定之名,乃定慧雙融後二度也。前之四度,皆依此而運,方成第一波羅蜜,故為總行。若準起信論中五行,則此之萬行,即彼前四行。此之首楞嚴,即彼第五止觀雙融行也。合此總別因行,方以感彼佛職之果。欲欣果者,務修行也。二者密題中,既曰智水灌頂,即屬文殊大智。菩薩萬行,即屬普賢大行。智行總之為因,首楞嚴即毗盧萬德圓融,究竟堅固之大果也。良以佛說斯經,無非欲眾生修大因而證大果。故此末題,終歸因果也。如華嚴、法華二題,可類見矣。汝當奉持,文局於此,而義總結五題。以上五中,境、智、機、益、性、修、要、妙、因、果,皆當信奉受持。蓋必以智照境,隨機受益,從性起修,盡其要妙,滿其因果,方為能奉持也。夫既說全經,而又備陳經目,則如來所以應求而說者,可謂悉委悉盡矣。故如來委說一大科已竟。 △三、阿難悟證。 阿難示現多間遲鈍,初以一果聞經,中間但表開悟竝無敘證,今至經終方明進證,無非大權引物耳。分二: △一敘所聞又三。 △一、結標時眾。 說是語已,即時阿難,及諸大眾。 △二、聞經義理。 得蒙如來,開示密印,般怛羅義。 此舉密稱顯,見顯密同義也。密印者,祕密心印也。如偈云:真非真恐迷,我常不開演。正祕密意也。奢摩他中三如來藏,三摩提中圓妙耳門,解巾示結,皆所以傳心印也。大白傘蓋,本以名呪,今言示彼之義,即指顯文,竝文所詮,莫非無外之心,清淨之體,普覆之用。是大白傘三字,可以收盡全經,所以但舉於此義,而敘所聞經也。 △三聞經名目: 兼聞此經了義名目。 前之五名,皆詮盡理直指之了義,非就機覆相之名目也。蓋名標總相,義演別相。得其別相,可以開悟。得其總相,可以奉持。蓋開悟宜詳,而奉持宜簡。然總別互收,利益齊等,故雙述顯益也。 △二敘悟證分二。 △一同悟禪那。 頓悟禪那,修進聖位。增上妙理,心慮虗凝。 前標時眾,非止阿難。故知此悟,乃大眾同悟也。首句標悟禪那者,按經從初歷談,但言奢摩他及三摩提,而未言禪那。直至此處,始一稱之。下連修進聖位,足顯談聖位處,乃是說禪那耳。蓋即全性而修三一圓融,妙極難思之定慧也。然其實體,即前三如來藏之正因,略兼了緣二因而已。其曰修進聖位,足見諸位多行位也,增上殊勝也。葢逈超權漸,乃圓頓之極則焉。心慮虗凝者,全經朗徹,萬象一心,海印森羅,言思不及之境也。 △二、別證二果。 斷除三界,修心六品,微細煩惱。 悟雖同眾,證則各別,故此二果別就阿難,非大眾皆但證二果也。溫陵曰:修道所斷之惑,小乘於三界九地,地各九品,斷欲界前六品而證二果,斷後三品而證三果,斷上界各九品而證無學。 ○思惑於修道位中斷之,故曰修心。然全分即通三界,故言三界修心,所謂言通也。六品仍在欲界斷之,所謂意別也。微細,揀非見惑之麤耳。阿難備聞全經,而但進二果,既由示表多聞之劣,不勞曲會,強增華嶽之高矣。請位至此,名圓位因果。周經中具示妙定始終已竟。 △二經後別詳初心緊要。 此後諸文,仍是正宗。 問:正宗未盡,何遽結經? 答:順序而談,無所隔間,義窮言盡,故應結成。如由悟而入,由入修證,從因至果,性定歸元,言義俱周,豈不應結乎?然而正談三分,速欲知其始終,故文中雖亦略言,諸趣諸魔,不暇詳敘,恐葛藤恣蔓,而支離間隔於本文也。其奈義有關要,理應委知,故於經後詳發。是則既不隔間於正文,又以不失於要義也。其關要深,故待於各科首發明之。分為二: △一談七趣,勸離以警淹留。 修楞嚴者,於人仙天趣,不應躭戀其果,於修羅三塗,不應誤犯其因,然後能逈超有漏,而速階聖位也。故自經初,每曰輪轉,曰諸趣,曰輪迴,曰淪溺,乃至十二類生,皆以謂此,而不及詳言,故此委談勸離,所以警淹留也。又分二: △一阿難請問又為二。 △一述謝前益。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,合掌恭敬而白佛言:大威德世尊慈音無遮,善開眾生微細沉惑,令我今日身心快然得大饒益。 問:此既謝前得益,何不分屬上文? 答:此之禮拜,雙具二意:一則謝前,一為請後。若屬前文,則請後無拜,禮有缺也。故屬下,可兼二意。經中凡訶斥處,皆屬折伏之威;凡示勸處,皆屬攝受之德。慈音無遮者,至教無悋惜,下愚不檢擇也。巧示曰:善開微細惑,開謝破妄也。身心快然,謝顯真也。其實進修取證,皆所以終破妄顯真之功耳。故二意謝盡全經。 △二更請後談分二。 △一總問諸趣又分三。 △一、領惟心真實。又二。 △一、心體本真。 世尊,若此妙明真淨妙心本來徧圓。 此先直就心體以領徧圓,所謂彌滿清淨中不容他也。 △二、萬法惟心。 如是乃至大地草木,蝡動含靈,本元真如,即是如來成佛真體。 此方就萬法以會徧圓,即是如來四字,應在本元之上下言。本如即性具之理,佛體即修成之實,所謂物物闡遮那之形,名名播如來之號。 △二、問何有諸趣。 佛體真實,云何復有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、修羅、人、天等道? 首句躡上萬法惟心,無障無礙。云何下,敵體番之,以問如何却有障礙違心之七趣。以有等字,該僊葢約方聞未證之時觀之,現見違礙自心,不得自在,故言云何復有等也。 △三、質自然因緣。 世尊!此道為復本來自有?為是眾生妄習生起? 本來自有者,疑是無因本具也,因緣可知。 △二、別詳地獄。 七趣雖皆障礙,而地獄猶劇苦處,更當謹戒。是以復詳問之,分為三: △一、略舉墮人。 淫、怒、痴為三毒惡習,招獄之最重者,故略舉之,以該其餘也。分三: △一、貪婬墮者。 世尊!如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,私行婬欲,妄言行婬,非殺、非偷,無有業報。發是語已,先於女根生大猛火,後於節節猛火燒然,墮無間獄。 此犯有三:一、犯婬,二、謗戒,三、誤人。漸至極重,故墮阿鼻。報則有二:一、現報,謂身火燒然;二、生報,即墮無間獄也。 △二、怒痴隨者 琉璃大王!善星比丘!琉璃為誅瞿曇族姓,善星妄說一切法空,生身陷入阿鼻地獄。 此二,合說琉璃屬怒,善星邪見屬痴。溫陵曰:琉璃匿王太子,廢父自立,挾宿嫌,誅釋種。佛記其七日當入地獄,王泛海以避,水中自然燒滅。 ○宿嫌,舊恨也。有遠近二因緣。遠謂琉璃多劫前曾為大魚,釋種前身共食之,此為遠因。近謂琉璃今世為釋種之甥,因禮來賓,強坐佛座,釋種罵之,懷恨誓殺,此是近緣。善星亦佛堂弟,撥無因果,經文甚明。生陷者,謂連肉身陷下,具足現生二報,以業力強勝故耳。 △二、雙質同別。 此諸地獄為有定處?為復自然彼彼發業各各私受? 吳興曰:問意有二,謂別業同報、別業別報。初問婬殺妄三即別業也,為有定處即同報也,為復自然下次問別業別報。據下答意,皆是別業同報耳。 △三、求示護戒。 惟垂大慈,開發童蒙,令諸一切持戒眾生,聞決定義,歡喜頂戴,謹潔無犯。 發開童蒙者,以此屬人天乘事,故言開發幼童蒙昧也。令諸下,明其嚴戒,正此更詳地獄之本意。然於三摩提中道場之始,所以嚴戒四重者,豈不大有助乎? △二如來詳答分二。 △一讚許。 佛告阿難:快哉此問!令諸眾生不入邪見。汝今諦聽,當為汝說。 快哉者,合意而喜之讚辭也。下二句明其所以。葢犯婬無報,法空無果,皆顯然邪見。琉璃為嗔心所蔽,不復知有惡報,亦隱然有邪見為主宰也。凡墮阿鼻,多由邪巧之見。至於修羅,乃至仙與人天,凡有躭戀而視之為樂為脫,殊不知其為苦為縛者,皆邪見攝,況皆障首楞嚴,故佛云耳。 △二說示分三。 △一、備明諸趣又二。 △一、略示升墜根由,又為三: △一、約積習分判情想,又為二: △一、依真妄分內外。 阿難!一切眾生實本真淨,因彼妄見有、妄習生,因此分開內分、外分。 本真淨者,葢言妄染招報之因,皆依無妄無染之真心中起也。妄見即惑,妄習即業,此二為因,故分內外。下自釋之。 △二、釋成墜升所以。 眾生但見六趣升墜,而不知正因,故與釋之。分二: △一、釋墜所以。 墜,謂三塗分三。 △一、略釋其名。 阿難!內分即是眾生分內。 但言貪戀本趣而不求出離者,俱為內分,則不勞辯難。葢凡在升墜不定之時,若但戀於本位而不求增進者,必至於墜。事事皆然,復何疑乎? △二轉愛屬水。 人間水惟趣下,而情皆化水,足知從墜無疑矣。又二。 △一、正明愛水。 因諸愛染,發起妄情,情積不休,能生愛水。 愛有總別二意,總謂諸情皆屬於愛,愛即情也。別如世說喜怒哀樂愛惡欲為七情,愛居其一而已,今總意也。良以七情中怒惡似與愛反,而實由人之損我所愛,方怒方惡,縱曰性情之正,是亦惑境為實,皆愛情為本,故總屬愛也。最初對境起著為愛染,深貪極戀堅執不捨為妄情。情積不休者,慣習深厚,潛滋貪業也。能生愛水者,墜業已成,下墮所不免也。 △二、歷舉驗證。 是故眾生心憶珍羞,口中水出;心憶前人,或憐或恨,目中淚盈;貪求財寶,心發愛涎,舉體光潤;心著行婬,男女二根自然流液。 此但舉事以驗,情必化水而已。恨雖恨彼害己,實亦憐己受害之苦而發悲,是即七情中怒惡貪財光潤者。曾聞有人忽拾大銀一錠,舉身流汗是也。餘皆易知。 △三結墜原名。 阿難!諸愛雖別流結是同,潤濕不升自然從墜,此名內分。 流,即流水。結,謂受縛。上皆從墜,所以末句原其因此立名內分也。墜之所以竟。 △二、釋升所以分三。 △一、略釋其名。 阿難!外分即是眾生分外。 明非本趣也。 △二轉想屬飛。 飛必上升,而想必飛騰故也。分二: △一正明想飛。 因諸渴仰,發明虗想,想積不休,能生勝氣。 初聞勝境,發心希望,為渴仰。想極神馳,意常遠越,為虗想。想積不休者,想久觀成也。能生勝氣者,必成超舉之妙因也。 △二、歷舉驗證。 是故,眾生心持禁戒,舉身輕清;心持呪印,顧盻雄毅;心欲生天,夢想飛舉;心存佛國,聖境冥現;事善知識,自輕身命。 亦舉事以驗,想必成飛而已。然此外分,雖但局在界內,至於引事,乃是廣取,豈皆局哉。持戒漸離業累,故輕清雄毅者,亦有高舉無畏之狀,以乘呪神力故也。輕身命亦視如鴻毛,無復重累,故亦屬於超脫,餘皆可知。 △三、結昇原名。 阿難,諸想雖別,輕舉是同,飛動不沉,自然超越,此名外分。 約積習分判,情想已竟。 △二、約臨終別示升墜。分二: △一、約臨終相現。 阿難!一切世間生死相續,生從順習、死從變流,臨命終時未捨煖觸,一生善惡俱時頓現,死逆生順二習相交。 孤山曰:生從順習,死從變流者,以一切眾生皆愛生而惡死也。是故生則順其習,死則逆其習。此文辭互略,應云生從存住故順習,死從變流故逆習也。未捨煖觸,謂現陰之末,中後陰之初也。溫陵曰:逆順相交,謂方死方生之間也。一切善惡之業,即於是時隨其情想輕重而感變焉。 ○末二句似乎當在煖觸之下為順,恐是謄譯之訛耳。 △二判墜升分量又三。 △一升而不墜又二。 △一、先示純想極升。又二: △一、無兼止於天上。 純想即飛,必生天上。 論生天,應從四王以上。葢生於天上,而卜居於天,不同游者。又按下純情,惟局極重阿鼻。此之純想,乃統三界諸天。故知純情報狹,而純想報寬也。 △二、有兼往生佛國。 若飛心中,兼福兼慧,及與淨願,自然心開,見十方佛,一切淨土,隨願往生。 兼謂除善禪之外,而有兼行六度,願見諸佛者也。 △二、後示雜想差別,又二: △一、正論雜想。 情少想多,輕舉非遠,即為飛仙、大力鬼王、飛行夜叉、地行羅剎,遊於四天,所去無礙。 輕舉非遠者,謂竪不越四天,橫不出輪圍,游者暫到而已,不同生者得常居住,喻如羣臣至天子宮闕,暫時非久去往也。真際曰:情少想多,此通舉也。理宜等降四類分之:一情九想即為飛仙,二情八想為大力鬼王,三情七想為飛行夜叉,四情六想為地行羅剎。 △二、兼論護教。 其中若有善願善心護持我法,或護禁戒隨持戒人,或護神呪隨持呪者,或護禪定保綏法忍,是等親住如來座下。 綏,安也。法忍,如無生法忍之類。住佛座下者,即溫陵所謂八部之類是也。 △二、不升不墜。 情想均等,不飛不墜,生於人間。想明斯聰,情幽斯鈍。 均等,即五情五想。孤山曰:由昔情想,感今聰鈍。是知言均等者,總報之業也。言幽明者,別報之業也。由所習情想,各在強弱,致有聰鈍之異。 ○圓師所說聰鈍,葢於人中分於二類。意謂想明即是想強情弱,所以世間有聰明者。情幽即是情強想弱,所以世間有暗鈍者。此說似通,但恐違於均等。然予別有說焉。但於總報,大槩俱有一分聰處,如覺觀知解,推度事理,勝彼下趣。故佛表其由具五想,想體明達,所以有此聰利也。俱有一分鈍處,如不具神通,不能飛舉,劣彼上趣。故佛表其由具五情,情體幽閉,所以有此暗鈍也。 △三墜而不升分為二。 △一、先示雜情差別,又分三: △一墜畜生。 情多想少,流入橫生。重為毛羣,輕為羽族。 情多想少者,真際謂六情四想是也。溫陵曰:橫生者,情多故淪變,帶想故飛舉,而業重不能,但為毛羣耳。 △二墜餓鬼。 七情三想,沉下水輪,生於火際,受氣猛火,身為餓鬼,常被焚燒,水能害己,無食無飲,經百千劫。 真際曰:七情三想,墜為餓鬼。溫陵曰:俱舍說大地最下,有金水風輪,有八寒八熱,地獄在三輪之上。此文說沉下水火風輪,又似地獄在三輪之下。疑此所指,非地下三輪,乃地獄三輪也。言水輪火際,即寒獄第八也。受氣猛火,謂受火氣以成身,故常被火燒,或得水飲,亦化為火,故曰水害己也。 △三墜地獄。 九情一想,下洞火輪,身入風火二交過地,輕生有間,重生無間,二種地獄。 真際曰:八情二想生有間獄,九情一想生無間獄。 ○經文缺八情二想,意中必有節師補之是也。然諸師皆謂八獄,前七為有間,第八為無間,今詳後文。另有極重阿鼻,獨為一獄,則知前八俱稱無間。但較之後一,或苦稍輕,或時少短。其有間獄,當如後文十八等獄方通也。溫陵曰:下洞火輪,即八熱獄也。身入風火二交過地,謂超寒獄入熱獄也。 △二、後示純情極墜。分二: △一、無兼止於阿鼻。 純情即沉入阿鼻獄。 溫陵曰:阿鼻,此云無間。謂受罪苦,具身量、劫數、壽命,五者皆無遮間,名五無間。此惟情業最重者墜入,至劫壞乃出。 △二有兼更生十方 若沉心中有謗大乘,毀佛禁戒,誑妄說法,虗貪信施,濫膺恭敬,五逆十重,更生十方阿鼻地獄。 溫陵曰:若兼謗大乘等,則此劫雖壞,更入十方阿鼻,無有出期,以謗令無窮人墮邪見故。 △三、結有處以顯別同。 循造惡業,雖則自招,眾同分中,兼有元地。 前問:此諸地獄,為有定處,為各私受?此答:造雖各私,報有定處,乃是別造同受也。元地即答定處耳。一、略示升墜根由已竟。 △二、詳示墜升因果。 上科示情想為升墜因由,清濁雖殊,要之皆為繫縛三界之羈鎻,非解脫世間之法,故總屬於惑。此科所言因果,應即是業與苦也。諸天雖樂,而亦壞行,二苦所攝,故不出三道也。分為七大科。 △一、地獄趣 此雖諸趣竝列,而本科兼答別詳。地獄分二: △一發明因習果交又分三。 △一、躡前標後。 阿難!此等皆是彼諸眾生自業所感,造十習因,受六交報。 此文分明連結上科,似非別起。然上科情想意足,下更無文。且向下相連七趣,俱有詳文,故知別為詳示。但前論情想,自勝向劣;今詳因果,自劣向勝。二劣相接,語勢就便躡之以起,非仍屬上也。感字非同凡小,但是招意,此乃化意。謂地獄本無自心業力之所化作,悟之即空。故華嚴偈云:應觀法界性,一切唯心造。能破地獄。經中所謂一一皆了元因,信哉。下文因果中一切苦具,皆顯心之化作,其旨深矣。 △二、開因示果,又分二: △一、列十習因以明感招 十習,謂一婬、二貪、三慢、四嗔、五詐、六誑、七冤、八見、九枉、十訟。既云為習,即當屬業,而貪等仍帶惑名,則分屬亦兼惑業。今以根隨分之,貪、瞋、慢、見,四根本也。婬即貪業之首,冤即隨瞋之恨,詐即隨貪之諂,誑亦貪分之隨枉,訟即隨瞋之害。又約成業,以十惡收之,婬正身三之一,而瞋冤攝殺,詐誑攝盜,詐誑又攝妄言、綺語、兩舌之三,枉訟又攝妄言、兩舌、惡口之三,貪嗔即意三之二,見即攝於痴分,則身三、口四、意三,無不周備矣。雖亦有果,但是帶言說因為多,故單言十因也。就分十 △一婬習 溫陵曰:惡業起於情惑,而婬為情惑之最,故前後皆首明之。分四: △一、正明感招 云何十因?阿難!一者、婬習交接發於相磨,研磨不休,如是故有大猛火光於中發動。 首四字總徵十科。凡言交者,結搆之始。發者,臨時之動。後皆倣此。接者,染心會合。磨者,貪求觸樂,感火之故。下喻自明。舒王云:婬習研磨不休,自耗其精,則火界熾然。於其生也,尚有痟渴、內熱等疾;則其死也,見大猛火,宜矣。 △二、即喻驗知。 如人以手自相磨觸。煖相見前。 △三、所感苦事 二習相然,故有鐵床、銅柱諸事。 二習,現行種子也。所謂業習、種習之二。葢業習所以薰種,種習所以辦果。下皆倣此。相然,謂成焚燒之事也。鐵床等,即火床、火柱。准別經中,皆言化玉女引罪人抱之,即燒也。 △四、引聖示戒。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,色目行婬同名欲火,菩薩見欲如避火坑。 色目者,命名呼召之意,猶言名色名目也。欲火者,隨因示果,令知驚懼也。菩薩避婬,非是勉強忍愛,乃是惟見其為火坑而驚避之,無毫髮之愛也。以菩薩了見過去淫火劇苦,如在目前故也。此葢欲人敬畏佛戒,而勉學菩薩耳。後皆放此。 △二、貪習。 貪乃吸取諸欲之總名,而婬為上首。既以別開,則財食等餘欲,皆此習收之。分四: △一、正明感招 二者貪習交計,發於相吸,吸攬不止,如是故有積寒堅冰於中凍冽。 計,執也。謂執我我所,故起貪也。吸者,攬取為己有也。貪之感水,如人思食,口則水出,而吸之感寒,下喻自明矣。 △二、即喻驗知。 如人以口吸縮風氣,有冷觸生。 △三、所愛苦事。 二習相陵,故有吒吒、波波、羅羅、青、赤、白蓮、寒冰等事。 陵,侵也,奪也。業習起貪,主於侵取;種習起苦,竟以奪欲。吒,吒等。忍,寒聲也。蓮,冰色也。 △四、引聖示戒。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,色目多求同名貪水,菩薩見貪如避瘴海。 瘴者,癘氣也,能令人輙病,或復致死。海已當避,何況更有瘴癘之氣,甚言可驚避也。餘意準上。 △三慢習分四。 △一、正明感召 三者慢習交陵,發於相恃,馳流不息,如是故有騰逸奔流,積波為水。 陵,欺也,虐也。恃,倚也,如倚財倚勢等也。馳流,逆上奔流也。慢情本屬於水,而性高舉,如水逆奔,故曰馳流不息,如是下方明其感召於水也。 △二、即喻驗知。 如人口舌,自相綿味,因而水發。 綿味,即舌自絞𠻳也。 △三、所感苦事 二習相鼓,故有血河、灰河、熱沙、毒海、融銅、灌吞諸事。 鼓,如風之鼓物,皆上騰之意也。 △四、引聖示戒。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,色目我慢名飲癡水,菩薩見慢如避巨溺。 見慢,謂見自心之慢,非謂見他慢也。後皆放此。孤山曰癡水者,或云西土有水,飲之則癡,如此方之貪泉也。 ○溺者,以水兼泥,易陷難拔之處,巨溺益可畏矣。 △四瞋習分四。 △一、正明感召 四者、瞋習交衝,發於相忤,忤結不息,心熱發火,鑄氣為金。如是故有刀山、鐵梱、劒樹、劒輪、斧鉞、鎗鋸。 交衝,即彼此抵突也。忤,欺陵也。結而不息,積久轉盛也。溫陵曰:心屬火,氣屬金,瞋者由心作氣,而反動其心,加之衝擊抵忤,則心火轉盛,氣金轉剛,故云爾也。 ○肺屬金而主氣,亦妄理相應之謂。梱,即棍也。此亦方明感招,如修羅之雨等也。 △二、即喻驗知。 如人銜冤,殺氣飛動。 望氣者能見其相。 △三、所感苦事 二習相擊,故有宮割、斬斫、剉刺、槌擊諸事。 擊,觸也,亦發也。截根曰宮,刖殘曰割。斫則斷首,剉乃碎尸耳。 △四、引聖示戒。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,色目瞋恚名利刀劍,菩薩見瞋如避誅戮。 名利刀劍,直以果召因也。 △五、詐習亦分為四。 △一、正明感召 五者、詐習交誘,發於相調,引起不住,如是故有繩木絞校。 誘,哄誘也。調以諂,言勾引也。如是下亦方明感召。諂盲引誘,如繩牽匣於人,故感繩絞木校也。孤山曰:校,枷也。易云:屨校滅趾,荷校滅耳。 △二、即喻驗知。 如水浸田,草木生長。 行諂詐者,心浸漬之,久而後能繫縛於人,不能動脫,故如水浸田,草木滋蔓也。 △三、所感苦事 二習相延,故有杻械、枷鎻、鞭杖、檛棒諸事。 鎻者,繩類,餘皆木也。 △四、引聖示戒。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,色目奸偽同名讒賊,菩薩見詐如畏豺狼。 惟此即因定名溫陵曰讒賊,奸詐敗正者也。 △六誑習 上習主於浸引,斯習主於眩惑,此詐誑之分也。亦分四: △一、正明感召 六者誑習交欺,發於相罔,誣罔不止,飛心造奸,如是故有塵土屎尿,穢汙不淨。 欺,瞞也。罔,誣也。誣虗為實,誣有為無等也。飛心,運心也。造奸,設智也。神出鬼沒,令人迷惑,墮其計中。溫陵曰:誑者,以狂言欺人,其志誣罔,其心飛揚者是也。 △二、即喻驗知。 如塵隨風,各無所見。 溫陵曰:如風鼓塵,使人無見也。 △三、所感苦事 二習相加,故有沒溺、騰擲、飛墜、漂淪諸事。 誑能陷害於人,故受沒溺;誑須飛心鼓揚,故受騰舉。拋,擲也。飛墜自騰而溺,漂淪自溺而騰也。 △四、引聖示戒。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,色目欺誑同名劫殺,菩薩見誑如踐蛇虺。 此坐以至重至毒之名,乃所以深戒之也。 △七、冤習亦分為四。 △一、正明感召 七者冤習交嫌,發於銜恨如是。故有飛石投礰,匣貯車檻,甕盛囊撲。 嫌,憎也。投,即墜也。礰,亦石也。常思以毒中人之所感也。匣貯等,皆暗藏冤害所感也。孤山曰:囊撲,囊貯而撲殺之。史記:始皇以囊撲兩弟。 △二、即喻驗知。 如陰毒人,懷抱畜惡。 上句喻能感之心,下句喻所感之相。畜,積也。 △二、所感苦事 二習相吞,故有投擲、擒捉、擊射、拋撮諸事。 吞亦滅沒之意,不出上二所感。惟撮屬藏害,餘皆毒中之感耳。 △四、引聖示戒。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冤家名違害鬼,菩薩見冤如飲酖酒。 違害鬼,違背正理,暗中害人,鬼之最惡者也。酖鳥,最毒毛羽,瀝酒令膓寸斷。 △八見習。 五利惡見,執邪謗正,令無量人墮大陷坑,所以罪莫大焉。分四: △一、正明感召 八者、見習交明。如薩迦耶見戒禁取邪悟諸業,發於違拒出生相反,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證執文籍。 明妄分別也。違拒相反。諍論也。溫陵曰:見習有五:一薩迦耶,此云身見,謂執身有我,種種計著。二邊見,於一切法執斷執常。三邪見,邪悟錯解,撥無因果。四見取,非果計果,如以無想為涅槃之類。五戒禁取,非因計因,如持牛狗戒為生天因之類。此五總名惡見,順邪反正,故云發於違拒,出生相反。由其違反,故感王吏證執之境,權詐鞠推之報。 ○經缺邊見,該在諸業之中。又見戒禁取,巧收二見,謂見取見與戒禁取見,即五利使也。 △二、即喻驗知。 如行路人,來往相見。 溫陵曰:路人相見,一往一回,喻所見違反也。 ○邪見不特與正違反,亦自互相違反,如斷常互違等。此猶違他,亦復違自,如自語相違,自教相違等是也。 △三、所感苦事 二習相交,故有勘問權詐,考訊推鞠,察訪披究,照明善惡。童子手執文簿,辭辯諸事。 交,對待也。邪見無不對待,此皆邪妄分別,謗正所招諸苦事耳。 △四、引聖示戒。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惡見同名見坑,菩薩見諸虗妄偏執如臨毒壑。 溫陵曰:是五惡見,能陷法身,故名見坑,能致業苦,故如毒壑,行人當疾滅之。 △九枉習 以本無之事誣賴於人為枉,亦分四: △一、正明感召 九者,枉習交加,發於誣謗。如是,故有合山合石,碾磑耕磨。 加,謂加罪於人也。合山,謂見兩山來合罪人,無逃避處也。合石,謂二石夾之也。餘皆可知。溫陵所謂逼壓於人,感報如之是也。 △二、即喻驗知。 如讒賊人,逼枉良善。 上句喻能感惡因,下句喻所感惡境。葢讒賊逼枉良善,如惡業必招惡境,且感應相似也。 △三、所感苦事 二習相排,故有押、捺、槌、按、蹙、漉、衡、度諸事。 排擠挫也。相排者,業習排人,種習排己。押捺壓伏槌按打撲也。蹙漉榨淋出血。衡度以迫窄孔中,衡度其身,如拔絲之狀也。 △四、引聖示戒。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,色目怨謗同名讒虎,菩薩見枉如遭霹靂。 溫陵曰:讒能傷人,故名讒虎。以可驚怖,故名霹靂。 △十訟習。 上習誣人本無,此習詰人所覆。然以奏於君、告于官為大訟,而私下表揚於眾,亦訟之類而已。舊說反言非訟于官,豈彼官訟反非地獄之業哉?分四: △一、正明感召 十者訟習交諠,發於藏覆,如是故有鑑見照燭。 諠,諍也。藏覆者,人陰私隱暗惡事也。鑑等即所謂業鏡臺前,葢好發人之隱惡而感召陰府,乃照出己私,正感應之妙也。 △二、即喻驗知。 如於日中,不能藏影。 我發人覆,如好立於日中;神照我私,如不能藏身影也。今現見攻人之惡者,人亦攻其惡,此必然之理也。 △三、所感苦事 二習相陳,故有惡友、業鏡、火珠、披露、宿業、對驗諸事。 陳,獻白也。業習中獻白人事,種習中獻白己事,故曰二習交陳,惡友冤家。執,對也。火珠照同業鏡。 △四、引聖示戒。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,色目覆藏同名陰賊,菩薩觀覆如戴高山履於巨海。 惟此習示戒不同,諸文皆戒本習,此文本是訟習,訟乃發人之覆也。今不戒訟而戒覆,意欲拔惹訟之根本,故自在變其文耳。溫陵曰:陰賊發則自害,覆罪適足以自壓自墜,故如戴山履海也。 ○問:總標十習,而文中各言二習,環師釋為能所,一向宗之。今言業習與種習,雖亦稍明,似未極顯,請更詳之。 答:諸文首三句,即業習所為之實事,是招果之因也。第二句,不休不止等,積熏成種也。如是下,即命終之初,種習所發之境,是引果之緣也。如人下,取喻令驗其妄,理相應耳。二習下,方言果中所受實事,故皆結以諸事。良以業習具因,種習發緣,眾生平日既以恣造業因,而不知能招後苦,命終復以領著境緣,而不達妄發,由是因緣具足,豈不成辦地獄種種苦事?所以文中至此,皆承上而言二習相然相陵等,以顯由因緣而後事辦耳。故知下品往生者,雖具苦因,而火車相現,急急念佛,是但不領種習所發之境緣,遂壞苦事,不成獄果,此所謂有因無緣即不生也。但彼仗憑佛力,非己智分,則夫悟心之人,不但地獄一切繫縛事業,平日固當努力突絕其因,更記臨終勿領其緣,有轉身處,則陰境現前,不隨他去,方於生死少分得其自在,切須自忖。若也道力未充,未能作主,則念佛往生,更仗他力,萬無一失矣。生死要關,故此詳敘,智者宜究心焉。 列十習,因以明感召科已竟。 △二、列六交果以明報應。分二: △一、徵標。 云何六報?阿難!一切眾生六識造業,所招惡報從六根出。 吳興曰:造業招報,根識必俱。今以識為業,而報從根者,葢業竝由心,報多約色故也。所名六交報者,璿師云:因與果交。今則不爾,但是果時六根於惡報互徧也。 △二徵列 惡報從六根出者,是上標中所釋,故復徵也。分六: △一見報又三。 △一臨終見墜。 云何惡報從六根出?一者、見報招引惡果。此見業交,則臨終時先見猛火滿十方界,亡者神識飛墜乘煙,入無間獄。 首二句亦是總徵六報之義,寄居此耳。次句仍是總標見報,此見下方是釋本科文。斯固眼根所出果報,然由果推因,是乃因中眼識及眼家俱意識造業偏多,故惡報所出,偏以眼根為主,如世因貪美色而造罪者是也。溫陵曰:見覺屬火,故感猛火。六交皆直入無間者,就重言耳。成論云:極善極惡,皆無中陰,所以直入。 △二、本根發相。 發明二相:一者明見,則能徧見種種惡物,生無量畏。二者暗見,寂然不見,生無量恐。 此已入獄最初所發,非同上科先見等,方是引果之緣。然每報俱有二相,多是前文所說十二塵相。溫陵曰:畏見於境,恐藏于心。 △三正詳交報。 如是見火燒聽,能為鑊湯;洋銅燒息,能為黑烟;紫燄燒味,能為焦丸;鏡糜燒觸,能為熱灰;爐炭燒心,能生星火迸灑,煽鼓空界。 此決由於造業之時,雖眼識為主,而諸識必互助之。如貪美色者,雖由眼識所取,而耳取婬聲,身著婬觸等,何所不全?而今互報,固其宜矣。譬如世之罪人,分正佐耳。岳師引體知用背為釋,不必然矣。此無本根燒見,但是闕文,不必曲為之說。溫陵曰:聞聽屬水,故燒聽能為鑊湯洋銅。鼻嗅主氣,故燒息能為黑烟紫𦦨。舌主味,九糜味類也。身主觸,灰炭觸類也。心正屬火,燒之轉熾,故迸灑煽鼓。 △二聞報分三。 △一臨終見墜。 二者聞報,招引惡果。此聞業交,則臨終時,先見波濤,沒溺天地,亡者神識,降注乘流,入無間獄。 溫陵曰:聞聽屬水,故觀聽旋復,則水不能溺。依之造業,則能感波濤。 △二、本根發相。 發明二相:一者開聽,聽種種閙,精神愗亂。二者閉聽,寂無所聞,幽魄沉沒。 文變開閉二聽,意仍動靜二塵。 △三正詳交報。 如是聞波,注聞則能為責為詰,注見則能為雷為吼為惡毒氣,注息則能為雨為霧灑諸毒蠱周滿身體,注味則能為膿為血種種雜穢,注觸則能為畜為鬼為糞為尿,注意則能為電為雹摧碎心魄。 溫陵曰:注聞發聲,故為責罪詰情之事。注見能為雷吼者,聞波屬陰,見火為陽,陰陽相薄成雷故也。注息為雨霧,水隨氣變也。注味為膿血,水隨味變也。注觸為畜鬼,水隨形變也。注意為雷雹,意出於心,水火交感也。一切物理,莫不因五行乘陰陽以變化,故此隨根轉變之事,皆不出此。 ○岳師引易經,離為目為火,坎為耳為水,亦皆意也。大抵萬物不出陰陽五行,世智所知,非窮源見。萬化不出自心,六根見聞等所變,乃世智之所不知。而世尊窮源之論,意在明此。諸師引之釋文,就末明本,則無不可。而結歸皆不出此,相符世間,顛倒本末,則大不可。甚哉,世智之迷人也。義學者著眼辨之。 △三、齅報亦分為三 △一臨終見墜。 三者齅報,招引惡果。此齅業交,則臨終時先見毒氣充塞遠近,亡者神識從地涌出,入無間獄。 資中曰:鼻根造業,貪齅諸香,故招毒氣,以受其報。 △二、本根發相。 發明二相:一者通聞,被諸惡氣熏極心擾;二者塞聞,氣掩不通悶絕於地。 二塵顯然。 △三正詳交報。 如是齅氣衝息,則能為質為履;衝見,則能為火為炬;衝聽,則能為沒為溺,為洋為沸;衝味,則能為餒為爽;衝觸,則能為綻為爛,為大肉山,有百千眼,無量咂食;衝思,則能為灰為瘴,為飛沙礰,擊碎身體。 溫陵曰:質,礙也。履,通也。嗅業所依,不離通塞,故衝息為能質履也。衝見為火炬,衝聽為沒溺洋沸,則見覺屬火,聞聽屬水明矣。饑餒乖爽,由味隨氣變也。綻折爛壞,由體隨氣變也。衝思為灰沙,氣依土感也。 △四味報亦分為三。 △一臨終見墜。 四者味報,招引惡果。此味業交,則臨終時,先見鐵網,猛𦦨熾烈,周覆世界。亡者神識,下透桂網,倒懸其頭,入無間獄。 孤山曰:準眼耳鼻云見聞齅,此應云甞報。言味報者,從所甞為名也。貪味則網捕燒野以取禽獸,故見鐵網猛𦦨之相。 ○反逆弄兵,火攻陷陣,更是首惡皆應墮,此言透網倒懸,足顯墜時皆頭向下耳。 △二、本根發相。 發明二相:一者吸氣結成寒冰,凍冽身肉;二者吐氣飛為猛火,焦爛骨髓。 不取甞苦甞淡,而取吸氣吐氣,亦自在變用而已。吸氣必寒,吐氣必熱,故以發明二種苦相耳。 △三正詳交報。 如是甞味,歷甞則能為承、為忍,歷見則能為然金石,歷聽則能為利兵刃,歷息則能為大鐵籠彌覆國土,歷觸則能為弓、為箭、為努、為射,歷思則能為飛熱鐵從空而下。 孤山曰:為承為忍,謂發言承領,忍聲甘受也。溫陵曰:舌噉生命,使彼承忍。故歷甞發苦,使己承忍。依見貪味,故能為然金石。依聽發惡,故能為利兵刃。依嗅恣貪,籠取羣味,故能為大鐵籠。觸味傷物,故感弓箭以自傷。緣味思物,故感飛鐵以充味。 △五觸報又分三。 △一臨終見墜。 五者觸報,招引惡果。此觸業交,則臨終時,先見大山,四面來合,無復出路。亡者神識,見大鐵城,火蛇火狗,虎狼獅子,牛頭獄卒,馬頭羅剎,手執鎗矟,驅入城門,向無間獄。 獨此見相,偏惡偏多者,以婬者染合貪觸,積罪如山,敗化傷倫,起殺起盜,無所不至。孤山曰:合山刀劒,竝由貪著男女身分而感也。 △二、本根發相。 發明二相:一者合觸,合山逼體,骨肉血潰。二者離觸,刀劒觸身,心肝屠裂。 二塵顯然,觸身即分身,屠裂即剖析,皆離相也。 △三正詳交報。 如是合觸,歷觸則能為道、為觀、為聽、為按,歷見則能為燒、為爇,歷聽則能為撞、為擊、為剚、為射,歷息則能為括、為袋、為考、為縛,歷嘗則能為耕、為鉗、為斬、為截,歷思則能為墜、為飛、為煎、為炙。 溫陵曰:道,趣,獄路也。觀,獄,王門闕兩觀也。廳、按,皆治罪之處,皆身觸所依也。括袋,所以收氣也。思業飄蕩,故感飛墜之事。剚,插刃於肉也。剚射考縛,則相因旁舉也。 △六思報分三。 △一臨終見墜。 六者、思報招引惡果。此思業交,則臨終時先見惡風吹壞國土,亡者神識被吹上空,旋落乘風墮無間獄。 溫陵曰:思屬土而飄蕩,故先見惡風吹壞國土之事。 △二、本根發相。 發明二相:一者不覺,迷極則荒,奔走不息。二者不迷,覺知則苦,無量煎燒,痛深難忍。 此當生滅二塵,今改為迷覺,而又皆反言於迷而說不覺,於覺而說不迷耳。溫陵曰:思業所依,不出迷覺。荒奔,迷思也。知苦,覺思也。 △三正詳交報。 如是邪思,結思則能為方、為所,結見則能為鑑、為證,結聽則能為大合石、為冰、為霜、為土、為霧,結息則能為大火車、火船、火檻,結嘗則能為大叫喚、為悔、為泣,結觸則能為大、為小、為一日中萬生萬死、為偃、為仰。 溫陵曰:思必有所,故結思則為受罪方所。見能鑑證,故結見則為證罪人事。結聽則為大合石等,水土交感也。車船檻,乃息氣乘亂,思所變也。嘗即舌根,聲所自發也。大小以下,皆言其身乃觸業乘亂,思所變也。開因示果已竟。 △三、總結妄造。 阿難!是名地獄十因六果,皆是眾生迷妄所造。 迷妄所造者,言其但是自心循業妄發,如夢如幻,更無外境,非如諸經且就實談也。地獄如是,餘趣皆然。經云,一一皆了元因,信不誣矣。行人倘能悟徹,尚當習住無生法忍,努力莫循其業,斯境了不可得。不然,達妄雖明,仍以玩習而循其業,則自心地獄,忽然現前,則極力擺脫亦難矣,可不懼哉。發明因習果交一大科已竟。 △二、分析因殊果別。 上科但明地獄因以習成,果以交報,已知大分因果,俱是如此。然地獄數有多少,苦有重輕,各各差別,未審何等因,入何等獄,故與略分析之,令人觸類而知也。然大約因以圓兼者為重,單獨者為輕;果以因重者獄少,因輕者獄多也。分二: △一、約惡業根境以分重輕。 於圓造者,渾言惡業;於別造者,分說根境。根即六根,境即十習。蓋泛論根所對境,惟云六塵。今別約墮獄之因,乃取十習中所具六塵為境,舉能該所,故云境即十習也。分二: △一、依圓別以判。 非各非兼為圓,有各有兼為別也。又為二: △一極圓極重無間。 若諸眾生惡業圓造,入阿鼻獄受無量苦,經無量劫。 資中曰:六根十因,具足同造,入阿鼻獄,大無間也。 ○經無量劫,極長時也。於五無間,偏舉劫數及壽命耳。因中更說於一切時,無不圓造,方與下異時有別。又詳此文,則極重無間,分明獨為一獄,不在下八之中。故譯人不番阿鼻,意在別下文耳。何必旁引曲釋,狃為下八之一耶? △二、稍別稍輕無間。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,是人則入八無間獄。 首句明根因全而但不同時,及彼下又有根境同時,但缺而不具,各兼根兼境,境即因也。吳興曰:此亦六根具造十因,但前後異時,故云各耳。若加二三等,則名兼境兼根,不經多劫,故知此罪次重於前。 △二、依具缺以判 兼三為具,不兼為缺,分為三。 △一具三入重獄。 身口意三作殺盜婬,是人則入十八地獄。 此除上無間以下之獄,而別論三品,以分乎重輕。若望上無間,惟當是輕也。身口意兼三根也,殺盜婬兼三境也,故云具造。 問:此與上兼根、兼境何異? 答:有二不同:一者、註加二、三,更等四、五,此則惟三;二者、彼約一時兼二、三等,若論一生具犯六根、十習,此則一生惟兼三者而已,故不同也。十八獄者,吳興引泥犁經云:火獄有八,寒獄有十。數既符合,證之何礙?即謂十八鬲子,意亦無差也。 △二缺一入中獄 三業不兼,中間或為一殺一盜,是人則入三十六地獄。 一殺一盜,謂具殺盜之二,而缺一婬也。然或字表有影略之文,更當具云:或為一殺一婬,或為一婬一盜。又據下文,既雙論根境之缺,此亦應然。若錯落具陳,應有九句:一、身口犯殺盜,二、身口犯殺婬,三、身口犯婬盜,四、身意犯殺盜,五、身意犯殺婬,六、身意犯婬盜,七、口意犯殺盜,八、口意犯殺婬,九、口意犯婬盜。方盡根境,各皆具二缺一之數也。至於此與下科地獄名目,既無考據,闕之可耳。 △三缺二入輕獄。 見見一根,單犯一業,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。 見。見者,依吳興作能見所見,此指人偏見偏好之一事。但一根境各缺於二,此不難見,亦有九句。蓋以身殺、身盜、身婬為三句,而口意亦然,故成九句。岳師謂各有根本方便不同,劫數長短差別等,此意應有觀彼獄數之多,或亦緣此別別處之故也。又此亦但論於根業同缺,尚未論及根業,互以具缺相對,更有十二句。如以身口意犯二惡,則有三句,復以殺盜婬對二根,亦有三句,皆上具而下缺,可以意得。又以身口意犯一惡,則有三句,復以殺盜婬對一根,亦有三句,皆可以意得也。約惡業根境以分重輕科已竟。 △二、結別造同受以明妄發。 由是眾生別作別造,於世界中入同分地,妄想發生非本來有。 吳興曰:上文五節,惡業不同,即別作別造也。所感獄報,各從其類,即入同分地也。妄想發生,竝酬阿難疑問。 ○阿難前疑為有定處,為各私受。今結答入同分地,非私受也。又疑為本自有,為生妄習。今結答妄生,非本有也。夫知生之由己,應悟滅亦由己。滅之何如?絕其惡業而已。學人慎勿聞其虗幻,遂忽略而不絕其業。當知虗幻不但地獄,即今目前苦事,亦是虗幻。由前業力,宛然堅實,卒難得脫,卒難堪忍。豈可不自忖乎?是知佛慧不可不領,而佛戒亦不可不遵矣。地獄已竟。 △二、諸鬼趣。 此與諸趣竝列為七,世俗及淺學皆不揀別,故合中陰與地獄一槩悉謂之鬼。今與揀明有二不同:一者與中陰不同,蓋人之初死罪福皆劣者,未即受生倐然有身名中陰身,此屬無而忽有之化生也。類多躶形三尺,自覺六根皆利,去來迅疾無所隔礙,他觀如影而已。七日死而復生,長壽者不過七七,短者於二三七即受生矣。俗謂鬼魂,非鬼也。二者與地獄不同,世俗咸謂地獄中即皆是鬼。若然,二趣應合為一,何得分為二趣?應知多種不同。今且論其受生之異,論明地獄純是化生,而鬼具胎卵濕化,間有父母兄弟等眷屬,但其勝者稱神、劣者名鬼,世俗却不知神即福德之鬼。然斯趣勝少劣多,論分九品,惟上上品謂之多財即諸名神,上中以下即皆不堪。若從上趣墮者多在上上,今從地獄出必參中下,應非上上也。分為三 △一躡前起後。 復次,阿難!是諸眾生非破律儀、犯菩薩戒、毀佛涅槃,諸餘雜業歷劫燒然,後還罪畢受諸鬼形。 非破下,直至燒然,躡前也。初三句略舉重罪。非,謗也。破,犯也。不惟犯一切戒,且謗一切戒為妄立。或言無罪無福,自陷陷人,故罪重也。次句惟犯無謗。又菩薩律儀該於輕細,不盡麤重,故稍輕也。第三句屬於謗法。涅槃至理,尚毀謗之,餘法可知。此即斷滅佛種,故罪非輕。若三句各自單犯,略分輕得。若一人全犯,乃是戒乘雙絕,其罪莫過此者,良以佛用戒乘二事拔濟世間,互為緩急,尚且不可,何況雙滅絕之,塞斷眾生出苦之路,故罪至重焉。四句該餘輕重諸罪也。以上略舉地獄惡因。第五句略結地獄惡報。末二句起後鬼趣,可知。 △二、詳列諸鬼。 夫地獄既以十習為因,今出為鬼,離前餘習,當以何為種性乎?環師謂其不必局配,是厭於推詳也。若隨情釋之,其不至於遺背佛旨者幾希。今皆推詳配之,非鑿也,懼遺背也。但佛語自在,稍不次焉。分十。 △一恠鬼 若於本因貪物為罪,是人罪畢,遇物成形,名為恠鬼。 此貪之餘習也。環師謂吝著不釋,故附物為恠是也。如金銀鏡劒等,又依石附木者,皆是也。此習分明是貪攝。 △二魃鬼 貪色為罪,是人罪畢,遇風成形,名為魃鬼。 此婬之餘習也。原因貪美色而造罪,不正求和,傷正和氣,餘習為風魃鬼,能令亢旱無雨。況婬多致殺,殺尤召旱也。 △三魅鬼 貪惑為罪,是人罪畢,遇畜成形,名為魅鬼。 此誑之餘習也。惑,即誑惑也。誑者,改形變幻,迷惑於人,故為鬼,附於妖獸怪禽,如棖鬼附虎,及雞鼠成精等是也。 △四蠱毒鬼。 貪恨為罪,是人罪畢,遇蟲成形,名蠱毒鬼。 此瞋之餘習也。瞋毒餘習,故附毒蟲蠱害於人。南方有妖術,令人成蠱病,皆此鬼主之也。 △五癘鬼 貪憶為罪,是人罪畢,遇衰成形,名為癘鬼。 此冤之餘習也。冤者,追想宿恨,不忘伺衰求報,故為疫癘之鬼,散瘟行瘧等類是也。 △六餓鬼。 貪慠為罪,是人罪畢,遇氣成形,名為餓鬼。 此慢之體習也。環師所謂傲者虗驕,恃氣故乘饑,虗氣為餓鬼是也。予謂婬之召旱,慢之感饑,皆增上報也。雖非等流,亦非無因。以彼惑之深重,轉致之力也。如婬重轉致於殺,殺以召旱,即其因也。論謂餘習為人種田,仍感風雹,增上報也。故知慢重轉致於悋,悋以感饑,即其因也。良以慢之隨惑,即是於驕。儒典謂驕吝互相資生。今觀驕慢者,於己財法,無不慳悋。蓋護己所長,欲以驕人之短故也。 問:餓鬼為一趣總名,何於慢者獨受其稱?又餓乃苦報也,經言:腹大咽小,歷劫不聞漿水,常被焚燒。今詳十習,地獄苦均,何至為鬼慢獨苦重耶? 答:唯識論說,鬼之全趣分九品。上之勝者,神通可移河嶽,富樂亦如人天。下之劣者,具受小咽炬口之苦。究其從來,有四不同:一勝趣貶墜,二修帶瞋殺,此二多居上品。三獄前華報,四獄後餘殃,而聖人示現者不與焉。然獄前多居下品,獄後多居中品。故知此之慢感餓鬼,罪畢從輕,非下品之極苦,仍是苦均十種者也。彼九種者,亦各有苦。但慢感與餓相應,故受總中別名,非獨苦也。況餓為一趣總名,乃從多受稱。以此趣上中與下,皆不免饑虗,但輕重之間耳。 問:此竝論七趣應取全分,何得只取從獄出者? 答:佛急欲人之厭苦,故從地獄順序而談,一期之論也。然惟鬼趣偏取從獄出者,畜人偏取從鬼從畜,而全分則以意中該之,餘趣不然,不應為例,斯就總名故辯。 △七魘鬼。 貪罔為罪,是人罪畢,遇幽為形,名為魘鬼。 此枉之餘習也。罔,即誣枉。逼壓良善,而為鬼魘覆於人,令不能動,固其餘習分明也。 △八魍魎鬼 貪明為罪,是人罪畢,遇精為形,名魍魎鬼。 此見之餘習也。明為私作聰明,而無正慧精,如十卷說諸年老成精是也。求邪見,尊邪師,所謂貪明也。故餘習惟附精靈為魍魎鬼焉。 △九役使鬼 貪成為罪,是人罪畢,遇明為形,名役使鬼。 此詐之餘習也。諂詐誘人,貪成己私,所謂貪成為罪也。明呪也。此因中專以詐術牽制驅使於人,故為鬼。專被人呪術役使,不得自在,而番以成就人之呪願也。 △十傳送鬼。 貪黨為罪,是人罪畢,遇人為形,名傳送鬼。 此訟之餘習也。訟者,結黨朋證,所謂貪黨也。故遇人成形,即環師謂附巫祝而傳吉凶是也。良以因中結黨,以傳遞人隱暗之事而訐露之。今為鬼亦附人發洩,傳說吉凶,正合其餘習也。詳列諸鬼已竟。 △三、結妄推無。 阿難!是人皆以純情墜落,業火燒乾,上出為鬼,此等皆是自妄想業之所招引。若悟菩提,則妙圓明,本無所有。 按前文獨阿鼻為純情,除阿鼻外,八情二想生有間,九情一想生無間。今言皆純情者,一者舉重該輕,二者顯情獨為墜落根本。業火燒乾者,以情屬水,情罪報盡,故曰燒乾。總表地獄因窮果盡,下句方明升於斯趣。此等下,結妄也。若悟下,推無也。悟菩提者,如從夢醒,何法可得?妙則不受業縛,圓則不容他物,明則了無幽暗,諸趣皆空,何況鬼趣?故曰本無有也。諸鬼趣已竟。 △三、畜生趣 畜生亦有上趣貶墜,及修帶瞋殺者,如龍王、迦樓羅王等。今亦順序而談,惟取從鬼來者,餘以意該之。分四: △一躡前起後。 復次,阿難!鬼業既盡,則情與想二俱成空,方於世間與元負人冤對相值,身為畜生酧其宿債。 鬼業下。躡前。岳師謂情即地獄之純情,想即鬼趣之妄想,非前文外分之想。此意詳之,非是。上言七情三想為鬼,何得無想?但以純情乾得三分,便作三分之想,非新起勝想也。今言二空,亦但是舊業餘習已盡,方於下起後償債之意耳。夫情想俱空,當以何者潤生畜趣?正取前造惡因時,冤對無量,今為酧錢酧命,了此二種宿債,故受畜生之身耳。 △二詳列諸畜亦分十。 △一梟類。 物恠之鬼,物銷報盡,生於世間,多為梟類。 物銷者,所著之物毀壞也。報盡者,彼鬼隨亦壽終而死也。梟,不孝惡鳥也。生食父母,及其養雛,亦遭雛之食噉。此鬼生為梟類者,謂死而轉生梟中,世俗不知鬼死方趣生也。後皆倣此。然所以為梟之由,固如環師所謂土梟附塊,即邪著餘習也。以此鳥不卵,但取污穢之土塊,孚之成雛。此惟取其有似於恠鬼之著物而已。其彼餘習之惡,餘報之苦,豈無深故。況佛總標酧債,此酧何債耶。當知恠鬼既由貪習,而貪習重者,多相傾奪,互為坑殺,乃是酧斯債耳。又環師謂各言多者,約業習多分言之,未必盡然。斯言是矣。後皆倣此。由是而知貪習之輕者,未必盡為梟類也。 △二咎徵 風魃之鬼,風銷報盡,生於世間,多為咎徵。 環師謂咎徵乃凶事前驗,如鼯鼠呼人,商羊舞水之類是也。夫旱魃為災,而變畜仍以兆灾,固其餘習也。 △三狐類。 一切異類畜魅之鬼,畜死報盡,生於世間,多為狐類。 一切異類,如止觀所說,十二時中,察彼子鼠丑牛等一切畜鬼是也。然魅鬼原於誑惑之習,而轉為妖惑之狐固宜。 △四毒類。 蟲蠱之鬼,蠱滅報盡,生於世間,多為毒類。 毒顙,蛇蝎等也。 △五蛔類。 衰癘之鬼,衰窮報盡,生於世間,多為蛔類。 癘鬼原由冤習作疫癘,入人身中為病,今乃囚閉人身中,與之銷食,同其安危,習使然也。 △六食類。 受氣之鬼,氣銷報盡,生於世間,多為食類。 慢習驕吝,負欠必多,作鬼受饑,為畜充食,償負欠也。 △七服類。 綿幽之鬼,幽銷報盡,生於世間,多為服類。 綿,著也。幽,暗也。暗中魘著於人之鬼也。服類。環師謂蚕蟲、牛馬二意也。蚕蟲能成衣服,則服類者,衣服之類也。牛馬可以服乘,則服類者,服乘之類也。枉魘之。習作鬼魘人為畜,乃被人衣之乘之者,酧其逼壓於人之債也。 △八應類。 和精之鬼,和銷報盡,生於世間,多為應類。 明見之習作鬼,和諸精靈,故為應類之畜。環師謂能知節序,即社燕塞鴻之類是也。 △九休徵 明靈之鬼,明滅報盡,生於世間,多為休徵。 明靈者,於明呪呈靈驗也。滅者,呪力盡也。蓋呪以持力發靈,力盡無驗,鬼亦報終而轉生。休徵之畜,環師謂嘉鳳祥麟之類。 問:此習此鬼,何幸為此吉善美慶之畜耶? 答:此鬼由業力故,雖被呪所驅使,而或遇三寶呪力資薰,稍稍銷其惡習罪苦,故得參預禎祥善類也。若遇邪驅殺盜等呪,未必盡為休徵也。 問:如來總標酧債,此等蕭散之物酧何債耶? 答:或被網羅售賣,籠繫玩好,或利益人,或遞相吞噉,如斯等類,何者非酧債處耶。 △十循類。 一切諸類,依人之鬼,人亡報盡,生於世間,多為循類。 首二句明附巫之鬼,亦多種也。所附巫死,而鬼亦報終。為循類者,如猫犬等依順人者是也。詳列諸畜已竟。 △三、結妄推無。 阿難,是等皆以業火乾枯,酬其宿債旁為畜生,此等亦皆自虗妄業之所招引。若悟菩提,則此妄緣本無所有。 是等下,躡獄鬼二趣。旁者,橫行也,故亦名旁生。然旁寬畜狹,以畜者養也,明其無力自活,待人畜養,不該有力自養者,故狹也。此等下,方是結妄推無。以亦皆之言,準上可知。 △四、通前結答。 如汝所言,寶蓮香等及琉璃王、善星比丘,如是惡業本自發明,非從天降、亦非地出、亦非人與,自妄所招還自來受,菩提心中皆為浮虗妄想凝結。 三途已畢,將入善趣,故此總申結之,意欲塞斷三塗之路耳。如汝下,牒前所問墮獄之人。如是惡業四字,是例上三人,并該一切墮落三塗之惡業也。蓋阿難偏詳地獄,如來并結三途,明其同一罪罰之苦趣故也。本自發明者,良以眾生自心,如來藏中無所不具,倘自循於何等之業,即自發明何者之報。譬如米中諸味皆具,成糖、成醋、成酒,隨其造時,即自發明,不從外得。非從下,乃至來受,正明不從外也。此意學人還更著眼,不同世間所說自惹官刑之意。蓋世間雖知禍是自招,而猶執官刑乃是外境。今表三塗皆是自心變化妄境,全如夢中,并無外物,故云菩提心中虗妄凝結。彼韓、歐等謂佛自私造,恐嚇於人,何曾夢見斯旨耶?由是應悟,不但三途,現今目前所對世間山河大地、苦事樂事,皆是虗想凝結。住此悟境,則萬法本空,豈待造作?但須時中不昧而已。祖云:放過即不可。欽哉至訓也。畜生趣已竟。 △四人趣 此趣來處,除聖人示現諸趣皆通,以人趣為修進,通途諸趣皆願為之,求轉身之速也。故諸佛但於人中成佛,裴公序圓覺勉勸詳矣。且勝劣無量差別,富貴慈善者似天,聰明者似僊,剛暴似修羅,貧賤者似鬼,愚痴者似畜,囚繫者似獄。夫相似既多,則知來處必多。今此亦由順序而談,故偏取從畜來者,餘并意中該之耳。分三: △一躡前警起 夫此一科,頗似前趣餘文,再四研之,當是警起人趣之文也。良以獄後諸趣,皆以復次發端,今談畜畢,而以復次起之,至下列人科頭,別無復次之語,意可知也。且夫地獄苦盡,鬼趣習終,而畜又債畢,今起為人,將何為潤生之由乎?故此文中徵剩、索命二意,乃諸畜所以潤生而為人也。然則斯段經文,非畜起為人之端乎?而科言警起者,用表佛意欲人警悟於諸畜生,存心而不可過其力,止殺而不可賤其命也。分二: △一、負債反復徵償,又分為三: △一、明本償先債。 復次,阿難!從是畜生酬償先債。 鬼之為畜,元以酬債為潤生之端,故前趣起結,皆有酬債之言。既云酬債,債滿即住,則兩無干矣。 △二、因越分反徵 若彼酧者,分越所酧,此等眾生,還復為人,反徵其剩。 分越者,所償過於本債也。徵剩者,索遠所過之數也。即乘此因緣,還復為人矣。 問:酧滿壽終,或轉別生,則可無越。若酧滿而彼自不死不轉,則凡心何以知其當止乎? 答:喂養不到,非禮苦役,鞭䇿過度,則必分越於此,切宜存心。至於死轉,必有冥主之者,不足慮也。 △三、隨勝劣償直分為二: △一、有力人償 如彼有力兼有福德,則於人中不捨人身酧還彼力。 有力,謂有保持人身之力也。兼有福德者,則不但不失人身,且為富貴之人也。有力而遇反徵,必遭彼之負奪;福德而遇反徵,但惟濫叨過償之類而已。 △二、無力畜償。 若無福者,還為畜生,償彼餘直。 無福當是無力,若有力而但無福,仍以人償已,現上科還為畜生者,是人轉為畜也。償彼餘直者,酧還彼畜生餘剩之債也。負債反覆徵償已竟。 △二負命吞殺不已又分三。 △一、先明剩債易償。 阿難當知,若用錢物,或役其力,償足自停。 此科乃是說反償餘直者,元所欠也。若用錢物,如䭾脚售錢之類。或役其力,如自供使用之類。蓋言於此二端,分越所酧,則止欠彼之錢力,而不欠彼命。或以人償,或變畜償,償足自停,言無難也。 △二、正明負命難解。 如於中間殺彼身命或食其肉,如是乃至輕微塵劫相食相誅,猶如轉輪互為高下無有休息。 此科方言,若不但過用錢力,而又於中殺命食肉,則生生相讐相殺,無了期也。高下即強弱也,強則能食能誅,弱則被食被誅,互換強弱,遞相食誅也。 △三、惟許法佛能止。 除奢摩他及佛出世,不可停寢。 奢摩他是法,乃返妄契真之正定,明自力得道也。佛出世則與之釋冤,明他力解救也。惟二事方得停止,若除此二事之外,必不能止。甚言當警戒之,不宜恣殺食也。躡前警起科已竟。 △二、正列人類,亦分為十。 △一頑類。 汝今應知,彼梟倫者,酬足復形,生人道中,參合頑類。 頑謂惡而且愚,不可化為一毫之善者也。則師謂梟以附塊相食,故餘習頑嚚不義是也。言參合者,雜廁於其中也。蓋人之每類亦有勝劣,十畜但以類習相似者參雜於中,非彼頑之一類皆梟所化也。且如頑嚚亦有富貴等者,必非梟化,以彼初自三塗而出,必尠福力。是知十類參合,皆取近貧賤者是也。 △二異類。 彼咎徵者,酬足復形,生人道中,參合異類。 則師謂咎徵本於妖婬,餘習復為妖異者是也。然即旱時所生頂上口眼等小兒,及一切身根,返常怪異者皆是也。魃鬼無形,此已人形,出必兆灾,仍咎徵之餘孽也。 △三庸類。 彼狐倫者,酬足復形。生人道中,參於庸類。 庸者,鄙也,則師所謂庸鄙無識是也。惑人之報,理必感愚。今此類原因誑惑之習,墮為妖惑之狐,初得為人,豈不庸鄙無識哉? △四狠類。 彼毒倫者,酬足復形,生人道中,參合狠類。 害物無慈曰狠。此類易知。 △五微類。 彼蛔倫者,酧足復形。生人道中,參合微類。 則師謂蛔以衰氣附物,故衰微不齒是也。如鄙賤寒苦,百事不利者是也。 △六柔類。 彼食倫者,酧足復形。生人道中,參合柔類。 則師所謂食倫出於餓噉,故柔怯不勇也。 △七勞類。 彼服倫者,酧足復形。生人道中,參合勞類。 則師謂勞役不息者是也。然既云酧足,非復酬債,秪為自勞耳。又觀此服參勞類,足知前取牛馬服乘之義居多也。 △八文類。 彼應倫者,酧足復形,生人道中,參於文類。 參文類者,通字義,解陰陽,流落不偶人也。 △九明類。 彼休徵者,酧足復形。生人道中,參合明類。 由乘明呪之力,故附世智辯聰之類,效人小用,無大智焉。 △十達類。 彼諸循倫,酬足復形,生人道中,參於達類。 達者,諳練世故,曉解人情者也。循畜久久,依人故為人。附於斯類,則師云是等皆非正報,乃餘習所偶,故云參合。後三皆便巧雜伎,世智辯聰者,非賢達文明之事也。正列人類已竟。 △總結可憐。 阿難,是等皆以宿債畢酧,復形人道,皆無始來業計顛倒,相生相殺,不遇如來,不聞正法,於塵勞中法爾輪轉,此輩名為可憐愍者。 宿債畢酬者,齊為畜時償債已滿,少有不滿,不得為人。足知十類復形多取,徵剩一分,非論全趣。故此等凶多吉少,苦多樂少,是以動佛哀愍耳。業計顛倒者,不忘債與命也。為徵債而相生,為索命而相殺,皆非好緣聚會,遇如來方與解釋,修正法方得解脫。不逢此二,則生殺無休,所以可憐憫也。觀此結處,與前警起全合,足知彼科乃人趣正文也。人趣已竟。 △五、諸仙趣。 前三途順序而談,不出十習為業種。人趣雖善,以躡諸畜,酬足復形,是以偏取一類。初得人身,下劣眾生,故皆猶帶十習餘氣。今惟從此仙趣以上,方與十習無干矣。夫僊道起於眾生厭懼無常,想身常住,妄設多途,無非志於長生不死。不知此身乃真心中顛倒錯認,與依草附木者勝劣雖殊,而尅論顛倒一等無異。今因怖死而又妄修長生,是錯之又錯,展轉支離,迷不知返,可勝惜哉!然西竺上古外道宗摩醯首羅天為主,及佛出世,號一切智人,隨機權立,尚列人乘,豈無僊道?亦聞觀音為仙乘教主也。顧此方大乘機純,小乘猶不傳習,豈務雜乘?故藏教未聞其至也。此方仙道與儒同源,而老、莊皆儒之太上清淨者也,學仙者附會之。及詳味於張、馬、丘、劉等方術,皆略祖老氏,而盛宗太極、乾坤、坎離之說,淵源於易,然亦志在於長生不死而已。分三 △一、躡前標後。 阿難!復有從人不依正覺修三摩地,別修妄念存想固形,遊於山林人不及處,有十種僊。 從人者,但從人身修,即人身證,非局前十類之人。正覺即本覺真心,三摩地即首楞正定,不如是正覺正修,而邪悟五蘊身中有性命可修,養之使長不死,所謂存想固形。十類修法不同,而存想固形,乃總妄念也。山林,人不及處,即名山洞府,神仙隱跡之鄉。經中謂七金山中有一山,乃神仙所居。道家謂崑崙倒景,應即此山,非須彌也。夫人既不及,純是仙居,即同分總報。長水謂無別總報,非是。 △二、正列諸仙。 此但約其固形之術不同而分之也,未及論其持戒積德之事,至下練心處明之。分十: △一地行仙 阿難!彼諸眾生堅固服餌而不休息,食道圓成,名地行仙。 前五行字作平聲讀之,從地至天,皆約步履重輕、近遠、高下分勝劣也。應是從劣至勝為序,以見漸至遺世高蹈之意。然此科與下科,分重與輕也。且二俱是藥,而此言餌者,葢炮煉和合為丸作餅之意。於此服食而得功効,故曰食道圓成。地行仙者,但百體康壯,壽年延永,而未得輕飛止於地上行者也。 △二飛行仙。 堅固草木而不休息,藥道圓成,名飛行仙。 草木如紫芝、黃精、菖蒲、松栢之類。然此且作久服身輕,行步如飛,乃至升高越壑之意,以飛空尚在後文故也。此言藥而異前餌者,熟與生之別也。又此對下科近遠之分耳。 △三遊行仙。 堅固金石,而不休息。化道圓成,名遊行仙。 堅固金石,如烹煎鉛永,煉養丹砂,號九轉大還者是也。化道遊行者,化銷凡骨,而成輕妙之身,瞬息萬里,周行不怠者也。 △四空行仙 堅固動止,而不休息,氣精圓成,名空行仙。 堅固動止者,如撫摩搬弄,運氣調身,動靜以時,起居必慎者也。氣精圓成者,所謂煉精還氣,煉氣還神,煉神還虗也。空行者,方是羽化飛昇,虗空遊行也。然與下科仍有高下之分,以空非天上故也。 △五天行仙 堅固津液而不休息,潤德圓成,名天行仙。 此是吐故納新,如環師所謂鼓天池,嚥玉液是也。能令水升火降而結內丹,故曰潤德圓成。此復超空行而能至天上,故號天行也。 △六通行仙 堅固精色,而不休息,吸粹圓成,名通行仙。 此下五行字,方作去聲讀之,功行之謂也。堅固精色名通行者,如環師所謂服虹飲霧,粹氣潛通是也。予亦曾見仙書,言朝閉目以向東方,而採日精飲之,夜採月華,乃至服五星等,是謂精色。而言通行者,亦以精神流貫,而與造化交通也。 △七道行仙 堅固呪禁,而不休息。術法圓成,名道行仙。 此專持呪,自成仙道。內教持准提等,亦許成仙道是也。兼以呪棗書符,以愈瘡病,禁毒驅魅,以利羣生等,有濟世道心,故名道行也。 △八照行仙 堅固思念而不休息,思憶圓成,名照行仙。 環師所謂澄凝精思,久而照應,或存想頂門而出神,或繫心臍輪而煉丹,皆思憶圓成也。此文似失,次應以或存二句釋堅固思念,思憶圓成,後以澄凝二句釋照行,方為順序。予又見仙書,初繫心臍下,透尾閭,升夾脊,乃至達泥洹,方以衝頂出神,皆思憶所為也。 △九精行仙 堅固交遘而不休息,感應圓成,名精行仙。 環師謂內以坎男離女,匹配夫妻是也。所謂嬰兒姹女,即坎離交遘,而取坎填離,以結仙胎之謂也。至於用女子為鼎器,而採助婬穢,內教固闢為魔論,而仙道亦鄙為下品。此為投人之欲,狂迷者多惑之。正人君子,絕口遠之可也。嘗謂道教末流,順人之欲,故人易從。內教本來,奪人之欲,故人難奉。今夫財色長壽,人之大欲也。道者以鉛汞泥水,二鍾金丹,投其財色之欲。又以精氣內丹,順其戀生之心,誰不樂從。至於內教檀度梵行,逆其財色之心,而又令觀身如毒蛇,棄身如涕唾,苟不達其深,故誰不難之。曾不知存三為生死之根,棄三為解脫之要。茲欲窮其深,故更待後文詳之。 △十絕行仙。 堅固變化而不休息,覺悟圓成,名絕行仙。 此悟通化理,能大幻化,如劉根、左慈之類,甚至移山倒水,妙絕一世者,故稱絕行仙也。此中覺悟,如莊子觀化、譚子達化之悟,非正覺中真悟,正列諸仙已竟。 △三、判同輪迴。 阿難,是等皆於人中煉心,不修正覺,別得生理,壽千萬歲,休止深山或大海島,絕於人境。斯亦輪迴,妄想流轉,不修三昧,報盡還來,散入諸趣。 上之十種,乃修門各別,此之煉心,乃操行總同,如持戒積德,救濟累功,而言不修正覺者,以不達本心真常,萬形自體,又不了死因生妄,生死二非,顧乃怖死留生,長生為號,豈覺言長僅以勝短,說生終以待滅,詎識無生之至理,本常之妙體哉,故云不修正覺也。別得生理者,謂於正覺外,別得延生妄理,壽千萬歲者,妄修功滿,妄理相應也。 問:世無不貪生為樂,惡死為苦。今羅漢菩薩,動經累劫方成,縱一生得歸淨土者,亦不免於現死。忽聞仙道,現世壽千萬歲,志見不定者,多興苟就之心,何以示之? 答:妙哉問也,誰不為斯言所誤哉。葢彼言現世長生者,亦約多生功滿,至末後一生,方見其現得也。若推彼前身,其苦修不得而死者,不知其幾世也,豈人人初修而即現得哉。若但觀其果之現成,而不推其因之久積,則佛惟六年成道,而佛會聞法者,立談之間,證果入位,不可勝數,豈獨神仙現世可成哉。 問:初修何知必不現得? 答:初修者,前生已成短壽定業因種,或數世仙業未圓,則無生成仙骨,故不現得。必宿世仙道染心,生生苦積功力,乃成長壽定業因種,方得生有仙骨,自然現求現得矣。是知末後成仙,必不易形,方得長生。縱令尸解,亦是隱形而去,非真死也。吳興謂其命終轉生,非是。 休止下,明其不雜人居,亦非天上,宛然自為同分耳。斯亦下,方是正判輪迴。是知神仙千萬歲滿,但是後死,非真不死。譬如松栢,但是後凋,非真不凋,第以過人之壽,人不見其死而已矣。妄想流轉者,以身中本無性命主宰,而迷執為有,生死俱如夢幻,而妄生愛憎,非妄想而何?不修三昧者,不習住楞嚴定也。報盡受輪者,以仙劣於天,天尚不出輪迴,況於僊乎?夫初修不能現得,得之不出輪迴,何如念佛求生西方,一生即得金身,浩劫永出輪迴。而無緣不信者,痛哉,痛哉! 問:修仙者妄謂釋教修性不修命,萬劫陰靈難入聖,惑此言者甚多,請此附辯,以覺深迷。 答:彼所說性命,二俱非真。葢指身中神魂為性,身中氣結命根為命。故說單修性者,但得陰魂鬼仙,無長生身形。兼修命者,方得輕妙長生之身,而誇形神俱妙。安知佛所說性,是人人本有真如性海,乃無量天地,無量萬物之本體。證此性者,豈惟但能現無量妙身,兼能現無量天地萬物。其所現者,豈惟但能令住百千萬歲,雖塵沙浩劫,亦可令住。且欲收即收,一塵不立。欲現即現,萬法全彰。得大自在,得大受用,方謂真如佛性。斯言信不及者,請細閱前文顯性處,自然悟彼無知而妄謗矣。諸仙趣已竟。 △六、諸天趣。 天趣與仙趣,逈然不同。世人仙天不分,而學仙者濫附於天,且謂諸天皆彼祖仙。今略辯之:仙以人身而戀長生,最怕捨身受身。諸天皆捨前身而受天身,豈其類哉?又仙處海山,如蓬萊、崑崙,皆非天上。四王、忉利,尚無卜居,況上界乎?況色界乎?是知天趣最為界內尊勝之流,逈非仙與鬼神之類也。分二: △一正列諸天又分為三。 △一六欲 此乃自須彌、腰頂二天,以至空居四天,共有六重,皆有飲食、婬欲、睡眠,具足三欲,故號欲天。其男女嫁娶妻妾,亦如人間。又二: △一分欲重輕就分六。 △一四、王天 阿難!諸世間人不求常住,未能捨諸妻妾恩愛,於邪婬中心不流逸澄瑩生明,命終之後隣於日月,如是一類名四天王天。 六欲天福,固總由十善而致,今惟約欲以分者,因名究實也。以此六總名欲天,而婬為上首,故約婬之重輕,以分下上次第。至於十善,乃三界總因,不待言也。不求常住四字,亦三界總因,以不求出世間修本常理,但希世間有盡樂果,諸天皆然,況於仚乎?當知此句又局於此,而義通最後也。己色為婬,非己之色為邪婬,此人妻妾皆具,而但於非己之色,不外流逸。必言心者,言其不但身不敢犯,而心亦無一念也。澄瑩生明者,以欲念有節,意多收斂,皎潔不污,心地光明,然須更兼十善精研,方能如是,後皆放此。言命終之後,顯是捨前身而方受天身,非同仙道。 問:轉生何反勝於長生? 答:長生如補澣舊衣,終無殊勝。諸天轉生,如脫弊垢而換珍御,勝劣天淵。特愚人扭於戀身,鄙習顛倒,謂長生為勝耳。況天身化生研妙,豈同胎生苦穢,誠非彼所夢見也。 此天住須彌腰,正齊日月,故隣之也。名四王者,以山腰四面有持國等四王,各據一面而居之矣。 △二忉利天 於己妻房婬愛微薄,於淨居時不得全味,命終之後超日月明居人間頂,如是一類名忉利天。 此人但有一妻,仍於妻之婬愛減少疎淡,而不頻數濃厚,淨味不全者,間有婬念起時,然亦勝前多矣。超日月明者,前天僅齊此高一倍故也。在須彌山頂,以非空居故,猶為人間之頂。又首二句勝前,次二句劣後。孤山曰忉利,此云三十三,帝釋統焉。 △三𦦨摩天 逢欲暫交,去無思憶。於人間世,動少靜多。命終之後,於虗空中,朗然安住。日月光明,上照不及。是諸人等,自有光明。如是一類,名須𦦨摩天。 此人不逢欲境,婬念必不自起,逢時未交之前,亦自起念。暫交者,但了一時之念,無留戀之情,去即釋然,不復追想。此於淨中,必有全味,漸向定心,故言動少靜多,齊此能感空居朗住也。 問空居者:宮殿池樹皆何所踞? 答:七寶琉璃,大地無異。但欲下時,即虗豁無礙。例如人間大地,聖賢天鬼,皆能上下虗豁無礙。當知萬法虗妄,業力使然。故虗實竝現,昧者誠未達也。此天較須彌更高一倍,故日月不及,而身殿自光,徧周互照。須𦦨摩,此云時分。環師謂以蓮華開合分晝夜是也。又當知此人不逢無念,勝前天也。逢之暫念,劣後天也。 △四兜率天 一切時靜,有應觸來未能違戾,命終之後上昇精微,不接下界諸人天境,乃至劫壞三灾不及,如是一類名兜率陀天。 此人比前人一切時中自己全無婬念,但應彼婬境迫觸,不能拒絕。準下詳此,必於交時不能無味。精微即內院妙境,精而非麤,微而難見,麤心眾生所不能窺,外院尚不知處,何況餘天?故言不接等也。三、灾不及者,即法華所謂我此土不毀,而眾見燒盡之意也。 問:此論七趣輪轉之事,似與外天相應,何乃單舉內院,而反遺外天,以致餘天不倫?嘗聞三菩薩修兜率,內院尚未全昇,當必別有修門,豈此少欲即能昇耶? 答:按後文,諸天中聖凡備悉,如五那含等是也。豈此處肯不言內院耶?但疑梵本,或先言外天,而後兼內院。譯者於過省文,而分析欠詳,以致宛似全遺外院,而實不全遺。今私意推度,首三句,似正外天之因,而缺其果。命終下,似正內院之果,而缺其因。因果互影略耳。不知是否?不然,此天何幸,以少欲劣功,而遽獲超三禪之勝報哉?或者曰:佛自省文,以勝該劣,而外天但令人意得之。亦通。 △五變化天。 我無欲心,應汝行事。於橫陳時味如嚼蠟,命終之後生越化地,如是一類名樂變化天。 此人無念應境,皆同前人,但交時無味,勝前人耳。橫陳者,即現前淫境迫拶,力不自由也。彼則畢竟無心,故全無味,如嚼蠟然。越化者,能超越下天,能變化樂具,樂其自所變化,故名樂變化。此以心拘自化,因果俱劣後天。 △六他化天 無世間心,同世行事,於行事交,了然超越,命終之後,徧能超出化無化境,如是一類,名他化自在天。 無世間心者,心希上界,不樂世間,但隨世間,權同妻室,至於交時,不但無味,而且神遊外境,了不干涉也。溫陵曰:化即第五天,無化即下天也。諸欲樂境,不勞自化,皆由他化而自在受用,名他化自在。 ○是因之心超勝前心,拘果之他化勝前自化,分欲重輕已竟。 △二、判屬欲界。 阿難!如是六天形雖出動心迹尚交,自此以還名為欲界。 動字單約欲躁動為言,世人於此無節制者,其動最亂莫可覊勒,若瀑流、若逸火、若奔馬,無可為喻,昏狂累墜常溺三途,故此六欲諸天以漸節制而向於靜,故曰出動。葢初天且止外動,二天內動亦減,三天遇境方動,四天境迫不違,五天交中無味,六天形合心超,皆是以漸出離欲中亂動。心迹尚交者,謂前四天尚兼心交以有味故,後二天但是迹交以無味故也。自此以還者,齊此天以下直至阿鼻,皆欲界攝也。以三欲事同男女相具也。岳師引天台言,十善外前三天各兼功行,後三天各兼禪定,不但只輕婬欲希生天者,不可不知。其引俱舍六天受欲重輕,乃果中事,非今經修因之旨也。 (俱舍頌云:六受欲交抱,執手笑視婬。彼解異予所聞。曾聞教中有偈云:四王忉利同一道,燄摩執手兜率笑。化樂相視他暫視,此是六天真快樂。一道應即交抱,而分形交勾抱亦可。且統紀謂形交無液,非同人間也。) 夫婬欲乃墜縛根本,六欲以輕而漸升,四禪以絕而高舉,是則不捨欲心,上界猶不可希,況望出三界修三摩地耶?此所以阿難必緣是而起教也。 (緣縛習重,卒不能斷者,亦須慚厭發願,或往生求畢竟離。慎勿附會華嚴等上聖境界,以自欺自陷於魔說也。) 此間別有欲界魔天,欲境威權皆出諸天之上,此經攝於第六,故不別說。六欲已竟。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八 9 X0275_009 楞嚴經正脉疏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九 △二四禪。 溫陵曰:自此而上,明十八天雖離欲染,尚有色質,故通名色界。又通名梵世,為已離欲染也。通號四禪,為已離散動也。欲天但十善感生,此天兼禪定感生,然特有漏禪觀六事行耳。六行者,厭欲界是苦、是麤、是障,欣色界是淨、是妙、是離,此則凡夫伏惑,超欲界道也。 ○前天亦間有禪定,而此界方名禪者,以前結云:形雖出動,心迹尚交。足知自此以上,絕無女人,心迹俱離,無所交接,兼無食眠,三欲俱忘,稍涉饑倦,即入禪定,出定則飽滿精明。是但以禪悅為食為息,稍離麤重身心矣。略分四重,各有本定,故云四禪。詳分十八重,但疑亦有同處,而區分勝劣為類者,未必十八皆以上下為次也。至文再詳分二。 |